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修真]论女主的战逗力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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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地胎死亡后积聚的千年阴气蒸腾而出,又恰逢当地聚气的风水格局,充盈其中而不散逸。所以夏元熙初窥仙径之下,才能在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环境中,感应到周围的高浓度阴气引而入体,悠然神气相融,达到“小周天”的胎息状态。不以鼻口嘘吸,如在胞胎之中,内脏与皮肤浑然一体,皮肤与虚空相交接,周身孔窍从空气中源源不断吸收养分,绵绵密密,幽幽微微,一吸一呼之间百脉舒展,神气相住,心不动念,宛如初生之婴儿。这个身体原本因为贫穷生活带来的的沉疴暗疾都逐渐治愈,并且更为强韧。
    “大哥,前面‘支’了四次‘锅’,除了骨头什么都没有,这些日子兄弟我风里来雨里去,只拿了三两银,也算对得起大哥了,这次再‘走空’,咱就散了吧,出去自谋生路怎么也比干这个强,哪天遇到真肉粽,俺家刚进门的媳妇还不得便宜了别人?”
    子夜时分,墓室墙体的石砖松动了几下,抖落不少灰土,后面隐隐传来人声。
    “去去去,没开挖就说这种晦气话!这次问了城里的风水大师,此地就是个聚气的格局,前几天还出了祥瑞异象,山顶雾气罩了几天,老子花了二十两,大师拍着胸脯给我保证十成十有货。卖力点做了这一票就能好好快活几年,再废话老子先送你个怂货上路!”
    “那这‘堆子’怎么个走法?要不老大您拿个主意?”
    松动的砖块被推开,后面随之进来一个络腮胡刀疤脸大汉和一个精瘦的猥琐汉子。
    “这不正在想吗,鬼叫个啥子?……等……等等……你、你看这墓里点着灯?莫不是被人先得手了?”刀疤脸大汉皱眉。
    “呃啊!……”
    “你背时啊?!鬼叫什么?收声!敢动老子的货,去做了这帮龟儿子。”当他顺着精瘦汉子目光望去时,手中的精钢铲子“当”地落下,砸中自己脚掌也不自知。
    此时洞内空气已经干净到能装罐出售,在微微的火光中,墓室中央散落着一地骸骨,一位灰衣少女在狰狞的祭坛上空悬三尺,雪白的肌肤在烛光映衬下把诡异的气氛渲染到极致。
    这时,被响声所扰的夏元熙终于睁开双眼,点漆一样的眸子神光湛然,她转过一对上挑的锐利杏眼,直直望向了发出声音的方向。
    “鬼啊!”精瘦汉子又一声大叫,头也不回往回跑。这时刀疤脸才反应过来,刚要挪动,发觉脚背一阵钻心剧痛,怕是骨折了,只能哀嚎着手脚并用向外爬去。
    夏元熙现在听觉变灵敏了,自己还没适应,陡然间听到这样的喧哗,宛如脑海中敲响了一口大钟,感官瞬间被拉回现实世界,顿时来了三分火气咒骂道:“有病啊……”
    她直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全身骨节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环顾四周自言自语道“空气真好……我还没爽够就结束了,简直无情。”
    随后,她毫不客气地卷了一大包随葬的金银细软,连骷髅宫人的衣服都被扒了好几套,背上卷轴,扔下一句毫无诚意的“再见啦,谢谢招待~”,便顺着盗墓贼之前留下的盗洞走去,少女的身形也不高,略低头就从成人要猫腰高度的洞穴里通过了。
    良久,空无一人的山洞里,台阶上成千上万的灯柱焰心陡然拔高,熊熊烈焰映照四壁,光辉灿烂如同黄金琉璃世界,一人骑青狮自虚空中踏出,一袭红衣无风自动,比狂乱的怒焰更加绚烂夺目,而遍身缠绕的宝石璎珞,也在主人俊美得不似凡人的容颜映衬下黯然失色。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若非你生就一颗修罗之心,我也不能助你夺得这场机缘。只是此道至神至妙,恐怕不是你能参悟的,就这样带着此物到它真正的主人身边吧,凭借天外游魂的身份倒是可以轻易躲过冥冥中‘那位’的感知……”
    在红衣人的低语中,青狮轻声咆哮,从喉咙中吐出一个无色透明,不断扭曲的气团,在空气中激荡开来,无声的音波交互碰撞,无论是巨石,白骨,枯藤,烛台……纷纷坍塌分解,顷刻间,一切痕迹都被化为飞灰。
    “说起来,‘未来星宿劫’【注1】将至,我这次插手,终究会成就何人踏出那一步呢?”薄唇弯成了完美的弧度。
    ☆、第3章 传说·丰城剑(一)
    “这位老伯,请问……”
    “啪!”对方嫌恶关门的动作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古稀之年,夏元熙甚至还听到里面传来门闩落下的声音。
    “这是第几家了?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个地方如此声名狼藉吗?”夏元熙摸了摸差点撞上门扉的鼻子,转头发现隔壁一个戴蓝花头巾的中年妇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看来这家有戏!她正待开口询问。
    “你怎么回来了?李杏花她们呢?”对方却抢先一步开了口。
    “啊……这个嘛……”这大娘不会是那几个女尸的亲戚吧,像告知亲属死讯这么高难度的业务臣妾做不到啊!
    “你为什么要回来?!在那么多人面前不明不白被妖风卷走,衣衫不整的样子你也好意思回来?现在多半也不是完璧了吧?早让你跟了城里村王大善人,纵是做妾也是享福,你偏不听!现在这样子被乡亲们看见了我们家要怎么做人?二丫,算娘求你,走吧,越远越好,你和杏花她们头七都过了,这时候只有你活着回来,我们家就在村里呆不下去了,你还有几个妹妹将来要嫁人……”
    浑浊的眼睛里是对生活的麻木,干瘪的嘴巴不断开合,吐出夏元熙难以理解的句子。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六岁那年,得知自己是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是孤儿院的野孩子的时候,从那以后,自己总喜欢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小时候在房顶上飞奔,从大树上一跃而下,成为小伙伴们眼中憧憬的对象;到了后来,大家放学就会去各种兴趣班,钢琴,绘画……也不再有人会对她投以崇拜的目光;而那时候,她却已把自己当做“异类”,我行我素,背负着名为‘叛逆’的烙印在孤独的道路上踽踽独行。
    发现唯一听众一副油盐不进,神游物外的样子,妇人气得一跺脚“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讨债精!”转身摔上门。
    夏元熙低头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袍“也不问下为什么这幅摸样……看来这副身体的你和我一样也是不受欢迎的人啊。”
    “咚”紧闭的大门嵌上了一个红宝石的黄金钿花。胎息境后,夏元熙都可以用一张纸扔出手术刀切割的效果,真正是“飞花摘叶,皆可伤人”,黄金虽然质软,真元灌注下用来洞穿木板也是轻而易举。
    “他们养育你的恩情我帮你还了,所以,请安息吧,今后我会连你的份一起,好好活下去。”夕阳西下,夏元熙的影子在路上拉得很长,刚才触情生情的一点不快已经被脑中云游四海,浪迹天涯的计划所取代。她所不知道的是,自己身上原本和清溪村连接的红丝在夕阳的余晖下消融,那是在此方世界名为“因果”的联系,这具身体属于“夏二丫”的因缘果报至此了结,而“夏元熙”的仙道历程正要开始。
    残月西沉,天才蒙蒙亮,丰城郡外的官道上,已经有不少百姓准备排队入城,大半是周围的农户,带着自家地里出的土产,准备趁早到城里开个利市。也有一部分头戴帷笠,或身罩斗篷,腰挂兵刃的江湖客,不过显然他们并不准备和普通百姓一样交纳入城费,凭借路引进门。
    城门不远处有一段城墙因为年久失修,女墙的城垛塌了不少,便成为了侠士们的专用通道。门卫对此也是视而不见,开玩笑,为几个铜板丢了性命可是不值当。
    吴叶舟掀起帷帽的布巾,遥遥观望远处的临成郡,这地方属于平原,视野极佳,而习武之人的目力远强于普通人,所以,即使在黎明时分,他也清楚地知道,一刻钟之内,已经有十数位江湖人士从缺口进入城内。
    “此次传闻附近有异宝出世,大当家将探查重任托付于我,必定要竭尽全力,以谢大当家厚恩。”吴叶舟也算出身武林世家,凭借家学《凌云纵》和《青冥剑》,身法飘逸,剑势凌厉,江湖上人称“追风逐影”,隐隐有新一辈侠士翘楚的势头。
    “哼,可惜消息还是传的太快,连这种宵小之辈都企图分一杯羹。也罢……就教会他们什么叫自知之明好了。”吴叶舟望着一个重枣色衣服的汉子轻蔑道,这人轻功显得异常拙劣,坍塌掉只剩三丈余的残墙都要用足尖在墙上借力两次,好不容易跳上去还猛晃了几下,一副气息不稳的样子。
    “无能之辈。”吴叶舟深吸一口气,脚尖在齐腰身的草丛上连点,一身素服犹如白虹贯日,当真不负“追风逐影”之名,几个呼吸的功夫就从百丈远的地方腾挪到城下。他前方的城墙完好,略有七丈来高,吴叶舟双脚也不落地,径直就往上跃去。
    此时他气息已竭,眼看离城头还有七丈,只见吴叶舟右脚点左脚,一个优美的旋身,身形又凭空拔高了三丈,顺顺当当往城头落去。
    “便是轻功最好的三叔在此,也不过这样了”吴叶舟想着,他本就是想借机震慑下附近的江湖人士,挑的都是难度系数高的姿势,完成度也十分完美。
    “天怎么黑了?”吴叶舟抬头,差点一个趔趄掉下城墙。
    只见一位褐衣长发的十二、三岁少女正飞翔在空中,遮住了天光。少女瓜子脸尖尖,上挑的吊眼角让本来童稚的相貌带了几分凛然。原来并不是少女会飞,而是她跃入城的高度太高,连城头都不上,便直接落入城内了,而且和吴叶舟提气轻喝纵身,衣衫猎猎作响不同,这位少女就如同幽灵掠过一样,吴叶舟之前都没有发现她的气息。
    “这童子相貌……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这么号人物……不对!必定是一甲子前驻颜有术的老怪物了!”吴叶舟心情沉重地思考,连这种老前辈都惊动了,这次宝物现世非同小可,看来自己也是希望渺茫。
    “信~仰~之~跃!”中二癌患者夏元熙伸展双臂,轻轻落到城内,此时的她随时都保持着《北斗渡死经的》的“胎息”状态,虽然并未辟谷,但是周身皮肤可以代替口鼻呼吸和摄取水分,呼吸很轻,以至吴叶舟没有感应到她的声息。
    “现在就去换点银子下馆子,这辈子绝对再也不要吃蜂蜜了!对了,这衣服也要换一下。”从山腹古墓的宫装骷髅妖身上扒的衣服被她穿出来,自从鲜艳的鹅黄曝露在阳光下,就渐渐老旧变褐,上面的精致刺绣也褪去了颜色,如果时间再长还会变脆,一点拉扯都会崩裂。好在夏元熙拿的够多,坏一件扔一件,才不至于沦落到在荒郊野岭裸奔的悲惨境地。
    “你这东西不行啊,刀工粗劣,图样老旧,现在的王孙公子谁还愿意系兽样的玉佩,而且保管的方式也太粗劣,先不说脚都磕坏了!你看这品相,一看就是积年锁在柜子里,不见天日,玉色蒙尘,我还得找个会盘玉的姑娘,贴身佩戴,日夜温养,才能卖的上价!这个啊,你走遍全城也就我店里肯花三十两收!”高高的柜台后,一个八字须,油光满面的富态老头慢条斯理地打着算盘,旁边还有个比他年龄小了一圈,相貌略神似的胖子,八成是他的子侄。
    “张掌柜,您看我们也是这么多年的老街坊了,要不是我娘实在挣不住了,急着用参,我也不会把这祖传的东西卖了啊!您就行行好再多算点,一定不会忘了您大恩啊!”看的出柜台下的的中年汉子十分着急,豆大的汗珠涔涔流下。
    “要不这样,你签个死当,我好去找人盘玉,就算你六十两吧,要不然盘到一半你来赎回去怎生是好?我张守财虽然心善,这冤大头是万万不做的。”
    “张掌柜……”
    “我先说清楚,这个价是看在我们多年街坊的情分,你出了这个门,就是信不过我老张,这情分就没有了,到时候你再来典当,就不是这么个便宜法!”
    中年汉子咬咬牙:“那便如此了,劳烦张掌柜。”
    看着中年汉子匆匆离去的身影,胖青年问道:“爹,为什么给那个穷鬼那么多钱,按您的说法,我们亏大了啊。”
    张掌柜恨铁不成钢道:“你成天就知道斗鸡走马,你爹的本事你要是十成里学到一成,我死了也能闭眼了,这玉佩一看就是前朝太宗时宫里的东西,那位陛下嫌江南巧匠雕琢太过,有伤玉魂,最喜这些大巧不工的玩意。虽然样式难看了点,用料却是极好的昆仑仙山下的和田籽玉!过几天找个手艺好的师傅,另刻成鹏程万里之类的图样,出手个几百两不在话下!”
    “爹教训得极是!孩儿昨天在市上见有人卖一只青麻头,真个是牙长腿短头尖亮,可惜那人要价六十两不二价……”
    “这里可是典当行?”店里不知何时来了一位褐衣少女,张掌柜定睛一看,当下就把少女上下打量了一番,不动声色道:“小老儿便是掌柜了,小娘子要典当何物?”
    一串指肚大漆黑无光的珠子组成的手串被递上来,张掌柜一边细看,一边问道:“听小娘子说话不像本地人。”
    “嗯,家住清溪。”至少这身体的原主人是的。
    “原来如此,小老头这几天觉得精力不济,原想找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静养,就是不知最近清溪天气好不好?”
    “这几天下雨,路滑的很,换地方吧。”
    “小娘子这珠子虽然其貌不扬,但颗颗是实打实的南珠,更难得全部都是一般大小,而且黑珍珠历来罕见。只是珍珠越是年久便越是光泽内敛,只需用细布擦拭就可重现光彩,如此重宝,可作价两千两。只可惜小店现银只有一千八百两,缺的部分便以这只和田玉佩抵过,小娘子意下如何?”
    当夏元熙数着银票离去时,张掌柜还保持着恭送的姿态,半响,张少东问道:“爹,我们是不是发财了?这珠子能赚多少?”
    “嘘!小声点!”张掌柜向门外望去,发现没有人来,于是立刻把打烊的灯笼挂上,准备关门闭店。
    “这珠子能卖一千六百两就不错了!”
    “什么?”
    “珍珠这东西,和女子一样会年老色衰,虽然以细布擦拭可抛光表面,始终不及一开始的光彩。”张掌柜一边叹气,仿佛老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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