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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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骑走不动了!
    左御三人刚刚换上不久的40级坐骑,奔跑速度提高了80%,本来三人期望能够依仗这新的坐骑彻夜赶路,谁知道竟会遇上坐骑也跑不动的事情。
    “老子就日了!这高级地域也太能搞了,竟然连坐骑也会有跑步动的时候,当初在洛兰纳的沉寂之森可没碰到过这样的怪事……”
    花满楼瞪着四蹄跪倒在地的骏马,无奈的将坐骑收进包裹。随后将施放“照明术”的右手前伸,柔和的光球映照下白骨荒野似乎没有尽头一般,光头男不由低声咒骂起来。
    “沉寂之森的白天,可不是这样的情景……”
    绝不放过你瞪了光头男一眼,当初在幻境洛兰纳,他们白天虽都骑乘坐骑在森林中赶路,可夜晚沉寂之森那酷寒的温度以及危机四伏的环境,众人何曾想过挪动一下脚步,更遑论夜晚策马狂奔了。
    “玩家都会受到高级地域的环境影响,更何况没有任何保护的坐骑呢?咱们往前徒步走一段,找个背风的山丘,撑开帐篷待一个晚上吧……”
    左御拍了拍腰间的包裹,那里面的【便携式帐篷】又可以发挥大用场了。
    其实左御早就知道在白骨荒野会遭遇到这样的情况,高级地域的影响不仅仅限于玩家,玩家代步的坐骑自然也在此列。只是他没有想到,这40级坐骑如此不给力,仅仅跑了半个多小时,便受不了白骨荒野的阴风,彻底丧失了行动力。
    可即使事先知晓,左御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在一些环境恶劣的高级地域想要策马夜行不是不行,只是首先要给坐骑装备上足够的防护措施。
    专门为坐骑设计的护具,比如保暖的皮革、挡风的马络、秘银马刺甚至更高级的专为坐骑设计的甲胄等等,一匹坐骑只有具备了这些,才拥有在高级地域的恶劣环境中持久奔跑的能力。
    但这些护具牵涉到制皮、锻造、裁缝、工程等各个专业的高级领域,在阿达蒙比亚战场还没有什么势力涉足的现阶段,指望将各个专业的高级人才凑在一起制造出一套最低级的马具来,都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市场这个东西,一向有着跟风的盲从性,自古皆然。
    “本来指望这坐骑能够坚持两个小时,应该就能够达到白骨荒野最近的营地。现在,只能在外面风餐露宿一宿了……”左御心中思忖,无奈的扫了一眼身边的两人,暗自摇头:“三个男人同住一顶帐篷……,这帐篷可只留宿过我和葬雪两个人啊~!”
    男人暗中哀叹的同时,不经意瞅到远处一团模糊的火光……
    “恩!前面有人……”
    左御微微一愣,双眸中银光纯熟的流转起来,“残月之瞳”的效果发动,远处模糊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20多个玩家围着大大的篝火在一起欢快的交谈着。
    这时,绝不放过你和花满楼欢呼的声音才响起:“头!前面有火光,应该是玩家或者营地!”
    两天两夜的时间,车厢中除了左御三人,只有那喋喋不休的地精驾驶员在前面唠叨。现在终于看到有活物聚集的地带,三人自是感到万分亲切。
    左御三人快步向前,不一会火光愈发清晰起来,大大的篝火在地面上跳动着,一群玩家围坐在篝火前交头接耳,他们明显是在队伍频道里交谈,听不到什么声音。
    可在这样的夜晚,光是前方这大大的篝火以及这些人开心的表情,便将心中的寒意驱散不少。
    “嗨!我说你们三个家伙,这样的夜晚还在赶路么?怎么?坐骑没力气了,想靠徒步走出这片白骨荒野?一起来烤烤火怎样?天亮了一道结伴而行好了……”
    在左御三人距离这群人百码开外的时候,那群玩家中的一个人站了起来,对着他们三人喊起来。
    这么远就发现了我们?左御三人一愣,依稀看到站起来的那个人身材高挑,背上背着一把银光闪闪的长弓,心中顿时恍然,猎人的鹰眼……
    更令左御三人感到惊奇的,这喊话人的声音清脆、语气爽朗,竟是个女人。
    左御三人也不客套,远远道谢了一声便赶了过来,走近了才看清站起来招呼的女玩家模样,她腰间箭筒中放置着冰、火、毒三色魔法箭矢,这是个通过了中级职业晋升试炼的游侠。
    这女玩家身材高挑,称得上凹凸有致,可那名字却与她的身材不大相称——小鸟依人。
    花满楼剧烈的咳嗽了两声,涨红了脸低头将囧态掩饰过去,在队伍频道里低声说道:“她这180cm+的身材也能称作小鸟依人……,那些160cm-的mm不都该羞愧自杀了!”
    左御亦盯着这女游侠的名字呆滞了几秒,摸着鼻子掩饰窘态:“不要乱说!别人一片好心,别一会闹的不愉快……”
    以光头男脱线的性子,左御还真怕花满楼真把这话说出来,那可就难堪了……
    三人的怪异的神情落周围十数名玩家眼中,众人同时一声哄笑,其中有人起哄道:“哈哈……!依人姐!又三个被你名字雷到的家伙,我说你这样还想在游戏中邂逅一位如意情人,别人光看到你名字估计都要落荒而逃了……”
    小鸟依人瞪了众人一眼,低声怒叱了一阵,旋即毫不在意的招呼左御三人坐下,还交易给左御他们低级的烹饪食品。
    “你们三个男人,也真有胆色啊!不知道最近一批进入白骨荒野的f级六人佣兵团全军覆没的事情么?想要三个人横穿白骨荒野,全部披着黑斗篷,还将自己的游戏资料全部设定了隐藏,神神秘秘的以为自己是绝顶游戏高手么?一点都不像男人!”
    小鸟依人说话如同连珠炮一般,使左御等人一点反驳的机会都没有,最后还被这女游侠奚落了一句,弄得三人哭笑不得。
    “这样的女人倒是少见啊……”
    绝不放过你被奚落了一顿,倒是反而对小鸟依人另眼相看。
    左御微笑点头:“性子和楼兰倒有点像,若是两个人凑到一起,应该会成为好友!”
    三人很快融入了这群玩家的交谈中,自从走出新手村以来,左御等人便鲜少有和一般玩家一起的机会,现在聚在一起气氛竟是异常融洽。
    从交谈中,左御知晓了这支名为“小鸟”的f级佣兵团深入白骨荒野的目的,无非是和绝大多数通过了第二次职业晋升的玩家一样,前往这片荒野的几个营地据点,探索一下有没有40级以上的好任务,更新换代一下身上的装备。
    “这些人身上的装备……,啧啧……”花满楼在队伍频道里悄悄说着,摇头叹息着反将斗篷下的装备色泽全部隐藏起来,光头男的性格虽一向喜欢炫耀,可在比他低了几个档次的玩家面前,却不愿这般打击别人。
    炫耀么!自然是要在同等级的高手面前,那样才会有满足感……
    “华夏区现在一亿三千万的玩家中,这样的装备已经算不错的。”
    左御淡淡的说着,心中没有太大的感慨,“精英玩家和平民玩家的差距,就是这样……。随着游戏内容的进一步扩大,这样的差距到后期会越来越大……”
    “唉!那是什么……,好多人!”
    “小鸟”佣兵团中坐在篝火最外围的一个阻击手忽然叫起来,指着不远处一片模糊黑影,开启了“鹰眼”眺望过去,灰白色阴风下数百个骷髅聚集在一起,朝着他们走来……
    小鸟依人率众站了起来,望着越来越近的骷髅大军,神色凝重,白银长弓已经搭在手臂上。
    数百个白骨森森的骷髅同时出现的场面,又是在这阴风阵阵的白骨荒野之中,当真让人毛骨悚然……
    左御瞥了眼远处渐渐行进的骷髅群,望着众人惊骇的表情,哑然失笑:“没事!那些都是玩家……,亡灵族啊!”
    众人惊魂未定,待到这些骷髅们越走越近,猎人一系的玩家终于看清了这些骷髅头上绿色的名字后,同时松了口气,招呼大伙又坐了下来。
    “这是亡灵玩家离开主城时,自动获得的种族任务-救赎之旅!亡灵族的玩家离开新手村后,救赎之城周围是没有10~40级的练级点的,所以他们必须通过通往北比达高原的单向传送阵,前往牛头人部落提升自己的等级。待到40级后,想要进行第二次职业晋升的亡灵族玩家必须横穿这漫长的亡者救赎之地,到达自己主城完成职业晋升,之后其他主城的传送阵才会向他们开放……”
    左御的解释令众人恍然大悟,有人嘀咕:“这样的晚上,数百名骷髅走在一起的情景,胆小的吓都要被他们吓死。”
    小鸟依人好奇的望了左御一眼,大笑道:“行啊!小子你懂得倒不少啊!这样的打扮,还真有几分高人的样子……”
    闻言,左御只能无言苦笑。
    “不过如果换成我,绝对不会愿意选择那骷髅的样子,太渗人了!”小鸟依人的话引来众人中女性玩家一直的赞同。
    左御暗中摇头,亡灵一族的种族天赋何其强大,可以吞噬尸体恢复生命的“噬尸”;启动之后5秒内免疫一切魅惑恐惧的“亡灵意志”;对于高级地域天生的耐寒以及水下呼吸时间的延长。
    正因为亡灵族这些强悍的种族天赋,使得很多玩家即便在40级之前有着诸多不便,依旧选择了这没有皮肉的种族。
    虽然很多女性无法苟同,可在左御心中,认为亡灵跳舞的样子还是非常帅气的。
    当然,左御认同的只是亡灵这个种族,并不是选择亡灵的玩家……
    双眸中银光流转,左御的“残月之瞳”的视野比猎人的“鹰眼”还要开阔,他清晰的看到这数百名亡灵玩家中分出一大队人走了过来,为首的那个亡灵勇士空洞的眼眶中幽火剧烈的晃动着,看起来非常的狰狞……
    “恩……”
    “呃!”
    “嘿!”
    左御三人同时发出声音,不在意的扫了一眼,低头消灭手中的食物,懒得再扫视这勇士第二眼。
    “一个勇士-非要将手套、肩膀、披风这些门面装换成黄金品质,这些黄金装备还都是骑士用的加智力、加精神的装备……”
    “废材!!!”左御三人心中同时闪过这个评价。
    (感谢:玉米菠萝、mactry、此地无银、枫弑、紫罗兰亲王和小白的小白五位童鞋的捧场。
    ps:正月初七之后,恢复一天两更。基本可以确定,不是7号!因为明天早上五点就要起来,送朋友上飞机,后天早上6点送朋友上火车……恩……(t-t)!!!)
    我管你喷子还是无心,我就是要好好说说这事!
    我就是要开个单章来好好说这事情!
    作为一名半资深的亡灵战士及曾经的风剑咸鱼亡灵贼,我对于书评区某位读者的言论,倒是真无语呢!
    我的小说不登大雅之堂,只能让这位仁兄匆匆扫过,最后造成“断章取义”的错误理解。我不管你是故意还是无意,我这个人一向是个很好说话,也不在乎什么谩骂不谩骂我的作品的人,一部作品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讨厌,有些人无视,有些人淡然……
    但,事实你触犯到了我心中的底线。
    书评区一向是水贴和喷子并存,我历来持以非常淡定的态度,毕竟,都是从读者这么过来的。
    可,每个人都有心中不愿被触及的东西。。
    我不管你是无意抑或有意,作为一名曾经的魔兽狂热爱好者,现在因为写作,不得不afk大灾变的编外人员,请不要拿跳动永远华尔兹舞步的亡灵来说事。
    我懒得管你是喷子还是无心之语……
    不错,就是我永久禁言你的,又怎样?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我又不是靠写作这口吃饭的,我管你个球来,懒得给你解释的机会。
    你如果看了我这单章,建了小号来谩骂只能说你太白了点。
    你投黑票是你的事,管我叼事!你再敢在我书评区发言,发一个我封一个。
    嘿,投黑票!
    你建1万个小号来慢慢投好了,我倒也想尝尝在黑票榜上与那些大神列入五甲的滋味。
    哼哼,我写得书你能坚持看到55万字,我倒也真是荣幸了呢!请走好,不送!
    你还【退订】,我得书有要订阅的么?
    倒也真是会曲解啊!收藏就是订阅?阁下文学功底之高,我辈难及万一!
    能把两年没发过火的我惹火,你的文笔当真很叼很犀利呢~!
    第一百九十六章 曾经传说·今日传说
    何谓勇士!
    作为《苍穹》中三系战士中唯一持双手重兵的职业,勇士们虽身穿铠甲,可在三系战士中却是最为脆弱的一系。
    在三系战士中,盾铠战士的坚硬自不待言。
    剑舞斗士以“狂风逐落叶”著称,随着黄金品质以上装备的替换,中阶剑舞到后来更有“板贼”之称。
    他们身上的装备多以力、敏为主,可黄金品质以上的装备体质加成也不少,所以剑舞斗士的hp虽常低于勇士,可因其高机动、高敏、高闪避、高护甲,致使剑舞斗士在大型boss战或大型团队战争中的生存率远高于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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