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造反大师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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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他才能记得清楚。”叶可可扔掉了沾血的佩剑。
    “想好了吗?”杨临清又问道,
    “这话该我问你,”叶可可反问道,“前途无量的杨大人,真的想好了吗?”
    “想好了。”杨临清半晌后说道,“什么该得,什么该舍,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
    这么说着,他捡起叶可可脚下的佩剑,拖着绕回了禁卫的队伍,站在了那名眼生的禁卫前。
    不比不知道,这俩人竟然一般高。
    “这位老哥倒是之前没怎么见过。”他和蔼地问道,“公事一场,怎么能如此生疏?不知老哥家中父母可还健在?”
    “您说笑了,”那人道,“干咱们这一行的,别说我,除了您,不都是从街上捡的么?”
    “别说爹娘了,这些年全在刀口舔血,婆娘也没讨一个,孩子也没生一个,不光是我,在场的弟兄们不都差不多?”
    “谁跟你差不多呀!”有人喊道,“咱们可不一样!我在春满楼可是有相好的!”
    众人哄笑起来,那人也明显放松了不少。
    “跟着宫里几年了?”杨临清又问道。
    “算上训练的日子,少说也有十七八年了,大人。”那人回道,“我那批也就活了三个,我应当是最久的了。”
    “那伤天害理的事应该是干过不少了。”他喃喃道,然后猛地将长剑送入了对方的胸膛!
    “你!”那人口吐鲜血,一句话刚说了一个字,同样的佩剑从四面八方袭来,一同刺进了他的身体。
    一时间,利刃入肉的声音听的人头皮发麻。
    这种伤势下几乎不可能活,只见那人手指抽搐了几下,脑袋便耷拉了下来。
    杨临清松开手,从腰间拽下来个玉佩,仔细地系到了男子站立的尸体上,然后抽出属于秦晔的佩剑,两三下划花了后者的脸。
    他用堪称挑剔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杰作,最后才示意众人一同拔剑。
    在鲜血横流中,那名暗探轰然倒地。
    “大夏朝翰林院修撰杨临清——”他看着自己的“尸体”笑了一下,“因公殉职。”
    说完,他一脚把尸体踹下了山崖。
    做完这一切,他回头看向叶可可,“我们将世子送出城不难,但我的脸在京城不是秘密,现在不少人都知道是我带着人去抓的大公子,崖山卫不会信我,还是得请叶小姐走一趟。”
    “我若没法及时回来,我爹娘一定会发现。”叶可可道。
    “这简单,”杨临清道,“我们所在的位置其实紧挨着外城墙,只是少有人知道怎么走,这猎场中的猛兽已经全部清掉了,小姐到时候原路返回便是。”
    这么说着,他将从暗探身上搜到的令牌扔给叶可可,对着其他人道:“事不宜迟,天黑之前,我们必须出城。”
    北衙禁卫的动作很快,叶可可看着他们拿出备好的菜车,将昏迷地秦晔放到了蔬菜中间,又牵出了马匹,迅速整装起来。
    不一会儿,一个运输时蔬的小队就绕开了所有哨岗,正大光明地出现在了通往外城门的官道上。
    “这是历代皇帝留着逃命用的,不过大夏自建朝以来,也没遇到过需要启用的情况。”杨临清对叶可可解释,“他们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会被咱们用上。”
    叶可可还是第一次来到外城。这里到处都是贩夫走卒、往来行商,比起有着巍峨城墙保护的内城,更像是个临时的落脚地。
    而在不远处官道口,则设有一个略显简易的关卡。虽然只有几个木栅栏,但站岗放哨乃至检阅文牒的都是实打实的北衙十六卫。
    到了关卡前,杨临清一边说着“奉旨前往皇庄”,一边面不改色地拉开菜车上的挡布,而守门的卫兵在看到秦晔时面色一变,却并没有揭发检举的意思。
    “都是菜。”他这么说道,把挡布盖了回去。
    杨临清点头,驱车向前。
    就在这时,一道迟疑的声音响了起来:“……魏王世子?”
    叶可可从菜车上探出头,正看到在哨岗的不远处,有一人牵着一批老马,手中拿着盖了章的文牒,正惊疑不定地看向菜车。
    谢修齐。
    她在心里默念了那人的名字。
    这是什么运气?竟然能正正撞到他从老家回来的时候。
    很显然,一向不怎么走运的状元郎这次也不走运地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后面的你自己搞定吧。”
    从怀里掏出阿穆勒的那块令牌,叶可可将之扔给了杨临清,然后利落地下了车。
    杨临清也不矫情,带着一众人离开了关卡,从始至终,负责哨检的卫兵就像聋了一般,没对他们的对话发表任何意见,仿佛拉的真是一车大白菜。
    目送着众人离开,又看看明显冲着自己来的叶可可,谢修齐再迟钝也察觉出了其中的不对,面色顿时复杂了起来,“……叶小姐。”
    将胡帽在手中转了一圈,叶可可重新戴好帽子,抬头看了一下天色,才对着青年微微一笑。
    “谢状元。”
    第42章
    谢修齐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叶可可。
    特别是,对方的态度相当出乎他意料。
    没有愤怒厌恶,也没有抱怨埋冤,更没有鄙视不耐,她还是笑吟吟地喊他一声“谢状元”。
    他还没授官职,而她在这种小事上从不出错。
    这倒比冲上来打他一拳更令人难受了。
    叶可可自然不知道他这复杂的心情,或者说,知道了也没觉得有在乎的必要,心里念着天色快黑,张口便道:“我想给状元郎讲个故事。”
    “有一大富之家,老爷娶了三房妻妾,每房都给老爷生下了得力子嗣,导致家产分割成了老爷的心病。”
    “大房长子得力,幼子可爱,皆为他结发老妻所生,名正言顺,按理应该多分。”
    “二房的儿子最是敢打敢冲,家族兴盛就需要这样的人才,也不能够薄待。”
    “三房呢,儿子不如大房二房出色,但胜在没有短板,三夫人性情也最是柔顺,是老爷离不得的解语花。”
    “老爷愁啊,日思夜想,最终还真想出了一个法子。”
    “长子最是聪慧,行事最是稳妥,又要照顾幼弟,就让他当这个家主之位;老二呢,见人先露三分笑,性子最是平顺不过,给他在富庶的庄子上谋个管事,日后也好帮衬大哥;老三最爱惹老爷生气,也最受老爷宠爱,老爷把家里最难搞的活计都交给他,期盼他能为家族开疆扩土;至于老幺嘛,还是个孩子,先养在身边,日后听大哥安排就是了。”
    她每说一句,谢修齐脸色就白上一分。他不是个蠢人,哪能听不出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富家翁的故事,而是当今天子的家事!
    “老爷自觉解决了一件大事,欢欣不已,自觉哪个儿子都没亏欠。可他不知道呀,他那个看起来最温顺平和的老二,满心都是不满。”
    “他想当家主,抓心挠肺地想。”
    “可是他生得太晚,上面还有个大哥在,占不得'长'字,又生得不巧,娘亲只是个三房太太,占不用上'嫡'字。而他大哥又长又嫡,还踏实能干,就算找人去给老爷下个降头,老爷也不可能越过大哥去选他。”
    “那三房的儿子天天冥思苦想,还真让他想出了条路来:只要大哥死了,他就是最'长',只要大太太死了,也就没有'嫡'了。”
    “叶小姐!慎言!”谢修齐忍不住喊出了声。
    “急什么呀,谢状元。”叶可可轻笑,“故事还远没完呢。”
    “本来嘛,他想实现也不容易,奈何老天都在帮他。因时运不济,家族的产业大为受挫,老爷急得病倒在床,只能把全族事务都交给大哥操持,大哥日日夜夜殚精竭虑,日渐虚弱。于是他想啊,这时候就算大哥出个意外,也没人会怀疑吧?只要大哥死了,大太太伤心过度也是合情合理,加上老三这时候正好不在家中,真是天命难违呀。”
    “后来呢,大哥也真的出了意外,大太太也真的伤心过度,老爷在弥留之际,看着在床前的老二研磨、摊纸、书写,最后拿着他的手沾了红泥,按到了遗嘱上。”
    “就这样,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三房的儿子成了家主。”
    叶可可说到这里发出了一声嘲弄的冷笑,谢修齐的身子也跟着颤了一下。
    “他上位的第一件事,便是把碍眼的老三派去了最荒凉的庄子当管事,并且警告所有家奴,不允许私下与他往来。同时他还派了不少精通吃喝玩乐的人去老幺身边,就怕他太过成才,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不能放心。”
    “因为他只有一个还在襁褓的儿子,而他却快要死了。”
    “或许是年轻时算计太过,他的身体很早便破败下来,正值壮年却形貌枯朽,别说经营理事,就连吃饭睡觉需要专人服侍。家中花了重金给他治病,各路神医都请过,仙丹妙药也吃不少,可就是一点不见起色。”
    “可偏偏,他最讨厌的三弟还活蹦乱跳,甚至最近还得了个儿子,幺弟虽然生的是闺女,却胜在年轻,将来还有大把的时间去生。”
    “兄弟三人,只有他日暮西山,一眼就能望到头了。谁也不知道,他死之后,剩下孤儿寡母,到底还能不能撑住这诺大的家业,他那两个弟弟是否还会卷土重来,夺走这个本不属于他的位子?”
    “于是他想,不行,他要为儿孙再做打算。”
    叶可可道:“谢状元觉得,这位三房的儿子,会做些什么打算呢?”
    “……应当是,将三弟的儿子接到身边吧。”谢修齐开口时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干涩得厉害。
    “是的,不愧是状元郎,真是一点不错。”少女眼睛弯弯,“那三儿子远在庄子,他鞭长莫及,好在二房的太太还在老家。他以老太太想念孙子为名,强逼三弟将儿子送了回来,天天看在身前,又指派了最得力的下属帮衬幼子。但只做这些,犹还不够,临终之前,他将依旧年轻貌美的妻子叫到床前,说道——”
    她沉下了嗓子,“我得位不正,将来必有后患。老四若是老实便罢了,可老三是我的心头大患,将来若有机会,定要将他诛杀,才可保家业完全,至于他那儿子,也决不可活过及冠,以免遗患无穷。”
    “妻子自然没有不应的道理,然后他又说道——”
    “儿子年幼之时,我那下属尚可依仗,万事由他冲锋陷阵,你等躲在其后即可,为此目的,即便是使些特殊手段,我九泉之下也必不会怪你,然而有一点你要切记,等儿子亲政之后,此人决不可留。”
    “妻子不解,问道,既是老爷左膀右臂,为何还需要如此防备?”
    “他冷笑一声,答道——”叶可可似笑非笑,“主仆而已,难道还能亲过兄弟?为这偌大家业,我连手足兄弟都能杀害,焉知他不会起非分之想?况且,此人有经纬之才,儿子年幼,难以驾驭,可敬他却不可尊他,可用他却不可爱他。若他老实本分,不起歪心那还更好,等到时机成熟,你便以持朝政、结党营私这样的罪名将他推出去,杀掉便是。”
    “那妻子听了这话,日日回去学给儿子,是以那幼子嘴上说着‘尊师重道’,心里想的却都是‘主仆有别’。他觉得那管家是父亲留下的老狗,便也学着开始养自己的狗。那些被选中的新狗觉得自己得了赏识,对他感激涕零,却不知这只是狗咬狗的把戏,老狗的今日,便是他们的明日。”
    “叶小姐觉得,我们都是狗吗?”谢修齐忍不住抢白,“这份家业终究只能有一个主子,要是人人都不满于自己的位子,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可以啊,状元郎。”叶可可睨他,“可惜那块糖,你还没吃到呢。”
    谢修齐一噎,叶可可才不管他如何,继续说道:“后来那幼子长大成人,继承了家主的位子,便依父亲的遗言,开始秋后算账。他刚刚亲政,根基尚浅,动不得那管家,便想要先拿叔父开刀。”
    “他先是断了叔父庄子的供应,想逼后者低头服软,才好拿住软肋,一刀毙命,然而这招见效慢不说,还易影响家业,算是下下之策。机缘巧合之下,他得知叔父身染重疾,命不久矣,便把目光投到了堂弟身上。”
    “堂弟未满二十,不能管事,可一旦叔父身死,他便会子承父业,给自己平白添堵。他想效仿父亲当年杀兄之举,却苦无没有机会,就这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歹毒的法子。”
    “杀人或许不宜,但逼疯一人于他而言却没什么难度。”
    “虎毒尚且不愿食子,要是逼堂弟杀亲食肉,即便他是文王再世,也得疯上一疯吧?”叶可可道,“谢状元以为,这个法子是不是绝妙?”
    谢修齐此时已面如纸色,听到叶可可发问,嘴唇颤了颤半天才说道:“……小姐说这些予我听,到底有何目的?”
    “状元郎以为这个故事如何?”叶可可不答反问。
    谢修齐吭哧了半天才说道:“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那这个闻所未闻,匪夷所思的故事,只有你我听到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叶可可莞尔,“状元郎文采卓绝,可可一向佩服,若能将其写作锦绣文章,通传天下,才不算埋没了它。”
    “……叶小姐所求,恕在下拒绝。”青年低下头,目光盯着自己的鞋面,“这个故事不过是基于小姐的道听途说和添油加醋,在下……在下绝不会将今日所见告诉他人,但文章一事,恕难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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