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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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淮站在床前,视线先落在她脸上,然后不自觉的往下移到了精致的锁骨上,再往下是……
    他只觉鼻子一热,一道温热的鼻血就流了下来,他一低头,鼻血吧嗒一声落在地板上,发出一声微不可觉的响声来。
    夏天啊!
    可真是令人燥热不安的季节呢!
    第72章
    第二日一早, 等沈惊春睡醒起床,方大娘已经将衣服洗好,早饭做好, 甚至连院子都打扫好了。
    甚至于看到她出门, 连洗脸水都打了过来。
    沈惊春一阵尴尬:“委实不必这样。”
    方大娘笑道:“顺手的事,饭在锅里温着的,娘子是在厨房吃, 还是在外面的石桌上吃。”
    沈惊春道:“在外面吧, 大清早的也不太热, 外面树下坐着还能吹吹风,倒比屋里还舒服一些。”
    大约是昨日那些剩菜的缘故,今日这方大娘虽然多少还有些拘束, 但是相比起昨日, 已经自然了很多。
    等沈惊春洗漱完,早饭已经摆了出来。
    一只小碟子里摆着五六只小巧可爱的小笼包, 一碗浓稠香甜的白粥, 两碟子看起来很爽口的咸菜, 都切的细细的摆在盘中。
    沈惊春看的口齿生津。
    这多出来的五十文花的十分值当啊, 不仅所有家务都包了, 还有如此美味可口的早饭可以吃。
    “做包子要提前发面吧?大娘是不是起的很早?以后也不必这样,早上吃点容易做的就行了。”
    一百五十文虽然是你情我愿的, 但到底还是她们家占了便宜, 这方大娘看着年纪也挺大了, 这么折腾老人家, 沈惊春实在有点过意不去。
    “一点都不麻烦。”方大娘一句话就带了过去:“早上对面的老严上门, 说是要去衙门给娘子你们一个交代,陈郎君带着大满一同去了, 叫娘子不要担心,说是从衙门办完事出来,还要去陆府一趟。”
    沈惊春可一点都不担心。
    说起这庆阳府,陈淮可比她熟悉多了,他那么大个人,有什么可担心。
    三两下吃完了早饭,她拍拍手在院子转了几圈消食后,就又开始动手将昨天挖上来的土给埋回去。
    昨夜陈淮流了鼻血,沈惊春简直比自己流鼻血那会还要慌张,手忙脚乱的给他止了血,又开始担心他的身体来。
    年轻人热血沸腾有朝气,没尝过男欢女爱的滋味,一味的靠忍,终究不是个事,沈惊春真的很怕忍着忍着,给他憋出什么毛病来,有心想要把事办了,陈淮就是不愿意。
    沈惊春把他问急了,他才说小时候在京城的时候,他娘还在陈小公子身边当差那会,柱国公陈牧胞姐的女儿才结婚就跟夫家和离,娘家嫌弃她名声不好,和离回家会影响别的姐妹的婚事,硬是不许和离。
    最后还是陈牧出面办妥这事,还把这个外甥女接回了国公府照料才知道已经怀了孩子,那姑娘不肯落胎坚持要生,生孩子时也不过十六岁的年纪,稳婆大夫太医请了一院子,结果愣是一尸两命没救回来。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这事却在陈淮当年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以至于十几年过去都还记忆犹新。
    瓜不甜还能强扭,但这种事情,陈淮不配合,沈惊春还真没法来强的,干脆也懒得管他了。
    等他到外面冲了个澡回来,夫妻俩才商量起来后面的事来。
    原本在墙角下挖坑只是防范于未然,结果没想到坑才挖好,就有人掉了进去。
    这样倒也好,只抓着这一个典型不放,就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来,他们也不是说要把余家父子和余娘子全送进县衙挨板子,但三个人中总有一个人要挨这一顿吧?
    只有树立起典型来,才能震慑住附近那些贼心不死的混混们。
    至于说陈淮去陆府的事情,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活字印刷是毕昇的智慧结晶,她也不过仗着来自后世,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若是陆池能够正视她,把她的话当回事的话,等这个活字印刷在这个朝代再度被创造出来,就应该老老实实加上毕昇的名字。
    若是他不加或是无所表示,那么只能说明陆池这个人的人品不行,也算是给陈淮提个醒,以后要离这陆家远一些才是。
    忙碌了一上午,等到陈淮和大满回来,沈惊春已经将两个挖出来的坑原样填了回去并且踩实。
    见二人头上冒着汗,方大娘便倒了温水出来。
    陈淮一口气喝完一杯才道:“对门这老严,倒真是个聪明人,我说这事总要有个人出来担责,他毫不犹豫的就把他媳妇推出来了。”
    沈惊春奇道:“以余娘子那脾气,恐怕没这么简单就愿意承认罪责吧?毕竟昨晚当场抓住的,是她大哥和侄儿。”
    “所以老严也没跟她废话,直接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老老实实去衙门挨这六十板子,一个是拿着休书滚回余家去。”
    如今和离对于平头百姓来说,不算是多稀奇的事情,能够和离成功的,即便女方要背上烈性子的名声,但男方也绝不无辜,可要是被休回家,那就完全没有脸面了。
    更何况,若非余娘子去怂恿她大哥和侄儿来偷桃,余老大也不会摔断腿。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夏天这个季节和温度,躺在床上静养那可不好受。
    余娘子若真的在这个时候被休回家,别说余老大了,便是她亲生爹娘和嫂子那一关她就过不去。
    而如果她选择去挨这六十板子,余家人也不会多感激她,因为这本来就是她搞出来的事情,而经过偷桃子这事之后,余老大的腿会不会落下什么暗伤暂且不说,便是他养好了腿,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对余娘子这个妹妹了。
    算来算去,这老严居然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所以陈淮才说他是个聪明人。
    “到了府衙,因为是主动投案,官老爷还给减了二十板子,那四十板子下去,我的老天爷呀。”
    大满说着比了个夸张的动作:“余娘子的屁股都被打开花了,全是血……啧啧啧,被抬出来的时候,嚎都没力气嚎了。”
    沈惊春想了一下那个场景,不由打了个寒颤,有画面感了。
    这下就好了,在衙门打板子,事情传出去,只怕短时间内都没人再敢打她家桃子的主意了,毕竟前车之鉴还在这摆着呢。
    聊完这事,夫妻两个又简单的说了一下陆家的事情。
    陆池虽然有些遗憾于这个泥活字没有具体的配方,可有了研究方向,就已经足够让人喜出望外了,并且承诺,只等这个泥活字研制出来,以后印出来的书卖出去,分沈惊春一成股。
    “我不用这个一成股,我既没有参与研制,也没有付出什么,只不过就是提了一句罢了,大师兄若有心,就把这一成股能够分得的银钱,以毕昇的名义的拿去捐助给慈幼局吧。”
    钱是个好东西,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人不爱钱,沈惊春也不例外,但陆家这个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她都不说什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话了,多的不说,单说陆家那个大师嫂那里,恐怕就过不去。
    别说什么创意最重要的话,在钱面前一切都是空谈。
    任谁辛辛苦苦的把东西搞出来了,一个只动动嘴皮子,全家没有任何参与的人就要来分钱,是个人心里估计都不爽。
    而把这钱捐给慈幼局就不一样了,虽然打的是毕昇的名义,可若是有心人一查,还是能查到是陆家捐助的这笔善款。
    要知道像陆家这样的书香世家,最看重的就是所谓的名声。
    这样一来,只怕那大师嫂也说不出什么来。
    而沈惊春自己,有空间和异能两样金手指傍身,想要多少钱,她都能自己挣来,何必非要死咬着这点卖书的钱不放?
    “好,回头我与大师兄说一声。”
    陈淮没有任何迟疑,反倒是颇为自豪的看着自家媳妇。
    送到手里的钱都能推出去,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吃过午饭也就没什么事了,沈惊春也没出门,而是拿了本话本子看着陪着陈淮温书。
    至于到庆阳府的另一个原因,推销自家的烧椒酱如今倒也不急,毕竟陈淮明天就要去考试了,等他进了考场,她再忙其他的事情也不迟。
    二人就在桃树下看了一下午的书。
    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时候,方大娘的外孙果真来了。
    少年人看着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个子皮肤偏白长得还算是眉清目秀,背着个小书箱看起来一副乖乖少年的样子。
    进了院子先是问了一圈好,才进厨房与方大娘打了招呼,随即就迟疑的拿出了笔墨,开始抄书。
    昨天沈惊春已经从方大娘处得知,这少年大名叫韩克俭,还未取字,小名叫阿瞒。
    没错,就是曹阿瞒的那个阿瞒。
    沈惊春当时就直呼牛哇。
    要知道历史上叫阿瞒的可都是牛人,曹操自然不用多说,唐玄宗在家族里也是自称阿瞒的,两位阿瞒那可都是狠人。
    此刻看到韩克俭,那简直就是自带牛人光芒。
    眼见着他在厨房拿出了文房四宝准备开始抄书,沈惊春便凑了过去朝他道:“厨房光线昏暗,你出来到院子里抄书吧。”
    韩克俭忙起身,躬身行了一礼,也未拒绝,就收拾了东西到了院中。
    “你这是在抄书?”
    少年坐的端正,身姿笔挺犹如一株劲松,普通的相貌和洗的发白的衣服也不能掩盖住他身上那种出众的气质。
    “是。”韩克俭执笔的手只顿了顿就又开始写了起来。
    沈惊春仔细一看,那毛笔都已经开叉了,可这少年却还能将字写的端正:“庆阳府这么多书局,竟还用抄书吗?”
    韩克俭道:“用的,很多偏门的书籍或是笔记之类的,书局没有就需要手抄,我的字不怎么样,找我抄书的人少。”
    反正在沈惊春看来,韩克俭这一笔字已经写的很不错了,至少比她那一笔狗爬字好的多,她还想再问,坐在一边的陈淮就出了声:“你不要打扰别人抄书,抄错一个字,这一整页都要重来。”
    “好的。”
    沈惊春做了个封嘴的动作,忍着心里对这韩阿瞒的好奇闭了嘴。
    方大娘的手脚利索的很,天还没黑饭已经做好了,树下看书抄书的三人各自将自己的东西收了,饭依旧摆在外面这张石桌上。
    眼看着方大娘又要带着韩克俭退回厨房,等她们吃完了再吃剩菜,沈惊春干脆道:“我也不强迫你们上桌,要么你们跟大满一样,盛饭夹了菜去厨房吃,要么我拨一些菜出来,你们到厨房吃。”
    沈惊春说完,就见方大娘皱着眉头。
    她就知道是这样,所以干脆将目光移到了韩克俭的身上。
    小伙子果然没有让她失望,郑重的给她们行了一礼,就拉着方大娘去厨房盛了饭出来夹菜了。
    今天这顿饭吃的比昨天可快多了,吃完晚饭等方大娘收拾好了厨房要离开时,陈淮才将自己抄录的几份院试的试卷拿给他道:“一笔好字,能够让阅卷的考官先入为主对你有个好印象,字写得欠佳者,即便满腹经纶,也会名落孙山。”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僧虔在《又论书》里说:子邑之纸,研染辉光;仲将之墨,一点如漆;伯英之笔,穷神静思。”
    “若你已经掌握了笔法,却依旧苦苦挣扎不能再有寸进,或许天赋如此,可你若是缺少一支好笔,书写起来又如何能够得心应手呢?当然我说的好笔,无关价格高低,而是让你用起来能够如臂指使的笔,而你现在用的显然不算。”
    “不要信那些善书者不择笔的言论,都是误人子弟,善书者不是不择笔,而是善择笔,正是因为能够分辨每一支笔,才能成为一代大家,辟如前朝四大家之首的苏大家,就是一位十分善择笔的书法家。”
    韩克俭抿着嘴一张脸渐渐红了。
    他当然知道陈淮说这番话,只是想指点他,没有任何其看他不起的样子,他脸红也并非是因为买不起好笔而脸红,而是为了自己的无知和浅薄而脸红。
    书院里,如同他这样的清贫学子有很多,他这支笔还只是分叉了,可书院里还有的同窗用的笔都已经开始秃毛了也舍不得换。
    还美其名曰高手不择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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