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快穿之替你妹的身_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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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矢如星般滑过渐渐暗下来的夜空,可每一道漂亮的火焰,却都代表着无情的杀戮,每一道锋利的、穿过盾牌间缝隙的箭影,都会带走一条高壮的战士的生命。
    苏怀瑾站在高高的山巅上,跳动的火光把他略显苍白的面孔染成鲜艳的红色,他遥遥地望着京城的方向,在这酷厉的战场之上忽然心头一片柔软。
    这和在上个小世界的感觉,可一点儿都不一样。
    他们是在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战,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
    你看着吧,周清,我们两个一起,一定能建立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大周!
    “变阵。”虽然心里想着这些完全无关的事,苏怀瑾却也没贻误了眼下的战机,他眯着眼睛仔细地观察着下面战场上瞬息万变的景象,下达了最重要的一个命令,“给城里的人打信号吧。”
    只见山顶上一直流动着的火焰阵猛然一滞,随即以更快的速度动了起来,就好像火之战神在夜幕下露出了狰狞的爪牙,朝着无措的被袭着汹涌着扑去。
    领头的戎将瞳孔猛然一缩,只见对面的山上,那些不知数量的援军们显然已经打算向着他们冲锋,不计其数的火把好像点燃了天地,那整一片的山体都似乎被染成了红色。
    然而,更让人绝望的情况永远还在后面等着,正当他们已经疲于应付正面的箭阵,并且为看上去好像几倍于己的敌人数量发愁的时候,后方的斥候又传来了新的战报。
    “大帅!”一个斥候策马飞奔到队伍的最前列——被箭阵挡着,他们的行进速度降低到了一个心酸的地步,“盐城里的军队,冲出来了!”
    “……”那将领赤红着眼睛,几乎要气得颤抖起来。
    如果是前几天……不,哪怕只是在刚刚,他们刚刚发现后方的援军,还没有决定回身驰援的时候,盐城里的军队开门而出,都会是让他大笑三声的好消息。
    这座城池简直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乌龟壳,这些天不论他带领着自己骁勇善战的士兵怎样强攻,怎样对里面的兵将极尽侮辱之能事,也不能给那坚固的城墙打开哪怕是一个口子,天知道他想要与那些龟缩不出的汉人守将来一场正面战场上的对攻几乎已经要想疯了。
    可是……不能是这时候啊,这会儿他们为了尽快打垮前来增援的汉军,已经前队变后队,全速朝后方疾驰——本来还是留着一些兵力以预防万一城里的人冲出来的,可后方的敌人实在太多,那一蓬蓬的箭雨使得他们疲于应付,迫不得已把留作增援的兵力也全部都投了进去。
    在这样的时候,城里的人往外冲,山上的人往下攻,刚好将他们包了饺子,到时候若是合围一形成,山上几倍于他们的敌人借着俯冲之力,恐怕……
    队伍若是被冲散了,那战斗力也就彻底不剩下多少了。
    该死的,他们两边从未相见,怎么就能把时机掐得这么准呢……
    简直就好像是坐在一起商讨过了一样。
    不可能啊……他们把盐城围得铁桶也似,四周都是明里暗里布下的斥候,援军的消息莫非是长了翅膀,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从那高高的城墙上飞进去不成?
    “大帅!”副帅沉痛地一把揪住首领的马缰,苦涩道,“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啊……请您早做决断吧!”
    第126章 回到最初(22)
    盐城大捷,是后来名留青史的苏相第一次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所主持的战役, 他以区区五千兵力千里驰援一座被困守的孤城, 在己方为损失一兵一将的情况下凭借远程攻击斩敌万余, 将匈奴第一猛将生生吓退,说出去简直就像奇迹一样。
    这也确实算是个奇迹。
    但苏怀瑾创造的奇迹绝非仅仅如此,这个, 才刚刚给他和当朝皇帝所引领的风起云涌的时代写下了开篇而已。
    他在边关待了三年, 把“苏”字号的军旗从刚来时几乎要伸入大周腹地的州府一路推进到草原边缘, 甚至带队深入草原,在戎人王庭杀了个三进三出。
    可他麾下的军队向来伤亡极少,世人都说苏将军爱兵如子, 打仗的时候能使用远程武器就绝不短兵相接,并且发明了许多匪夷所思的武器和阵法, 大大地降低了士卒们的伤亡率,甚至连从古至今的将领们一直头痛至极的物资运输问题都给解决了。
    与此同时,他手上的兵力却是越打越多, 而且忠诚度高到一种吓人的程度, 说是指认将军不识朝廷, 也不为过了。
    要说这样的角色最怕功高震主, 便是皇帝的儿子民望高至如此也得日日提心吊胆, 可苏将军偏不, 他非但从来没有收敛着消停一阵, 甚至专门给戎人点喘息之机以防自己太过迅速失去价值的意思, 反而跟皇上立下了军令状, 放出豪言壮语要三年之内荡平戎乱,并且到时马上交出兵权、放手回京。
    一点儿都没有天高皇帝远在边城当土皇帝的意思。
    后世的史学家将此归结为他和皇帝之间坚不可摧的革命友谊——那个同样评价颇高、雄才大略的君主幼年登基,到成年之后,朝中可称是群狼环伺、危机四伏,可圣上却在不动声色之间一步步削弱着两位王爷的力量,并在暗中不断扩充着自己的势力,再加上有忠臣良将辅政,终于有惊无险地将政权夺了回去。
    没人知道皇上和苏怀瑾是如何结识,又如何成为那种完全可以将后背甚至身家性命托付给对方的伙伴的,总之,苏相在上战场之前韬光养晦了好些年,只暗中给边军提供些技术支持——这可是后世戏文中最喜欢描写的时段。
    总之,这段君臣相得的佳话,不知羡煞了后世多少不遇明君的良才。
    那些“身后之事”自然不在现在的苏怀瑾和周清的考虑范围之内,经过三年聚少离多的异地恋情,今年戎人终于撑不住投降,与大周签订了纳岁贡称臣的不平等条约,在一切开始的盐城正式俯首,而苏怀瑾,也该像他开始承诺的那样,返程回京了。
    现如今,不止边地的百姓,便是整个大周的领地上的子民也都知道了苏将军的大名,他与远在京城的杨秦杨大人一文一武配合无间,从不闹那些文官武将之间的矛盾,一个在后方捞钱搞建设,一个在前方痛揍曾经嚣张的匈奴人,和谐得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呃,大家似乎都早已经忘了,他们这位将军可不是武举出身,虽然人家也没考过文试,但却是正正经经皇帝金笔玉言赐下的同进士,真要追究起来,那还是个文官。
    不过这个也不重要啦……反正当着将军还这么能打仗,那就作个武官看吧。
    人们还真没对他们近乎无所不能的苏将军做什么文治上的期待——毕竟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将军年纪轻轻便同时精通兵法和机关术数到了如此骇人的高度,若是再苛求人家熟读四书五经,跟那些读书一辈子为了考试钻研学问的书生们一样满腹经纶,就未免太刻薄了不是?
    总之,民众们对凯旋归来的苏将军热情十分高涨,苏怀瑾像来的时候一样身后浩浩荡荡跟着二十万大军,身边却只带着精锐的五千人,一路铠甲鲜明,鲜花遍地。
    他们出征的时候,还是天空飘着如丝细雨,迷蒙美好的春日,而归程之时,秋风飒飒,天高气爽,正是北雁南归的时节。
    苏怀瑾现在骑马已经很熟练了——倒不是他的身体有多少好转,而是边地风霜磨砺,再加上军中能手众多,将他那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调|教得越发乖顺,现在根本不敢随意跟主人开玩笑,一匹马走得比现代的小汽车还要稳当。
    这三年下来,一人一马早已建立了十分深厚的感情,苏怀瑾坐在马背上,稳得甚至能看书,他时不时伸手拍拍白马的脖子以做安抚,看上去其乐融融,和谐得很。
    这条路三年前他也走过,那时候他还是文渊侯不成器的长子,仗着公主养母的宠爱谋了个同进士的出身,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暗地里嘲讽地等着看他的笑话,等着他在风刀霜剑的摧残下不出一月便狼狈地跑回来,把打仗交给真正在行的人去做。
    毕竟一个“天机先生”的名号,除了在切身利益相关的戍边士兵与他们的家人之间,并不会真正起到多么大的作用,自古以来文武泾渭分明,许多文官连正经带兵打仗的武官都看不起,更别说他这个摆弄“奇技淫巧”,以邀上宠的小毛孩子了。
    可现在,所有人都闭上了他们的嘴巴,不管心里是否情愿,都总要在夹道欢迎的队伍里摆出一副热情又谄媚的笑脸来,口中说着些恭维的话,只求在他这个现在炽手可热的新权贵面前混一个脸熟。
    ——对了,皇上确实是封了他一个什么侯爵,具体封号忘了,不过渊侯的分份位要高许多,并且世袭罔替,是个能和王朝同存的世世代代的铁饭碗。
    这一点儿都不过分,事实上,天下人都觉得皇上实在是太小气了——以苏将军这三年来捷报不断所建立的功勋,就是封个异姓王爷都不为过的。
    其实这可真是冤枉了周清,他再怎么样也不会对自己亲爱的媳妇儿小气啊,要不是苏怀瑾自己表示以后的路还长,眼下不可过于招摇,让他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
    反正说白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只是为了帮助恋人完成他的计划而已,至于什么世俗王权,什么荣华富贵,他隐隐觉得这些东西鄙俗不堪,根本不配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至于什么所谓的世袭罔替……封了也就封了,哼,反正他们两个肯定都不用想着有什么后代,到时候凤洲若看族中哪个子弟顺眼,人品也堪托付,只把位子送出去就是了,总之他可比自己更在意这个所谓的大周,都交给他一定不会出错的!
    这些年被养得愈发懒散的周清根本不愿意去考虑那些复杂的问题,现在他最大的困扰就是,说好这次凤洲凯旋要亲自带领文武百官出城相迎的,他到底要穿什么样的衣服,搭配什么样的佩饰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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