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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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轩辕子都一边感叹着龙王品位着实和普通天龙不一样,一面却又有些闲不住,总想从笼子里逃出去。他往日逃学惯了,对这遁术还是有些心得的,哪料到这龙竟像会读心术一般,不论他用何计谋逃跑都能提前打断,可对他的逃跑行径又不见恼怒,就这么任由他折腾着。
    轩辕子都往日可是被大家宠着的小天孙,哪受过被关在笼子里的委屈,折腾几次逃不出去后就郁郁坐在地上不动了,此时见龙王终于看自己了方才闷闷道:“你要吃就吃,总关着我是什么意思?”
    如今轩辕天宫已经打到了鬼游城门口,兴龙知道他早晚会知道自己身份,索性也就不瞒了,妖力一动,这便化了人形站在了笼子前,只悠悠叹道:“放心,我早就尝过了,你吃起来味道不怎么样。”
    妖其实没有固定面容,秋兴这张皮也只是兴龙照着个路人随意化的,面容普通得很。然而就是这平日里并不起眼的面孔,此时头上多了一对暗金云纹的龙角,眼眸也化作了五爪金龙独有的金色,瞧着竟是妖异到令人移不开眼。
    原本担忧会吃了自己的五爪金龙突然变成了每日跟在身边的秋兴,轩辕子都瞬间就睁大了眼睛,连声音都颤抖了起来,“秋……秋兴?你——”
    就是知道会吓着他,兴龙才迟迟不化人形,只是此刻也顾不上这些了,唯有淡淡道:“没错,我便是五爪金龙。天龙喜欢其它生物的幼崽,我觉着你还算有趣,就化形玩了些时日。被关在笼子里的感觉如何?这百年来,我便是如此被你们关着。”
    轩辕子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五爪金龙是在爷爷寝宫,那时候浑身璀璨的巨龙被锁在地上,爷爷说这龙做错了事正在接受惩罚。那时,他什么都没多想,只觉那是世上最好看的仙兽,做梦都想要自己养一只。可是如今那金龙突地就成了秋兴,他才记起,那一天他求秋兴带自己出去,秋兴答应了下来,可他在街上却差点被人给拐了,于是秋兴便被关了禁闭。
    那时候他早就习惯了闯祸被惩罚,以为秋兴也和自己一样,惩罚过了便能开心地继续去玩。可现在想着,如果那被锁住的就是秋兴,如果秋兴就是五爪金龙,像天龙那样生来就爱游走四方的生物,被关起来该是何等难过的事。
    一直以来,轩辕子都眼里的世界都是光明又璀璨的,他从没想过这样痛苦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时完全承受不来,只能怔怔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喃喃开口:“怎么会这样……”
    天龙是真的很喜欢幼崽新生时的懵懂眼神,它们认为这是世上最干净的存在,忍不住就会想靠近。可是兴龙知道,幼崽总是要长大的,不论此战如何,他都不能再守在这个少年身边了。天龙是一种很任性的生物,总是擅自就把别人的幼崽抓上天空,又在飞行中把它们弄丢。这个少年他抓得太久,也是时候松开爪子了。
    “我将前往鬼游城同天帝一决生死,你便在此等着吧,若是轩辕天宫胜了自会有人救你,若是他们败了,你也就听天由命了。”
    只是一句话,轩辕子都却是瞬间醒了过来,他知道这人就要走了。和过去出门不同,这一走,秋兴就再也不会在宫内等着自己了。
    不知是从哪的勇气,他忽地就死死抓住龙王的衣角,急切道:“秋兴,我再也不闯祸了,你不要生气,不要离开我……”
    “妖族进阶所需元气远胜人类,如今天地间的自然元气早就快被你们仙人吸干了,大家都只能靠元石活下去,元石也是有限的,难道仙人会舍得分给我们?轩辕天宫为了寻找奴仆选择了进攻金龙腾云,而我们为了活下去,也唯有去抢你们的。”
    天龙是一种生性散漫的生物,可作为它们的首领,兴龙必须为了族群保持理智,轻轻道出了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他没有回头,只是一如过去那般轻柔地劝道:“弱肉强食,胜者生败者死,自然规律历来就是如此。要么我击败轩辕天宫,要么天帝将我斩杀,此事总归要有个结果。”
    这是轩辕子都最熟悉的语气,过去每次他想要闹事的时候,秋兴便是用这温柔又无奈的神情劝着他,那时候秋兴一次都没成功过,此时他也不想乖乖听话,只挣扎着问:“就不能大家一起活着吗?”
    “我们曾经相安无事,是轩辕天宫先打过来的,现在什么时候结束不可能再由你们说了算。不过此事和你无关,你和以前一样好好睡上一觉,待到醒来时一切也就结束了。”
    昔日的战争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兴龙知道自己不可能为了个小孩子放下整个妖族不管,即便这是他非常用心去养大最怕他哭的小孩子,也是不行的。
    轻轻叹了一声,他挣开了少年的手,终是重新化龙腾云上了天空,只留下了一句不带任何感情的话,“别再叫我秋兴了,兴龙,这才是我的名字。”
    那是六界最快的生灵,它要走就连建木神君也追不上,更何况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柔弱天仙,轩辕子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忽地就失了全部力气,只颓废地坐在地上,良久,方才用微弱的声音开口,
    “藏舌你知道吗?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身边每个人都跟我说只要活得开心就好,我也认为这样活着是最好的。可是,就算是在那样漫无目的一片空白的未来,我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和我分开……”
    藏舌在轩辕天宫住的时间并不长,可是就算在那样短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轩辕子都不论走到哪里,身边永远都有一个秋兴跟着。他没想到这个侍卫竟会是修为强大的五爪金龙,也不知道自己能为这个人做些什么,只是伴随兴龙远去,喉间的封印终于消了效力。
    发现自己能够发声了,他动了动嘴唇,发挥出了一个相师最大的作用,“照这个发展,兴龙是一定会离开你的,做什么都无法挽回。”
    明明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未来,从他嘴里说出却成了少年最后的救命稻草,仿佛终于获得了动力,轩辕子都的眼睛骤然就亮了起来,抱着他就激动道:“藏舌,我真是爱死你的乌鸦嘴了!有你这句话,我一定能把他追回来的!”
    感受到少年宛如重生般的热烈情绪,藏舌想起星月楼之变后,自己曾问过师父为何要如此执着于预测未来。那时候正在进行第三十二次星相预测的九星相师只是疲惫地笑了笑,他说,当你有了自己的同伴,便会懂的。
    那时候他不明白师父的意思,现在却好像有些明白了,当你所预测的未来能避免同伴一生憾事时,为了这说不定一生只会准确一次的逆天改命,所有相师都会愿意舍了自己眼睛,终身只与日月星辰为伍。
    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相师的存在从来不是为了顺应天命,他们的终点唯有倾其所有,逆天改命!
    许是从他的话里得到了行动的勇气,轩辕子都捡起石头再次试图撬开笼子,然而这一次昨日根本纹丝不动的门竟是轻而易举地就被打开,呆呆看着向自己打开的道路,少年几次差点落下却被强忍住的眼里终于是跌落在了地面,明明是在哭,他嘴角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兴龙他没锁笼子……他果然不会把我交给鬼游城!”
    抱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曾经不知世事的小天孙向着五爪金龙离去的方向疾驰而去,从小他出门就是乘坐天龙,这还是第一次自己飞行如此远的距离。原来飞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累,他也是仙人,就算没有天龙他也可以去任何地方,就算是他,也会有不想失去的人。
    是的,还没结束,他的爹娘会有办法的,大哥也会帮他的,就算他们都不行,只靠自己,他也要阻止这一切。他再不要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地等待事情发生了,那是他的五爪金龙,他都养十六年了,怎么能就这样弄丢了!
    这一天,一直迷茫自己道路的藏舌终于寻到了一个相师的信念;也是这一天,轩辕子都一生之中第一次有了依靠自己去抓紧未来的觉悟。
    是的,只是短短的一天,这世间又有两粒种子开始发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轩辕子都:谁都不许抢我的龙!那是我的!
    藏舌:他肯定不是你的。
    兴龙:还有反奶这种操作???
    穆戎:我曾经迷信科学,直到遇上了他。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的灵物, 这样的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一个, 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 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 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 虽与天地同存, 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的。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 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一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了天龙一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一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 和天龙们在一起的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了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 只是因为一旦没有了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的。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的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 当曾经一望无际的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么做,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一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 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的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了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了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了很多地方,看了最为怀念的金龙腾云,从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了曾经生活过的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了秋家的一处小院。
    这是一个打理得很精致的院子,一草一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的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的他见到了刚出生的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么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一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了一个胖嘟嘟的肉团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的肉进了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了过来及时止住了牙,拎起这团子细细一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肉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的脸颊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兴龙头一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的幼崽了。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兴的一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一会儿,这孩子却是突然睁开了眼。他的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爱怜的眼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爱笑一般,一双杏眼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眼里都是对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从和他对视的第一眼起,兴龙就喜欢上了婴儿这种生物,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这孩子是什么味道。可兴龙也知道,这样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的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的体温,果真是极好的味道。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的动作。
    兴龙很讨厌人类,这种生物既吵闹又贪心,一旦喜欢什么就要把对方抓住关在身边,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得到,永远不会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物。天龙只要能飞行能看见新奇的世界就会很开心地度过一生,可建木给了人一个世界,他们依旧不曾满足。所以,兴龙一直不明白建木为什么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记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问过这个问题。
    那时苏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变成了一个冷若冰霜杀伐果决的神君,可面对那在云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龙,他依旧是久违地笑了起来,眉眼之间依稀可见旧日的阳光明媚,他说,“人类啊,他们可以成为最好的生物,也能成为最坏的生物。可是,不论他们让我多么难受,我终究还是喜欢他们多一些的。”
    兴龙不明白为什么建木会去喜欢人,明明就连人类自己都会厌恶自己,这样的喜欢,委实没有道理。直到身边的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的确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一个对的人。
    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一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的危险生物。
    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的,可人却能做到每一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的小团子怎么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过程。
    那时候,兴龙以为自己是不会对人类有感情的,他以为等到这小孩长大自己就会讨厌他,他还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龙,对一个自己亲手养育大的生命,也会怜爱到不想让其受一点伤害的地步。可等到他明白了,却又好像不会去后悔了。
    默默叹息了一声,兴龙看着这熟悉的院落,轩辕子都刚出生的时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还不比如今稳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务要去处理,这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和他在一起。在鬼游城轩辕子都要龙王教自己飞行,却不知,对他而言,莫说飞行,就连走路也是这只龙拉着他一步一步学会的。
    摇了摇头,沉默的龙王摊开这傻小子写的遗书,似乎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轩辕子都写了整整十页遗言,给爹娘的给有三页,而剩下的四页一眼望去,满目都是秋兴。他将自己藏在各处院子里的宝物全都列了出来,有小时候最喜欢的风车,有过生日爹娘送的礼物,还有大哥偷偷给他补好的药囊……价值连城的有,不值一文的也有,零零碎碎写了一大堆,最后却只以一句结尾——把它们都交给秋兴吧,以后我不能再陪他玩了,秋兴会寂寞的。
    这样傻的小孩子,以后没了他可真要被人拐了去吧……
    心中如此哀叹着,兴龙却是按照纸上写的把那些零碎事物都给寻了出来,开了个空间存放好了,这才腾云离去,他想,不论生死,今后都是见不到了,自己拿着这些东西留个念想也好。
    他活了数千年,和轩辕子都在一起的十六年在其间不过是短短一瞬,只要重新回到族群之中,他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人,再次回到以前的生活。
    趁着这些人类还在打,他潜入秋家和轩辕天宫处理好了一切,虽奇怪为何秋千炽没了踪影,到底也不关他什么事,这便悠悠落在鬼游城外,同观战的天龙们再次汇合。
    在金龙腾云围观了数日,这些天龙突然发现看人类打架好像很有趣,这便呼朋引伴,乌泱泱一群追着战场一路看了下来。它们修为不一般,又自己带了食物只远远在云端观看,仙人们便也没有理会,反正整个天界都知道天龙脑子是不怎么好的。
    知道天龙虽然爱看热闹,真遇到危险却是立马就能跑掉,兴龙倒也不担心,只问:“打得怎么样了?”
    见他来了一众天龙连忙给王挪出了块地,虽不知他为什么要以人类样子出现,一只块头较大的天龙也是如实答道:“鬼王已经出来了,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场面异常火爆,我们正在讨论谁会赢。”
    好在也不是所有天龙都是这么耿直的,听了这话另一只立刻就道:“你傻啊,那个老头抓过王,肯定是他输。”
    “可是那个鬼王看起来很难吃啊。”
    “有什么关系,反正那老头长得也不像味道很好的样子。”
    “不,我坚信鬼王更难吃!”
    眼看这俩只就要为浣苏和天帝哪个更难吃这个话题打一架,兴龙摇了摇头正要去战场,就见一只天龙突然道:“对了,王,我们认识了个人参精,你要不要尝尝味道?”
    自元气枯竭后,仙人们整天掘地三尺地寻找天材地宝,兴龙还没见过有草木能活到成精的,听它一说也有些惊奇,挑了眉就道:“带上来我看看。”
    然后,这天龙就高兴地驼了新朋友过来。
    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身玄衣的天宫知名断袖,兴龙想,果然他是绝对不能离开天龙群的,没了他,这些神奇的生物完全可能自己跑进人类的笼子里去……
    容翌原只是试着和天龙们谈话,谁知大家聊了几天居然一见如故很快就混熟了。于是他提了提想见龙王,本没抱多少期望,没想到天龙还真把他带了过来,看着兴龙瞬间无语的神情,容小boss友好地挥了挥手,“龙王,我有一个想法,你要不要听听看。”
    这个人的身份兴龙岂会不知,此时根本无心听他说道,只冷冷开口:“扔出去。”
    然而容翌人都来了就没打算空手而归,根本没理会他的拒绝,一脸自然地在天龙群中,这便认真道:“我可是冒着被穆戎踢下床的风险偷偷跑来的,就算你不听,我也要说。”
    哦,那你牺牲还真大,我是不是该送你一面天龙之友的锦旗?
    黑着脸对他磨了磨牙,这一瞬间兴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这么个自说自话的家伙擅自来到他面前要求妖族同人类和平相处,那副讨打的神情,就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
    结果,那个说着喜欢人却被人杀死的木头,就算变成种子重新成长,也还是再次爱上了人类吗?
    人类这种生物,果真是有毒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建木神君:嗨,朋友!我让你啃一口,你和我一起拯救世界吧!
    兴龙:不吃素,滚。
    容翌:嗨,朋友,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兴龙:我不听,滚。
    容翌:不管你听不听我都一定要讲。
    兴龙:我们食肉动物跟植物完全聊不来.jpg
    第一百一十九章
    仙人之间的战斗拖得越久对仙境破坏越大, 不论是哪方势力都不想接收一个残败不堪的地盘, 因此轩辕天宫一到鬼游城便发起了攻势,对方也没再躲, 出了城门便开始迎击。
    天帝所学功法名为手掌乾坤, 乃是吐纳天地元气强化肉身, 只凭双手就能破开万里苍穹的霸道功法。而他的法宝便是轩辕天宫倾力打造的不破金甲, 此甲以天界最为坚硬的熔岩金晶制成, 更以龙鳞加固,就算是天帝正面击碎了星月楼主所降下的陨石也是没有丝毫磨损。
    这千年来天帝坐拥东天,每日都以天界最好的天材地宝温养身体,这样被充沛元气塑造出的肉身早已胜过所有法宝。而星月楼主却是擅长远攻的相师, 此时一被近身虽是以星辰为盾堪堪挡住了天帝的拳头,仓促之下却也没有多少还击之力。
    天帝轩辕天玺、秋家家主秋千炽、星月楼摘星相师和九星相师,这些人原都是跟随建木神君一路建立天界的老人, 对彼此的弱点都是极为熟悉,如今天帝有意贴身搏斗,摘星相师顿时便陷入了困境,唯有对昔日战友怒道:“天玺!九星不懂, 难道你也不明白吗?建木神君就要回来了, 只要有苏晚晴,他就可以变回从前的样子,一切都能重来!”
    是的,虽然过去为了天界不得不选择杀死建木之种,但是, 当得知还有救世这个未来存在时,摘星相师便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复活建木神君。那是他们年轻时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在那个六界未分古神当道,仙人低贱于猪狗的时代,身份卑微的他们遇见了那个木讷到不知世故的玄衣少年。在少年的带领下,他们推翻了古神的统治,一步一步建立了人界、天界,将古神逼得四分神界,只要再逐步击破便能达成天下大同的志愿。
    那时候,他们都没有这么老,有兄弟,有梦想,天界也很干净,远没有如今这般冷漠无情。可是,明明是抱着拯救天下的愿望而建立的天界,为什么最后他们却又走上了古神的老路,开始欺压飞升者了呢?
    摘星相师知道这是命,可他不想认命。过去他们就是不认命才结束了古神的统治,他相信只要那个少年再度回来,只要有建木神君,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所以他相信了自己的预言,不惜和师弟决裂也要复活建木神君。
    不,不止是如此,或许他也是打心底希望,时光能够重来。他希望那个少年这一次可以和喜欢的女子好好生活下去,达成前世所有未成的夙愿。他不惜毁了星月楼也要一战,为的不过是挽回过去失败的人生而已。
    摘星的心思天帝其实是知道的,他还记得,过去这对师兄弟最喜欢缠着建木神君给他算姻缘,就连苏晚晴也是摘星为建木神君寻到的,所以,对于千红谷一事,摘星比任何人都愧疚。他将星月楼建在了试炼秘境附近,每日守着那片已经残败的花谷,虽明知没有希望,仍在等待着那花再开的一天。
    当第一个预言降世时,九星坚持一个想要灭世的建木神君早已不是前世的他,在见到凶命之人的煞气后摘星也被成功说服,所以他们都选择了消灭建木之种。可是,既然如今有了挽回的希望,摘星便是战死也不会再退,他要建木神君回来,他要自己的朋友和苏晚晴重拾前世姻缘,这一次,他已经有了阻止惨案发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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