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综]男孟婆_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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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照样出去采摘野菜,还学会了化为人形,只是耳朵和尾巴仍旧还在,山上无人,不会有人看到。
    白兔学会了种植,每天给寺庙里的菜浇水除虫,掰着手指过日子,等着苏戕回来。
    苏戕说,等他数到了一百就回来。
    可是白兔的算术不好,他数了很久,架子上的菜熟了好几批,几次下雪几回炎热,明明过了很久,一百却怎么数都数不到。
    苏戕一直没有回来。
    白兔为苏戕存了好多果子,明明放在了阴冷的地窖里,也存不了太久,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坏掉,然后扔掉。明明和尚说了,地窖里的菜能存着过年,可以放很久很久。
    所以很久到底是多久?
    那都是狐狸爱吃的,狐狸说,吃过肉后再吃点果子清牙口。
    最好的都给狐狸留着,兔子想吃都没舍得,可惜结果都是扔掉的命。
    傻乎乎的白兔,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被抛弃的可能。
    仍旧不熟练的计算着日子,却怎么算都不对。
    他很想直接把所有数字都划掉,写上一个一百,那样将将就可以回来了。
    后来,苏戕真的回来了。
    只是看着,也不像是回来了。
    白兔是在化为人形的时候,拿着破竹筐去摘菜时见到了苏戕。
    可能是最近采摘的菜太勤了,附近已经没有好菜可以找到,白兔就多走了一段,来到一个他不常去的地方。
    那个地方狐狸不让兔子去,因为离人类住的镇子太近了。
    可是没有菜,白兔还想着多存一点,保证狐狸来的时候有东西清牙口,结果就遇到了化成人形穿着华美衣服,与一男子相伴而来的苏戕。
    苏戕呆了,男子也呆了。
    苏戕是没想到傻兔子竟然真的敢不听自己的话,明明让他往东不往西,难道是冷落的太久了?
    而男人愣住的理由很简单,长着兔耳朵和尾巴的人,哪里是人?
    男人回过神,啊啊的叫着,拿着刀就要砍了白兔。
    白就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后来还是苏戕先动了手,一个当做饭票随时替换的富家公子,与什么话都听自己的白兔小弟,苏戕自然选择了后者,一巴掌就把富家公子拍在地上。
    苏戕动手,又与白那么熟稔的模样,男人不傻,立即就发现了苏戕也是个妖怪。
    原本眼中有的深情立即消失不见了,脸上有的只有恐惧和厌恶,男人对着苏戕骂着所有他能想到的辱骂词,然后伸出的手臂就被气急了的白给狠狠咬了一口。谁也不许欺负将将。
    兔子急了可咬人呢,这话自然不是开玩笑的。
    走正途修行的妖最好不沾杀孽,苏戕一个法术就让富家公子忘记了一切。送他下山回了家。
    其实苏戕没在意男人的辱骂,他之前业务不熟练的时候,被发现真实身份好多次,早就习惯了这种态度的改变。
    “记住,傻兔子,这个世间所有情爱都是假的。喜欢不过是自己欺骗自己的错觉。真的发现对方是什么样子,喜欢就会烟消云散,变成仇恨。”那时候,苏戕这么对白说。
    白蹦跶着脚丫不同意:“我喜欢你,不是假的。”
    “那你又能喜欢我多久。”苏戕冷笑,“也有那些知道我是狐妖后也表示初心不改,可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总有一日,感情会淡薄,最后什么都剩不下。”
    他不是没有被感动过,可是那些感动过他的感情,美好的如同烟花一瞬。消失的太快,快到狐狸都没来得及去考虑自己的心情。
    “我……我……”白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仰着脑袋道,“我绝对会喜欢你很久!很久很久!”
    苏戕:“很久?你连一百都数不到,你的很久是多久?”
    白:“我可以活很久,和尚都没活过我,然后我每天都喜欢你一点,就可以喜欢你很久很久。”
    苏戕:“那你的喜欢就会越来越少。”
    白猛摇头:“我每天晚上会想你一点点,然后多喜欢你一点点。每天增加一点点,就可以永远喜欢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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