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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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归我们,女人也归我们,大巫师还给我们赐福,杀啊!杀啊!”
    有陶族人互相对视一眼,扔下手上的草帘子和树杆,拔出腰间的石斧,高举起手中的木茅,哇呀哇呀叫着朝炎族卷羊族的队伍冲去。
    “唉……”陶粟徒劳伸了下手,愤愤瞪一眼陶瓦,无奈拔下腰间石斧,大步朝对面冲去。
    陶瓦站住了脚,高举双手开始吟唱起来,“战吧,战吧,把炎族这个渺小的部落从这块大地上抹去吧……”
    凶神恶煞的面容,高举起的木茅,脚步腾腾直奔而来,确实很有气势,可简华心中却是一片平静,她已经能预料到战斗的结果了。
    她一挥手,清冷的声音发出,“标枪手,准备……”
    第三排微微退后一步,第二排掷茅器举起。
    “炎族吓傻了吧,他们吓得都不敢动了,杀啊!杀啊!”
    有陶族人估量着距离,准备投出他们的木茅。
    “放!”简华的声音落下,她手中竹箭跟着飞出,目标正是那个最为壮实,身上陶饰最多之人。
    第131章 大获全胜
    有陶族人凶狠而来, 手上木茅正要投出,视线中却见对面一排木茅“刷”的飞出, 如同落雨般,划过长空,急速落下。
    他们的木茅怎么能飞得这样高!
    奔跑在最前的那个有陶人只觉胸前轻微一个刺痛, 眼皮慢慢垂下,一支木茅很是滑稽地尾端带着三片野鸡毛钉入了他的身体。
    他的身体一个晃动,手上的木茅随着惯性终于投射出去。
    往前飞了一段, 然后只见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举起,这根木茅就插上了怪东西。
    这个有陶人的脚步一软,胸前有血滴滴答答滑落出来,剧痛弥漫开, 他眼前一黑, 身体往前扑倒。
    简华的竹箭飞射出去,如同闪电一般。
    陶粟一挥石斧, 想把来物挥落,却觉身上一痛, 再低头,来物被他斩断了一截, 可前一半已扎进了他的腹部。
    什么武器,这么细小, 疼痛却更甚木茅。
    简华放完一箭,跟着喝道,“掷茅手退后, 弓箭手准备。”
    第二排齐齐往后退出两步,已拉弓上弦的第三排上前,正好卡在第一排的每人之间。
    “放!”
    简华断喝。
    弓箭手仰身,竹箭、木箭、苇箭,同一时间划过天空,嗡嗡声响在耳边,射向了有陶族人的身体。
    木通大叔一箭放出,正中一个有陶人的胸口,只见他傻傻低头,好像还有些弄不明白,身体就软软倒下了。
    嗨,这武器,太厉害了,他想欢呼一声,却听到简华冷清的声音再起,“掷茅手准备,放。”
    二十多根标枪射出,有五支射中了有陶人,两人被射在腿脚上,三人被射中了胸膛。
    被射中胸膛的奔出一两步,然后不支倒地了。
    命中率很差,但敌不过一轮又一轮,井然有序。
    陶粟眼睛瞪成了铜铃,背上冷汗冒了一层又一层,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打仗的,人还没有冲上去,石斧还没有相交,竟然已经有这么多族人倒下了。
    腿上插着木茅的还在惨呼,倒下的有的已经死去。
    炎族不是人,他们是魔鬼!
    再不逃的话,他也要死在这里了!
    细细一根木茅被他一咬牙拔了出来,带出一溜血肉,这木杆子韧韧的,跟他认识的木头都不相同,头上还绑着个什么东西,仔细一捏,竟然是骨头。他阿姆的,这炎族怎么想出来的,把骨头安在木茅上,他狠狠仍了手上木茅,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兽皮死死扎紧腹部流血伤口,大喊一声,“快逃,快逃啊。”
    心胆俱颤的有陶人“哇”的怪叫一声,转身奔逃,连那些伤者都不管了。
    陶瓦感觉有一大桶的冰水倒下,从头到脚淋了个湿透,这股寒意一直钻到了心里,全身都僵硬了。他说不出一句话来,举起的双手已没了知觉。
    他的族人们就如同那飞虫扑上火焰,然后一个个掉进了火堆中,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炎族不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他们不该出现在这块土地上。
    “陶瓦巫师,快逃吧,他们要追上来了。”陶窝颤着声,双腿抖得如同筛糠般,憋着吃奶的劲拖着他转身欲逃。
    “金猴,带人杀了那个巫师,别让他逃了。”简华收了手,转头朝金猴命令道。
    “好!”等待己久的金猴和其他骑马的勇士大声应答,一夹马腹,马儿就奔了出去。
    轰隆隆,十几骑冲进有陶族人群,夹住陶瓦,团团围住转了个圈。
    有陶族人鬼哭狼嚎四散奔逃,金猴一催马上前,一石斧挥过,当场砍下了陶瓦的脑袋。
    陶瓦死了,连最后的遗言都没机会说了。
    陶窝被喷了一脸血,整个人懵了,也被一卷羊族人顺手砍掉了脑袋。
    陶粟一转头,看到此景,吓得神魂尽失,连滚带爬拼了老命奔逃。
    羊尾族长握拳,狠狠一捶地,他们埋伏在这里拉藤绳,竟然没用上,这些有陶族人,真是软蛋,连个像模像样的冲锋都没有。
    “冲上去,杀光这些有陶族人。”木通大叔大喝一声,带头冲向了倒在地上的伤者和溃逃的敌军。
    简华没有阻止,看着族人追上去,用骨茅戳死了地上的伤者,紧跟着再追了出去。
    “金猴,别让族人跑得太远了。”她喊道。
    “大巫,放心。”金猴带领的马队跟了上去。
    大获全胜。
    简华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十多具有陶人尸体,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大巫,这么好的武器,我想没有哪个部落能打赢我们了。”花珠拿着弓跑到简华身边,高兴说道。
    “是吗?”简华有些失神。
    “是啊,要不是有这些武器,我们部落今天肯定要死掉好多人。”花珠重重点了点头,“以往,不管哪个部落去打另外一个部落,总会死掉好多人的,今天有陶族才死了十多个,是最少的了,大巫,你别难过,他们来打我们,就是不对的。”
    “大巫,这下有陶族肯定不敢来了,我们把他们打怕了,瞧他们逃走时的样子,都在地上打滚了呢。”山猫高兴奔了回来,手上捧着个大红陶罐,“这是我们的陶罐,我找回来了,在那可恶的巫师的筐篓里。哼,他们有陶族还学会了我们的筐篓,真是不要脸。”
    “呕……”
    简华没有忍住,一下狂吐出来,似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吐个干净。
    “唉,大巫,你怎么了!”
    慌得花珠和山猫丢了手里的东西来扶她。
    简华摆着手,眼泪鼻涕全都涌了出来,空气中浓浓血腥味,只要鼻端轻轻一动,好像都吸进身体里了,这股味道腥甜得可怕。
    “水,给我水。”
    “有水吗?”山猫忙问花珠。
    花珠摇了摇头,“我去问其他人有没有。”
    “不用了,我歇一会就好。”简华忙拉住她,自己用手往下抚着胸口,努力深呼吸,又往后退了一段路,在草地上坐下来。
    “大巫,你好点了吗?怎么又作呕了?”山猫问。
    花珠朝她轻轻摇了摇头,山猫也不说话了,陪着简华在草地上坐下。
    凉风萧瑟,树叶飘零,满眼枯黄色,让人从心底里生出悲凉来。
    “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这样打仗的。”简华轻声道。
    “大巫,你以前的部落肯定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有很多很多的食物吧,大家都可以吃得饱,不用担心饿肚子。”山猫笑道。
    简华轻轻笑了,“对,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大到你们无法想像。”
    “大巫,我们都感激你留下。”山猫又道。
    “我是回不去了,只能留下来。”简华自嘲,“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害怕许多东西,怕饿肚子,怕冷,怕孤独,怕别人不再爱我了。”
    “我们都爱你,没有人会不爱你的。”山猫忙道。
    “大巫,你看到死去的人,可你没看见你救下的人吗,我,山猫,还有炎高、金猴他们,都是你救下的人。大巫,你是神女,跟我们不一样的神女,我真得相信!你是!”
    花珠拉起简华的手,紧紧握住,崇敬道。
    “大巫就是神女!这个还需要相信吗,大巫本来就是神女!”山猫瞪一眼花珠,在她那微带一点棕色的眼瞳内全然是认真的光芒。
    “我不是神女,只是比你们知道的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简华汕笑道。
    “大巫,你就是,你就是神女。”山猫特认真道。
    简华被她们这样一说,心情倒是平复了许多,治病是救人,其实有时候杀人也是救人。
    为了她的朋友,她的爱人,那她就算手染鲜血又如何。
    “好了,山猫,吹响羊角把他们都喊回来吧,我们把有陶人埋了,早点回部落,尚者大人他们该担心了。”简华起身说道。
    “好。”山猫欣然掏出羊角吹了起来。
    呜呜呜的号角声传出很远。
    ***
    虎毛大叔颤颤起身,把憋了好久的一口气从身体内吐出来,颓然道:“我们走吧!”
    五个汉子不约而同沉默地随在他身后。
    走出一段,老人转身开口,“你刚才在炎族,看见虎娃了吗?我怎么好像没见到?”
    “没有。但看到虎娃的阿姆了,她说虎娃跟木野他们出去办事情了。”虎族的汉子回道。
    “还是虎娃这娃子有见识,早早跟了炎族,以后差不了啊!”虎毛大叔感慨道。
    “我们还想留下来帮炎族打仗呢,没想到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忙。”鹿角部落的汉子叹了口气,“有这样武器的炎族,哪个部落都不敢惹他们了,炎族将会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强的部落。”
    “你们说,炎族这样强大,会来攻打我们部落吗?”风族的汉子问道。
    众人一阵沉默,还是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憨憨笑了起来:“你们在炎族吃到的食物,觉得好吃吗?”
    风族的汉子瞪了他一眼,正说重要问题呢,提什么吃的呀。
    “做出这样好吃食物的炎族肯定不会来攻打我们的,大巫是个大仁慈的人,她跟有陶部落不一样。”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抿了下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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