文学五一

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_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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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现在它有了新的名字,因为那些灯的缘故,已经改叫了星光区,并作为特色景点一直开放。
    找了个天台坐着,李明光示意祂也一起坐下,又问了一遍:“冷静了没?”
    布里米尔情绪稍微好了一些,内心居然有些感谢那几发子弹。
    要不是那几发子弹,祂可能就失去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无法再抓住李明光了。
    祂点点头,走到李明光身边坐下,刻意拉近了一点距离,悄悄把手伸了出去。
    李明光瞥了祂一眼,迅速往旁边挪了挪,泾渭分明。
    出来只是为了方便说事也方便动手,又不是谈情说爱。
    他开门见山,“答案很简单,人会变。”
    “你有极为漫长的生命,人在某一瞬间产生的感情,以你的时间来度量,来假设,可能已经接近于无限了。”
    “可以用不变来形容。”
    “用不变去衡量变是很愚蠢的行为,同样,以变去揣测不变也极度狂妄。”
    李明光晃着腿,“狂妄的事情我已经做过了,也正是因为做过那种事,我才会坐在这里和你交谈,而不是选择把你抹除,不死不休。”
    “但我能够分清楚两者的区别,只是特例。”他毫不掩饰自大,“你的话,我奉劝一句,最好别做蠢事。”
    毕竟布里米尔已经够蠢了。
    作者有话要说:塔灵:这还没进门呢你就蹬鼻子上脸
    布里米尔:酸.jpg
    第86章只是如果
    不管从外表来看布里米尔再怎么像人,祂都是和人完全不同的生物。
    从最初遇见开始,李明光就已经很清楚这一点了——他遇见布里米尔的时候,布里米尔还是类似光团的不明物。
    是看见他,在听他说有人这一概念,并展示了各种各样的人的样子之后,布里米尔才有了人的形态。
    最初,布里米尔变成人的样子,只是为了方便交流而已。
    站在人的角度,用人对万事万物的认知去界定和他完全是两种存在的布里米尔,李明光认为这种行为相当失礼。
    所以他才会说自己做了狂妄的事。
    “怎么说呢……”他绞尽脑汁,试图让布里米尔理解起来不那么费力,“严格意义上来看,我是低等生物,能成长到这个程度,是一种相当机缘巧合的变异。”
    布里米尔不明所以,“低等?”
    祂印象里李明光从来没有这样形容过自己。法师向来都是骄傲自信、甚至有点趾高气昂的,以至于布里米尔一时不是很能将他和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李明光点头,刻意咬了重音,“是,低等。”
    不是为了使布里米尔放弃而故意贬低,他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普通的人类,很少能活过一百年。”李明光神色淡淡,朝创世神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但卓越的法师至少可以活数千年,把自己做成巫妖,只要命匣不毁灭,甚至能无限接近于永生。”
    可他是卓越的法师,不仅如此,他还拥有极为强大,能够跨越世界的精神力量。
    他是那些甚至让祂懒得看一眼的普通人绝不能等同的独一无二的存在。
    布里米尔无法理解。
    祂想要开口,却见对方竖起食指,做了个嘘声的手势,“安静,让我说完。”
    以前他科普那些故事的时候也是这样,布里米尔突然想起过去,默默闭上了嘴。
    忽略祂无法理解的那些话,此刻的相处已经算是难得。
    “但是精灵,哪怕生下来之后什么都不做也能活上好几百年。巨龙更是可怕,光是成年就要花上一千年以上。”他想起自己在这个世界见过的种族,“我说的还不包括那些深渊的恶魔、拥有神圣这一属性的各种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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