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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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妄挡在少年身前,阻止了周锦珩进一步靠近,他面沉如水地看向周锦珩,然后转过脸,对少年却是面带微笑道“我开车送你,省得被纠缠。”
    那英俊的眉眼,平时多是温润内敛、波澜不惊的,此刻却有了几分凌厉、霸道,殷明麓下意识就答应了。
    于是每每被周锦珩纠缠,楼妄都会送殷明麓回家,久而久之,连上班时候都顺路来接了,甚至体贴地买好了早饭,于是殷明麓一次都没把他新买的东风小轿车,从车库里开出来过。
    隔几天去看,嚯都落灰了。
    久而久之,殷明麓也习惯了楼妄为自己当司机的日子,甚至天天没心没肺、开开心心的,脸上重新挂上了活力四射的笑容。虽然这样可爱的笑容,往往在见到周锦珩时就瞬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楼妄的更加依赖。
    让楼妄眸光微闪,他不介意被那男人痛骂自己虚伪,他巴不得对方再来几次,好让少年更加离不开他。
    他偶尔会给少年打电话,因为身份还没确认,只敢暂时保持着一天一通电话,深怕贸贸然跨过了那个界限,少年会接受不了,下意识想逃避,于是他只能保持着前所未有的耐心,等着少年愿意接受。
    当然他也有不安的时候,比如今天的通话,少年迟了许久才接,而且一接起来就听到少年微微的喘气声,萦绕在耳边非常甜美,令楼妄心尖一颤,脑子空白了好几秒,这不同寻常的声响让他疯狂猜想,少年不会和那前男友复合了吧?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感觉世界天崩地裂,一股想杀了那个男人的戾气充斥胸腔。
    结果少年原来是在锻炼,他一股气顿时全散了,恢复到了平静,他嘱咐了几句好好休息,少年也乖乖点头了,如工作上一般听话懂事。
    仿佛这种相处模式延续进了生活,但总归还是慢慢亲密起来的,少年也在渐渐对他敞开心扉。楼妄却觉得这样的进度太慢了,他想将少年抱在怀里肆无忌惮地亲吻、拥抱,却只能暂时按捺。
    今日他一同往常将人送到楼下,少年打开车门,站在他面前,嘴巴张了张欲言又止,他很耐心地等着对方说出口,甚至面带鼓舞。可惜少年瞅了瞅他的脸,又低了低头,似乎有些害羞,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地又跑了。
    楼妄脸上瞬间没了笑意。他不想忍了。
    殷明麓上楼后,有些懊恼,其实老板送他这么一段时间,他一直很想叫人上去喝喝茶,不然就这样打发人回去也太残忍了,可是每次话浮到嘴边,他都不好意思开口,于是一次都没请人上去坐过。
    刚刚他感觉老板也很想上去坐坐的,甚至就在等他开口,可是每次对上楼妄那双深邃得仿佛要将人吞噬的眼睛,殷明麓的心就会不受控制地漏了几拍,下意识地移开目光。
    因为害羞,他最后还是没能成功开口。
    令他觉得有些遗憾,情不自禁就走到楼道口,想看看老板走没有,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车子启动离开的声响呢?哪怕是在高级的进口车,明明在离开时都会有动静的,殷明麓才不承认自己有些不舍得呢。
    结果他的视线刚往下看,背后突然有一具男性温热的身躯靠近了他,将他堵在墙上,那个磁性的声音还在说“你明明很想我留下,为什么不说?”
    殷明麓还没来得及惊呼,就被迫闭麦,一颗心瞬间狂跳起来,感觉血管处的肌肤突然变得特别纤薄敏感,漆黑的夜都盖不住他脸上发烧般的红,尤其是他此刻被人霸道地锁在墙上的姿势,让他几乎退无可逃。
    楼妄从背后,基本只能看到对方因为敏感而发抖的身子,似乎想挣扎又怕刺激了他,这样可爱的姿态,让楼妄在温柔质问的同时,忍不住又将人往自己怀里紧扣了一分,恨不得就这样揉进自己身体里。
    距离过于近,少年果然就求饶了,一双水润的眸子抬起,弱弱地道“那我现在请你上去喝茶,你上去吗?”
    白开水什么的,他还是请得起的。茶叶什么的,他得翻箱倒柜地找一找。
    闻言,楼妄挑了挑眉,心想这孩子还真是不解风情,于是决定直白了说,“喝一夜的那种吗?”
    仿佛“轰”的一声,少年的脖子也全红了,他不吭声了,默默地把楼妄推远了,小脸倔着,似乎有几分抗拒,然后捏着兜里的钥匙上楼了。
    就在楼妄有些后悔自己说话会不会太孟浪的时候,少年打开了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见楼妄迟迟没有动作后,又探了一颗脑袋出来,别扭地道“你不是要喝茶吗,怎么还不进来?”
    楼妄怔在原地,眼里很是惊讶,而后笑起来,是愉悦的笑。
    结果上去后,少年还真的给他倒了杯铁观音,然后跟逃避似的躲到浴室去了。楼妄静坐在客厅,安安静静地听水声淋漓,享受着少年就在自己身边的一刻宁静。
    只要少年不愿意,其实他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他今天已经成功入侵了少年的领地。要知道,像小蜗牛般慢热温吞的人,肯愿意把自己的私人空间分享,已经算是一大进展了。
    洗了大概有半小时,少年穿着睡衣出来了。
    因为少年的房子实在小,他只能做到楼妄身边。
    沐浴后的身体裹携着温凉的水汽,很是令人眷恋,楼妄黑瞳里有腻人的温柔,他发现他喜欢少年的房子了,因为空间狭小,于是两人的气息就仿佛近在咫尺。
    少年的睡衣贴在身上,勾勒出身体的轮廓,楼妄礼貌性地一笑,生怕冒犯了,其实也怕自己克制不住想将人抱起。
    可是少年却突然道“我刚洗完澡,难道你不想看看我的内裤是什么颜色吗?”
    此话一出,楼妄手中的水杯克制不住地一抖,他立马去看少年,却只看到一张羞红的白净面孔,楼妄觉得自己有些头晕目眩,他暗哑着道“那我就看看,无论什么颜色,我都喜欢。”
    无论是纯洁天真的白,还是性感迷人的黑。
    说着,修长的手指很诚实地来到了少年的大腿,想看看睡衣下的颜色,沿着腿不断往上蔓延,没翻到东西,楼妄终于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他发现自己冷静不了,“没穿?”
    睡衣底下果然空荡荡,配合着稍微分开的膝盖,风光无限。
    楼妄无法形容那一瞬间的感受,脑子里似有绚烂的烟花般炸开,理智也彻底断了弦。
    这已经是少年心里愿意的体现了吧?虽然还是有点排斥,但最后还是温柔地接纳了他。
    两人的关系终于有了名分,从此楼妄就在少年的小蜗居里住了下来,说好的等周锦珩不纠缠了就分开的话成了浮云。一个小小的衣柜塞了两人的衣服,有时候领带和内裤纠缠在一起,不分你我,有时候晨起慌乱时,少年还穿错了,这时候对方就会“啊呀呀呀呀太讨厌了”跑回房间去换,让楼妄嘴角微勾。
    少年的饮食起居乃至那些需要阳光露水伺候的植物,也被楼妄给接手了,他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人,甚至为少年洗贴身衣物,哪怕少年通红着脸骂“变态,我不要你洗,你给我放下”也无济于事。
    日子久了,楼妄求婚了,少年犹豫了三秒后,还是答应了。只是在答应的时候,少年问道“你会想要小孩吗?”
    殷明麓其实也就随口问问,因为结婚这个词让他联想到了曾经那个孩子,在这次任务中,他彻底让那个孩子没了出生机会,他想着,男人也许都如周锦珩那般,会喜欢小孩围绕膝下的感觉。
    “不需要孩子,我有你就够了。”你就是我的小孩。楼妄这样说道,长睫微垂,遮住了眼中的光,在鼻梁处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整张脸英俊得过分。
    说着,他把少年温柔地拥入怀中,将勺子递到对方面前,想照顾一个孩子般精心照顾着,看对方乖顺地嗷呜一口吃完东西后,立马又舀了第二勺,直到少年懒洋洋地说不吃了,才收手。
    而且,他根本不喜欢孩子,只喜欢少年。也许是这段感情说到底有几分趁虚而入的意味,令楼妄心底没有多少安全感。他总担心有了个孩子,少年的心就会被分走一半。
    他怎么允许两个人的世界,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插足?他更不允许,少年的目光投放在其他人身上,为其他人付出,他就是这么偏执,有极端的占有欲,只想少年依赖他一个人,眼神只围着他一个人转。
    生生世世都是。
    为什么要用生生世世这个词,楼妄也不明白,但潜意识里就是这样告诉他的,烙印在灵魂最深处,已经成了一股强大的执念。
    第125章
    在上个世界, 周锦珩相信他和少年的情谊,一直苦苦等着少年的回首, 觉得自己等到海枯石烂时, 便能等到奇迹发生, 最后自然没有等到, 而是等到了一张写了小玫瑰和别人的请柬。
    上面鲜红的大字深情地写着“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居然还特么是民国式的复古婚礼。小玫瑰的名字在最显眼的地方, 就挨着“喜”字,字大得刺痛了他的眼, 让他泪流满面。
    楼家的少爷和知名设计师的爱情,业内都有所耳闻, 首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企业家都来了,纷纷穿着笔挺的衣服, 来献上最好的祝福, 蹭几杯喜酒喝。
    在场宾客中, 唯有一个男人精神萎靡, 一双忧郁的桃花眼浸漫了悔恨,颓废的脸庞上胡子拉渣,西装也是皱巴巴的, 与现场格格不入。认识的人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多打量了几眼, 沉思半刻,才将周家少爷跟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醉汉挂上等号。
    知道内情的,一时间唏嘘良久,心里不厚道地想让你风流大少爷作死呢,不然现在我们参加的就是你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你也不会这样凄凉地看着前任跟别人结婚,在人家喜庆的大好日子里,一副寻死觅活的嘴脸。可怜曾经的情场浪子、花花公子哟,这辈子就栽人家身上了吧!
    周家当家人看儿子那颓废样,自是恨铁不成钢,他先前和妻子,没把殷设计师放在眼里,甚至还想着等小两口结婚后,要好好敲打少年,让少年伺候好自家儿子,别仗着漂亮在外边沾花惹草,得做好贤内助的本分。
    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尤其是少年也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需要对自家儿子委曲求全。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房车,虽然都是很便宜的基础款,但一个男人起步的物件都有了,完全可以自己闯荡,还需要巴着别人过活吗?
    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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