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希望被主角讨厌的我总被主角告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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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地来说,就是可以在这事上擦边球,在规则里找漏洞。
    凌云大大松了口气,对于一个你电杆还直的直男,让他跟男人那啥,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来得痛快。
    当好人不容易,当坏人还不简单,他刚来这里时,他的厌恶值就有一万多了,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用做,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一。
    而且每天,厌恶值都有上升,虽然数字不大,但很显然,这里的人对于凌云,十分的不待见了。
    在这不待见的基础上,再作恶一些,一百万厌恶值并不难。
    跟这里的封建等级一样,厌恶值也是有分等级,普通人的厌恶值只有一个,戏份多点的则多些,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至于主角团,那就是最多的了,其中,男主太子秦钰,男配魔塔少主司龄,反派少将穆离各有十万,而女主最令人吃惊,居然有三十万。
    女主一个顶得上男主团?!
    凌云对此表示了极大的疑惑,而系统所给的解释是:
    “都说这是一篇玛丽苏文了,女主自然是汇集美貌与善良纯洁于一体的圣母,你能让一个圣母起厌恶之心,算你能,给你三十万不算多。”
    凌云:“……”好吧,这很有挑战性。
    厌恶值并不是觉得讨厌那就立刻拿到了,要根据讨厌度来给,讨厌度弱,十万可能就只能拿那么几百,若是强,那还能拿个几万,只有极度厌恶时,才能拿全额。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偶,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手教训这个胆敢冒犯他的贱奴。
    第3章聚会
    元帅凌盛常年在外出征,极少回来,而元帅夫人在生下凌云不久就去世了,原主缺少管教,又是在长辈们的溺宠与下人们阿谀奉承之中长大,不长成纨绔子弟才是奇了怪了。
    熊孩子背后不站着熊长辈的纵容就是奉承话太多,而原主两者都占了,因此凌云对此很能理解,只是换成凌乖宝宝自己本身,就有些难了。
    偌大的元帅府当家做主的只有凌云这个纨绔败家子,不过好歹父亲给他留下的有用之人很多,老管家克林就帮他管理着整个元帅府,因此,凌云不用苦逼地管理家务,只需要符合人设地吃喝玩乐就行了。
    而一辈子奉献给元帅府的老克林在这个家很有话语权,对原主也很是宠爱,几乎是把他当成孙子一样疼了,原主的那些放荡不羁的混账事,在他眼里,就是小孩子家家的任性胡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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