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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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
    出来的效果也十分令人惊艳。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低着头玩着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便盯着那漂亮的男孩,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撑住了。无数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
    殷明麓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么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却人人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
    金你妈个雀,你说你花人家钱了,别人叫几声也就不疼不痒,问题是原主一分没花,甚至是掏钱养渣男和那情敌小孩,这还都被喊了好几年金丝雀,简直不能忍!殷明麓这次来,恨不得榨干这渣男的钱,好让这金丝雀的名声彻底落实了。
    如果不为他花钱,那就给老子闭嘴,别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钱买衣服,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个孽缘。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钱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带着金丝框眼镜时显得十分儒雅斯文,看着就像一个肯为自己对象出手阔绰的花花公子,谁料骨子里就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开口戳破真相时,不仅导购惊讶,其实周锦珩也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他其实脾气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对情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对眼了,都喜欢买东西送给对方,那些东西也都很贵重,他家境优越,也没觉得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毕竟这些年他对乔安的付出,从衣服、名表到豪车、豪宅,甚至送对方出国深造多年的费用,这一笔笔才是才是真正的高价。
    但对殷明麓这小情人,他从没送过什么东西,对方很合他胃口,也对他付出了很多,经常自掏腰包为他洗手作羹汤,他是很想送,但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闻言,就拉着他道:“你别送了,情人这种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钱,你如果送几万块的表,为他买衣服裤子,渐渐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你别看他表面天真无邪,到时候可是会榨干你的钱。”
    他本来还犹豫,可对方随即又道:“你不是说想跟他结婚,好好过日子吗?那你得考验一下他的人品,这几年先不要给他花钱,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为了你的钱,那肯定受不了,迟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后再给他花钱,这不就好了吗?”
    周锦珩听进去了,也确实在考验少年的人品,现在就在考验期,可是随着少年独立能干,aa成习惯后,他便也习以为常了,觉得不需要送少年东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没为少年花过钱,不该对少年穿什么衣服指手画脚。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钱,少年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都是对方的自由。周公子是个明事理的人,当下不再置喙,只是看着那崭新的白衬衫被导购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着刚才脑海里的美丽风景,周锦珩一时间有些怅然若失,决定暂时破戒一回,递过一张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导购点了点头,开始装衣服。
    原以为少年就此会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却自顾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只飞入花丛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儿所吸引,根本懒得给他一个眼神,于是难得被冷落的周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应下去后,忍不住走到少年身边,温柔笑道:“怎么样,我给你买衣服了,开心吗?”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
    这种赔本买卖,他又不是原主,会为了渣男买一件衣服送自己就开心得转圈圈,觉得渣男爱死自己了,他小算盘可精着呢。
    没想到一向可爱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齿的时候,那认真注视着他的黑眸,令周锦珩感觉到一瞬间的心虚,因为对方的话一针见血,确实如此。他这本质就跟嫖客买了一件情趣内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给自己带来愉悦似的,本质上是为了自己高兴,却还指望对方会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从来不说这些,于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气,周公子便讨好地拉着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来看中什么衣服,我都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殷明麓心里哼了一口气,开始挑衣服,为了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故意道:“你虽然是周少爷,我是小户出身,但我不贪你便宜,这件衣服不错,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那件浅灰色西服吗,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这款很像?我们可以搭情侣套装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锦珩很快就想起来了,细长的眼睛中浮现笑意,他道:“记得,你还说我穿上很英俊。”
    妈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只记得评价了吗?殷明麓懒得翻白眼,于是假作挑衣服,继续笑着道:“你看这件t恤,是不是跟我买给你的那件深紫色衬衫很像?”
    “我前天给你买了五条内裤,我自己的却没有买,今天干脆买了吧。”殷明麓装作只是在回忆,实则一一细数下来,周锦珩才发现少年竟然为自己买了那么多衣服。周家家大业大,他身为大少爷,衣柜里的服饰多不胜数,于是少年给他买了衣服后,除非是特别出挑昂贵,不然衣柜里到底多了几件,他一向没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给少年买了什么,他发现自己伸出手指头,也按不下去一个。
    而导购也已经默默地呆了,她原以为是包养,貌似是反过来的。看着出身不显的漂亮少年,对周公子的态度,更像是讨喜欢女人欢心的有钱少爷,而看周公子的表现,貌似还习以为常?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他大手一挥,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殷明麓听了,还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贤惠妻子的口气教训道:“锦珩,你买那么多干嘛,我又穿不完,你还在事业上升期,以后还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你这样做真是太浪费钱了!导购,你别听他乱说,这些我们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实意地关心他,喊他节俭,周锦珩却听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长久以来不付出,却被少年以为是事业上有困难,甚至还喊导购把衣服放回去。一时间,男人的面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验少年归考验少年,他可不想别人觉得他周锦珩囊中羞涩,是吃软饭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觉得他连这点小钱都出不起。
    去他妈的考验!谁出的馊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锦珩拦住导购道:“跟你们经理说,另外半场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脸色有些骇人,让导购迷迷瞪瞪地点了点头,“好、好的!”
    在众人手忙脚乱收拾衣服的时候,少年却吹着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这还远远不够。既然别人没凭没据就说原主是靠人养的金丝雀,那他肯定要贯彻到底咯,毕竟哪有自己倒贴钱养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饭,晚上还陪-睡的金丝雀?
    原主做过的,他通通要这周公子连本带利还回来,连肉带骨头的,啃得一干二净。
    第107章
    周锦珩周大少爷豪气冲天,一口气包了全场衣服的行为, 自然备受瞩目。但根据导购的话, 这不过情侣之间有来有往的付出罢了, 没听到少年说什么吗,自己现在一个月两三万的工资,每个月都拨出一半以上为周公子添置衣物。
    看一个男人对自己真不真心, 不是看他为自己花多少,而是看他拥有多少, 且愿意拨出多少比例在自己身上。这样衡量起来,少年自己在拥有一块钱的同时, 还愿意分周公子五毛钱,谁敢说这不是真爱?
    不管众人评价如何,殷明麓是比较满意的,写了一串地址,令这家高档服装店收拾好后,直接送过去。而他和周锦珩则慢悠悠地驱车回家,这个地址是原主和周锦珩的暂住地, 租的一套房子, 而非周锦珩的私人别墅, 所以空间不太大,且距离两人公司上班的地方都有些远。
    但最近原主和周公子浓情蜜意, 彼此都有了对未来的初步规划, 开始提起了买房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要另外买房, 而不让原主住自己的别墅, 周锦珩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小玫瑰再讨他喜欢,但毕竟只是个交往不过半年的小情人,心里的地位还比不上乔安,而那套别墅里满满都是乔安居住过的痕迹和影子,于是周锦珩自己不常住那里,但也偶尔会前往那别墅,回忆乔安多年前在这栋别墅里的一颦一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也就是说,对于周公子而言,那别墅是他和乔安两人的净土,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基地,原主是没资格入住的。不住就不住,他还不稀罕,殷明麓冷笑一声,不过呢这次他来,跟周锦珩一同买房的时候,明明是共同买房,他肯定不会傻到填周锦珩的名字,这完全跟无偿赠予没什么区别。而且还不是法庭能保障的婚后共同财产,因为他们连婚礼都没举办,周锦珩就跑了。
    买房的事先不急,先回家再说。
    殷明麓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掉原主设定的wifi,先从小事做起,跟渣男划分开界限,膈应死周公子。改完名称和密码后,看着满屋子的衣服,殷明麓颇觉神清气爽,捞起毛巾,直接进了浴室。
    周锦珩迟了一步,等他将车开进车库时,就发现自家小玫瑰已经进了浴室。他难得地皱了一下眉,因为以往他停车的时候,小玫瑰都是站在一旁扬着可爱的笑脸,乖乖等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看着他,以至于让他平时觉得这孩子有些过于粘人了。
    可今日的小玫瑰,有些反常,仿佛长了刺,也不再等他,而是先行一步,让习惯了有人等他的周锦珩,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还没等他明白这是什么感受时,他习惯性地搁置下车钥匙,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想上一下网,却很快发现自己被踢出网络了。
    他:???
    忘记说了,原主因为爱极了周锦珩,先前的wifi名就叫做“明麓永远爱锦珩”,密码则是一生一世我爱你的缩写,很典型的恋爱脑了,也不知道以往的邻居看到附近这个秀恩爱的wifi名是什么心情,反正殷明麓看了,忍不住都抖了几下,觉得太过恶心歪腻,赶紧给改了。
    发现原来的无线网络连接不上后,周锦珩先是有一瞬间的懵逼,然后开始搜寻了网络,在一群奇奇怪怪的wifi名中,没找到“明麓永远爱锦珩”的原名称,倒是发现了一个叫“感情不忠者必暴毙”的wifi,这名称中所挟带的强势诅咒扑面而来,令周公子下意识地心脏一紧,一股心虚油然而生。
    他想忽略,却偏偏发现这就是距离自己手机信号最强烈的网络,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开始敲浴室的门,用轻松的口气问道:“明麓宝贝儿,你怎么把网络名称改了?”
    周锦珩甚至想直接进浴室,毕竟两人是交往中的热恋情侣,这种亲密的事情常用,可这一次他旋转门把手,却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他又是一阵懵逼。
    就在他想问“宝贝你怎么锁门了”的时候,里面传来少年慵懒的回答声,“想改就改,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怎么突然想改名了,原来的名字不是好好的么?”明知道浴室里的人在洗澡,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周锦珩还是推了推金丝框眼镜,俊美的脸庞上展开一抹极有魅力的笑,说不出的风流倜傥。就是这样的笑容,曾令无数的男男女女甘为他飞蛾扑火,包括原主在内。
    好在殷明麓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也不会买账,他正懒洋洋地搓洗着手,在氤氲的水雾中,优雅的挤出一堆漂亮的泡泡,然后状似无意地歪头道:“是挺好的,可锦珩你先前不是显歪腻么?我就改了呀。”
    周锦珩有些沉默,他确实嫌歪腻,毕竟这wifi名带了他的大名,且这种恨不得昭告天下的行为,有点像传说中那种去爬个山,都恨不得在石头上刻下“王xx永远爱李xx”字样的傻子情侣,因此以往他确实觉得这个名字幼稚无脑,但看久了也就习惯了,毕竟满满的都是小玫瑰对他热情的爱。当然了,到底还是尴尬,改了自然更好。
    他想问的是,怎么突然改名了?还改的是这种名。周锦珩刻意忽略自己心下的几分心虚,问出声。
    殷明麓掀着眼皮,用孩子气的口吻,懒懒地反问道:“这名字难道不好么?挺符合三观的呀,对待感情不忠者,本来就该被千刀万剐、天打雷劈,锦珩你说是不是?”
    周锦珩一凛,下意识顺嘴道:“是。”心里却道,这孩子的行为看上去依然意气用事,但好似又有几分敏锐,加上今天的种种行为实在有些古怪,他不会发现什么了吧?
    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心里装了别人,不然到时候少年发脾气闹起来,他可招架不住,于是自然否认了。
    他本来还想问问密码是什么,可听到少年那番话后,已经不太想连网络了,正巧有一串铃声响起,被转移了注意力的周锦珩立马远远地走开,将电话接起。
    而听到那串铃声,浴室里的殷明麓却也停了动作,无疑,在原主都是手机系统自带铃声的情况下,有资格在周公子手机里拥有专属手机铃声的人,用脚指头想都是谁。
    呵,他刚刚正愁没机会发作一番,周锦珩倒是马上就主动送上门了。
    也许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乔安是周锦珩少年时期就爱慕的心上人,这近十年的感情累积下来,烙印在心头,早已说不出的沉重。可如果当初就得到了,乔安现在是白月光还是白米粒,这还说不准呢。因为一直得不到,才显得刻骨铭心。
    因为距离远,不如红玫瑰就在怀里,才显得那抹月光沉静优雅、温润精致,而红玫瑰因为距离近,且紧握在手,地位才次了些,种种缺点也被放大。于是月光越发皎洁动人,玫瑰越发备受冷落。
    如殷明麓所料,电话确实就是乔安打来的,如往常般刚响三秒钟就被接通,乔安是数着时间的,因为从时间上能看出,自己在这个男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他发现数字没变,且一接通,周锦珩那略带激动惊喜的语气,更让他心下大定,确信自己的地位在男人心目中还没有被动摇。
    殊不知,他已经有一个月没联系这个人了,本来心情还有些忐忑,生怕周锦珩把自己给忘了,因为他可是从友人嘴里听说,周锦珩最近交往了个小男友,虽跟他不是一个类型,但两人已同居半年了,感情貌似也很稳定,彼此有结婚的意思,这让他心下一丝不舒服。
    诚然,他是不爱周锦珩的,但听到对方交往了小情人,且不是游戏人间态度时,依然有一种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不快。而且他在国外还要待一段时间,其中的种种费用还需要周家提供帮助呢,如果周锦珩把自己的心大部分都给了小情人,他怎么办?要知道周家都是一群看碟下菜的人,一旦周大少爷把自己给忘了,他还怎么借着周家的人脉在国外自处?
    于是自然开始想时不时给周锦珩打个电话,给对方一丝希望,让对方哪怕温香软玉在怀时,也不要把自己忘了。
    乔安的想法当然很好,对于他的来电,周锦珩确实很高兴,哪怕对方说的全是一些诸如“天气如何”、“你吃了吗”、“纽约的凌晨也是车水马龙”这些没用的废话和关怀寒暄,周锦珩依然欣喜,仿佛隔着一大洋彼岸,也能嗅到心上人温热的呼吸。
    两人足足聊了半小时,其中闲话家常几分钟,怀念青葱岁月十几分钟,最后就主要是乔安在讲自己最近的事情了,委婉地表达自己最近遇上了些棘手的事儿,可能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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