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86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那些泼下的水,自然是蜜水,后宫女子都知道如何吸引蝴蝶蜜蜂,并谨记在心,唯有如此,才有办法让蝴蝶蜜蜂落在身上,从而得到被临幸的机会。
    羊车望幸,自然不会少。
    羊身上,都绑上了不知从哪儿拆下的木板以及柴草,已有女兵将其点燃。
    烟火升腾,小羊儿惊慌乱跑。
    乱军登时混乱,这是什么东西?身上还冒着火?
    可惜,天色并不暗,娄云衢稍一镇定,便认出了羊。
    “莫要惊慌,只是点了火的羊而已!”
    第359章 站起来的人们
    娄云衢禹王后裔的身份还是挺硬的,喊上几声,乱军便镇定了下来。
    乱军损失不多,只有一开始让女兵钻了空子,死了些人。
    一群尾巴着火的小羊,初一看,让人有些慌乱,可再看,这玩意有什么好怕的?
    羊比不得牛,冲击力不够强,而且正值白天,定眼一看,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乱军不禁大笑,直接放箭射退火羊后面的女兵,顺手拖走送上门的烤全羊。
    娄云衢大笑:“多谢娘娘,奉送佳肴!”
    他直接下令,让全军当着女兵的面,分食火羊。
    火羊没放调料,火候也不一,还没去毛,有些还在挣扎,说实在话,味道肯定极差。
    不过对许多人而言,有一口肉吃就不错了。
    而且娄云衢的目的也并不只是吃羊,而是通过吃羊来打击女兵们的士气。
    又是蜜蜂又是火羊,女兵们也就只能弄些小女人过家家似的计谋来拖延一二,现在对方已经彻底没了办法,倒不如进一步打击士气,让其束手就缚,才能捉到更多活口。
    这可是女子。
    女兵们忿忿不敢上前,乱军狞笑着,抽刀分割火羊。
    他们看着女兵的目光之中,带着几分淫邪,那一个个女兵,又未尝不是任由他们随意施为的小羊羔呢?
    乱军兵将大快朵颐,大口吃肉的机会不多,纵然是味道不好的火羊,也吃的有滋有味,时不时阴阳怪气出口嘲讽,更有大胆的,直接出言调戏,听者面红耳热,闻者心跳不已。
    女兵们和娄云衢预料的一样,士气大跌,基本再升不起什么抵抗心思,便是明知道乱军正在进食,也没有趁机发起进攻。
    娄云衢挑了只熟透的羊,割下一块肉,刚吞咽一口,便立即将手伸进嘴里,在喉咙间抠挖着。
    “呕——呕——”
    在他拼了老命的干呕声中,那些早已食用火羊的乱军将士则个个白眼朝天,身发寒颤,忽忽不知如大醉之状,心中明白但不能语言,最后眼闭即死。
    “杀!”
    黄贵妃发号施令,言简意赅一个杀字,邓婵玉便提刀,带着女兵冲杀而上。
    最前方的乱军吃火羊吃得最多,也死的最快。
    鸩是一种鸟,到底有没有这种鸟,谁也说不清楚,《离骚》里就出现这种鸩鸟,后来却没有类似记载,但在封神世界里,它必须得有,货真价实。
    鸩的羽毛有剧毒,将羽毛在酒水里泡上一小会儿,色香味不变,而鸩毒尽入,这便是所谓的鸩酒。
    鸩酒毒翻过无数名将猛士,这玩意一直是皇宫谋杀、赐死的上品,宫里多得是。
    大白天里放火羊阵根本不顶用,真正致死的是涂在火羊身上的鸩酒,既能引火,又能毒人,还无色无味。
    姜皇后望着染血的花园,心中镇定下来,这一系列的计谋全都出自妲己之手,无怪乎纣王最宠幸妲己,在这方面,两人深有共鸣。
    不过这也是一把豪赌,如果乱军无视火羊,那女兵可就真的顶不住了,好在赌赢了,成功了。
    “不要乱,重整阵型,压上去!”
    娄云衢勉强将喉咙间的羊肉吐出,或许是吃得少,或许这块羊肉没沾多少鸩酒,总之他没啥事。
    乱军终究人多,又计划已久,虽然又折损了些人手,最后还是重整旗鼓,随着不断支援来的贵族护卫,以及姬高早先塞入人手,甚至知耻而后勇,越战越猛。
    女兵们靠着火羊多苟了一阵,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一股生力军杀来。
    “娘娘,是奴隶军!”
    女兵们一脸喜色。
    黄贵妃轻吐一口浊气,看着那些红了眼的汉子们,唏嘘道:“他们不是奴隶了。”
    和女子一样,奴隶的地位并不是靠谁给与的,筑长城入行伍,只是给他们机会,真正让奴隶站起来的人,只能是他们自己。
    娄云衢见状,不得不出手,他的武艺不差,若是城外校场那些辩战力的偷闲小兵来此,必然会惊呼:“此人已半步一流!”
    邓婵玉虽然比娄云衢强出不少,但已有些力竭,而且娄云衢一根禹王棒舞得虎虎生威,神兵利器着实难顶。
    另一边的奴隶军因为要冲阵,石不凡将最勇武的一部分士卒放在最前,作为刀锋。
    而这些人便第一时刻对上了娄云衢,尽管那根铁棒横扫,却也没做犹豫。
    娄云衢看着这些人,如同看着蚂蚁,奴隶终究是奴隶,勇武也没用,上限就那样。
    他所汇集的贵族兵马中,就有不少奴隶,这些奴隶是战斗力最低下的存在,吃不饱穿不暖,战死对他们而言说不定还是件好事。
    说实在话,奴隶甚至算不得战斗力,就是拿来垫刀消耗敌军体力的炮灰,作用和猪差不多,不同的是,猪更贵一些。
    娄云衢将禹王棒抡得浑圆,一个个奴隶军士卒的身躯,便如风中柳叶一般,倒飞而出。
    他大喊道:“虚张声势!吾乃禹王后裔,夏虽三户,亡商必夏!”
    一时间腥风血雨。
    乱军手上都是从武库拿得铁兵,叛乱的贵族也支援不少,占着兵刃之利,就如同绞肉机一般。
    乱军顿时士气大振,与奴隶军短兵相交,奴隶军很快便留下了一地尸体。
    奴隶军依旧向前。
    女兵都撑了这么久,他们还要在女人面前后退不成?
    “冲阵!迎敌!”
    石头就冲在最前方,他一次又一次的挥刀乱砍,手臂似已不属于自己了。
    可是依旧没有停顿。
    对于他而言,这根本没什么。
    以前在贵族家里为奴的时候,所面对的东西比死更残酷。
    一次次的鞭打,一次次的虐伤,是一种折磨,也让他变得更加坚韧。
    他曾半夜被突然喊醒,为生了烂疮的主人吸疮,如同小狗为主人家舔舐伤口一般。
    哪怕恶心作呕,也不能吐出来,甚至不能发出半点声响,如果恶了主人……
    他也体验过,轻则在风雨之中跪上几日,重则打到重伤,扔河边芦苇丛中自生自灭。
    一次又一次,践踏自尊,突破底线的同时,也在不断积蓄力量。
    而今天爆发了。
    相比被主人家虐打致死,当做鸡鸭牛羊,至少……为国牺牲,还挺好听。
    而且这仗,不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更是为了妻子家小。
    第360章 此子与贫道有缘
    砍杀的乱军越来越多,溅出来的鲜血几乎染红了眼,便是视野也是通红一片。
    石头没有任何的感觉,他是第一次杀人,但并不是第一次看见人死,比这更惨的死状他都见过不知多少了,有过奴隶经历的人们,心中对死亡只有麻木。
    奴隶军中无数如石头一般的人,凝结在了一起,尽管没有武艺高强作为尖刀冲阵的武将,但气势上丝毫不弱。
    压力顿减的黄贵妃与邓婵玉恍然大悟,之前还以为奴隶不足以成军,即使成军,也得以孤儿奴隶成军。
    可未曾想,真正起到的作用的,竟是这些有家室的奴隶,不得不佩服纣王的先见之明。
    其实奴隶无论怎么训练,都很难形成如正规军一般的战斗力,所以对奴隶军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战斗力,而是斗志,是死战到底的决心。
    家生子,有家庭羁绊的奴隶,有所顾忌的人才会考虑后果,才会考虑是战至死还是逃跑。
    而孤家寡人就不需要想这些,本就因为入行伍有了俸禄,过上美好生活后能不珍惜小命吗?
    例如同样的两个奴隶,一个上有老下有小,家里老婆孩子热坑头,另一个自家吃饱全家不饿,哪个更容易逃走?
    别说什么孤儿了无牵挂没受过关爱,得了朝廷厚待会更感激朝廷进而不惜命死战,也许有一两个人是这样的,可在生死关头,哪来这么多高尚的人?他们只是奴隶啊!
    反倒是新法严明,逃兵要全家治罪,有家室的奴隶得想着下一代,咬着牙也不能跑。
    随着奴隶军之后,又是一股生力军加入。
    高三带着女人们,穿着并不合身的甲胄,来到了皇宫,冲入战场。
    高三单人冲阵,竟是以双刀,拦下了大杀特杀的娄云衢。
    便是被乱军合围,她也面无惧色,反倒左冲右突,杀得畅快淋漓。
    娄云衢胆寒了。
    援军来太快,也太难以预料。
    看看他们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人。
    女人?奴隶?
    这种人,竟是让乱军们生出了一种别打了快跑路的想法。
    正是这两个被看不起,处在底层的群体,当他们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内心深处,都没来由的生出了畏惧。
    乱军真的乱了,兵败如山倒,如滚雪球一般,有人开始动摇,开始后退,开始握不住手中的兵刃。
    娄云衢怒吼着,却脱不开身,被高三死死缠住。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