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位面便利店_12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真是…好努力啊。”
    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
    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
    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
    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
    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奶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十二章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
    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
    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
    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
    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
    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
    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
    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
    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
    非常甜。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