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大夏纪 第6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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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佳帅在边上一口接了过去:“更重要的是,两位女侠进步神速,超乎人的想象,一旦出手,势必会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到时候,咱们就不能好好修行了,我觉得……”
    董佳帅举起拳头,朗声说道:“我们应该低调低调,再低调,等到三阳日来临,我们来个一鸣惊人,成为古武门派弟子,到时候,让整个部族对我们刮目相看!”
    其实吧,跟随大队伍一起,主要还是方云和董佳帅有些小忌讳。
    出于本能的谨慎,方云并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自己的特殊手段。
    董佳帅的提议,引起了童禾这丫头的共鸣。
    不得不说,他的确是说到了女孩的心坎上。
    董佳帅举起了小拳头,脆生生地说道:“嗯,我觉得可以有,大哥和猛哥他们,历来有些看不起小禾,说小禾笨笨的,我现在突然很期待,当我一鸣惊人的时候,他们那种无限惊讶的表情!”
    第九七零章 血腥之地(二)
    血腥之地,是无尽荒域最重要的狩猎区域。
    当然,也是最危险的狩猎区域。
    这儿,各个部族的狩猎队伍混杂在一起,大鱼吃小鱼的现象屡见不鲜。
    通常,一个部族只有精锐尽出,形成极强的实力之后,才能震慑其他队伍,在血腥之地安全狩猎。
    实际,说是狩猎,其实这也是一个双向过程。
    血腥之地强悍的凶兽,也虎视眈眈地等待着部族战士进去,也把部族战士当成了猎物,随时有可能爆发猛攻。
    说简单点,血腥之地狩猎,其实也就是一个被狩猎的过程。
    只有真正强悍的高手,才能成为猎人。
    而实力稍弱的战士进入其中,就会沦为血腥的猎物。
    闯荡血腥之地,比较安全的方式,就是组队进入,跟随大队伍,分工合作,共同狩猎。
    童部族通常都是这种方式。
    当然,实力高强的战士,也可以在血腥之地单独行动,或者是以小队行动。
    这种行动方式的优点是速度快,机动性强。
    缺点就是不适合猎杀太大的猎物,一旦机动性降低,就会相当危险。
    童雨最终听取了方云的意见,带队杀入血腥之地。
    进入血腥之地的方向跟迷雾之森完全相反,进来之后的环境也有巨大的诧异。
    如果说,迷雾之森依然能让方云感觉不是很奇特,依然感觉像是地球的话,那么血腥之地,就完全是异世界的环境了。
    血腥之地当中,充斥着一种血红的雾气,空气中都好似漂浮着淡淡的血腥味。
    一眼望去,天地都是暗红色。
    走进血腥之地,能够看到一片片好似巨大的仙人掌般的血色多肉植物丛林。有风吹过的时候,暗红的颜色随风飘舞,竟然给人一种血海腾浪般的感觉。
    小队悄然潜入血腥之地,没过过久,方云豁然感知,血腥之地的灵气类型跟迷雾之森,还有豹族部落中的灵气居然截然不同。
    不是那种浓度的不同,而是本质上有着巨大的区别。
    血腥之地的灵气变得更加狂暴,而且极有可能还不是氮灵。
    到了血腥之地,方云心中突然有些明白过来。
    无尽荒域之中,没有炼气的法门,可能也跟这儿的灵气类型并不相同有关。
    迷雾之森修行出来的真元,到了血腥之地就完全得不到补充,甚至是可能不能使用,那么,炼气对于蛮族部族来说,用处可就不大了。
    进入血腥之地后,方云体内的四大药灵又不得不蛰伏下来,慢慢地适应这儿的灵气环境,再次失去了从空中吸收灵气的能力。
    感知到这种变化,方云心中不由万分感叹。
    千重星,只是自己星际修行的第一站。
    千重星的这些变化,毫无疑问就是星际多变的一个缩影。
    当自己呆在地球上的时候,万万不会想到,星际之中会出现如此多奇诡的变化。
    老祖宗所说的,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真是诚不我欺。
    此时,方云有些感叹。
    幸好自己并没有随意转修灵能方向,要不然,现在一定已经傻眼,又要转换了。
    队伍在童雨的带领下,小心翼翼向血腥之地摸了进去。
    血腥之地乃是狩猎的天堂,这儿面积极广,猎物众多。
    没过多久,小队就看到了一群数量不少的血斑燈羚,体高两米,身材修长,有一对高高的弯角,看起来很是优雅。
    这群燈羚数量不少,足有三百多只。
    悠闲而警惕地在血腥之地缓缓踱步。
    血腥之地生存的物种,就没有弱者,血斑燈羚具有强悍无比的血光神通,喜欢群居,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爆发的血光能瞬间融化金铁,哪怕是强悍无比的战士都不愿面对。
    最可怕的是,血斑燈羚的血光神通是一种范围打击。
    覆盖的区域相当广,也就是说,这种生物不怕围攻。
    反而是,当有团队想围攻血斑燈羚的时候,都会相当难受,因为只要三只以上燈羚爆发亡命一击,就会跟整个队伍造成大范围杀伤。
    正因为如此,大团队其实并不怎么愿意招惹这些难啃的骨头。
    不过,对童雨这样的小规模团队而言,只要不招来太多的血斑燈羚,倒是可以打一打。
    方云建议:“我们可以拿下几只燈羚,或许能够发现一些特殊的资源。”
    蛮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猎,最重视的资源乃是血食。
    燈羚的体型不大,身躯优雅,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选择。
    但据方云所知,按照蛮文典籍的记载,燈羚头顶的弯角有可能产生一种类似鹿茸般的特殊资源,这种资源,对战士修行有着一些帮助作用。
    童部落长老草药术就那样,对于这种资源没有需求,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这种资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来。
    但是方云不同,在玉兔精的肚脐眼灵膏之中,鹿茸可是一种比较珍贵的灵药,很多特殊配方之中,都会用到鹿茸。
    尤其是一些补血配方,鹿茸更是其中主药。
    无尽荒域的部族,修行的主药是蛮纹,但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修行的血脉之力。
    修行血脉之力而不用鹿茸,这简直就是浪费。
    因此,发现血斑燈羚,方云第一时间就建议整两只下来。
    童禾在边上轻声说道:“可是,这东西的性价比不高,肉食并不充沛,还很难击杀,不过好在它们相对温和,我们只要绕过去,应该就没有危险!”
    童雨心中已经知道方云的神奇,已经知道血脉灵膏就是方云出品,所以,既然方云要在这儿获得资源,她就知道,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
    稍稍思考,童雨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次出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肉食,而是我们自身能力的锤炼,还有特殊资源的收集,我觉得,跟这些血斑燈羚作战,或许真是不错的选择。”
    好吧,童禾感觉有些看不懂童雨了。
    但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就这样吧。
    董佳帅蹬在地上,轻声说道:“按照我的经验,还有我充足无比的战斗智慧,我们此时应该先拟定一个行之有效的作战方案,确定战斗方式,然后才能一举制敌!那么,我建议,大家坐下来,先商议商议……”
    方云拿出强弓,也没怎么瞄准,轻拉弓弦,站在这山岗上,一箭射了过去。
    董佳帅话音没落,远处,一只血斑燈羚猛地跳跃起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踉跄着,向侧面倒去。
    血斑燈羚群吓了一大跳,齐齐高度警惕,竖起了脑袋,四处张望,每一只燈羚两角中间都亮起了闪烁的红光,血脉神通蓄势待发。
    但是遗憾的是,方云射击的距离太远,超出了它们的感知范畴,他们没能发现任何敌人。
    趴在山岗上,董佳帅目瞪口呆地来了句:“我说三哥,你这是不是太野蛮了,一言不合就开干,还有,这么远的距离,你是怎么做到的?射死那燈羚没有?”
    方云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有什么稀奇,想当年,我一箭射出,射程超过千里万里,那是,指那儿射那儿……”
    童禾猛翻白眼:“吹,你就吹吧!”
    说实话总是没人信!
    方云耸耸肩,无奈地说道:“好吧,我承认,那只燈羚防御力还是很强的,而且恢复能力也超乎想象,它只是受伤,却没有被射死。”
    董佳帅果然看到,那只踉跄倒地的血斑燈羚已经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并且在许多同伴的簇拥之下,向燈羚群中钻了进去。
    童禾摆摆手说道:“血腥之地的生存竞争相当残酷,每一个能够在这生存的族群,都不能小瞧,现在,我们怎么办?直接杀下去吗?”
    方云又掏出一支箭矢,不过这次,方云同时捣鼓出一些药草,挤出一些如同乳汁般的汁液,涂抹在箭头之上,轻声说道:“我来试试这支毒箭!”
    第九七一章 阿胶糕
    蛮族文化的特点,综合起来就是三个词“简单、粗暴、直接!”
    蛮族崇尚武力。
    各个部族都是一样。
    蛮族也有毒箭,不过那都是都是从迷雾之森或者是血腥之地的一些毒树或者是一些毒物身上获取到的毒液制成的毒箭。
    血腥之地的猎物体质比较特殊,都有极强的抗毒能力。
    再加上蛮族生性不善用毒,血腥之地的战斗通常都是正面硬撼,都是武力征服。
    像方云这种战斗方式,真是绝无仅有。
    超远的弓射能力,再加上方云特殊配置的毒箭,产生了让童雨和童禾瞠目结舌的战果。
    方云在山岗上连续射出十多箭。
    每一根箭矢都准确无误,命中目标。
    十多只血斑燈羚中箭,踉跄着乱成一团。
    无数红灯亮起,整个燈羚群高度警惕,开始备战,但遗憾的是,没能发现敌人的方向。
    更要命的是,中箭的燈羚居然失去了自我恢复能力,踉跄着倒在地上之后,再也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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