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前男友被怪物夺舍了 第26节
周箐问了一句,想摸清祂的个人承受能力。
伴随着“咯嘣”的细响,“林轩”将筷子尖和鱿鱼须一同嚼了个粉碎。祂垂首向她凑近, 撒娇似的稍微张开嘴巴:
“还好……但不喜欢, 舌头好痛。”
就像上次将饮料吐了个一干二净,祂努力才克制住了身体的本能反应,但接触“异物”的舌头,还是不可避免地变回了原型。
“你看。”
“林轩”用手掌撘住周箐的椅背, 祂的膝盖抵着她的大腿。
如果是林轩本人受伤, 她大概会焦急地拿过急救箱,处理完伤口后, 还会将嘴唇贴近, 轻轻吹气, 使用“疼痛飞走”的魔法。
那样子非常可爱, 林轩会捧起她的脸颊,笑着亲吻她。
但周箐今早甚至还没亲过祂。
在属于两人的亲密距离里,周箐看见祂挂着泪珠的睫羽,尖锐的虎牙, 以及那节鲜红柔嫩的软物。不似凡人的圆钝厚实, 祂的舌尖部分明显更尖。
人类的四肢由大脑统领运动, 但祂身体的每一部分却灵活得仿佛有自我意识。让周箐怀疑祂是否在吞噬林轩的那刻, 便重新组装一遍身体。
它不安抚地左右扭动,努力从刺激性的味道中挣脱。如今,又迎着周箐的视线自口腔抬头,使人联想到蓄势进攻的响尾蛇,危险地摇晃尾端的响环,充满着让人躁动的暗示。
应该轻贴祂的嘴唇,安慰祂‘残留的味道也没有那么辣’么?
此类念头在周箐脑中一闪而过。
真要命。
虽然一开始是伪装,但明知故犯,迈过那条线享受到乐趣后,她好像越来越习惯和祂亲密相处了。周箐艰难地移开视线,提醒自己不要安于现状。
她把自己放凉的茶水推到“林轩”手边:
“那你多喝点凉水。镇一下会舒服点。”
投喂之后的好消息是“林轩”牙尖齿利,筷子截面部分很自然,后厨人员大概率不会发现这点损伤,她也能继续吃饭。
坏消息是,怪物只是不喜欢这个味道,尝试几次后就能凭借惊人的毅力保持人类外形。
“林轩”低低“嗯”了一声。虽然面上有些失落,祂还是接过茶水,乖乖把周箐之前放在祂碗里的辣椒吃了个干净:
“我没事,好像已经习惯了。”
小小的插曲在旁人眼底是爱侣间私密的悄悄话。
在林家父子到酒店之前,李兰芳就拿着菜单点了不少他们爱吃的菜。
可现在儿子放着她夹了那么多的好菜不吃,他不仅点了周箐爱吃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适应周箐的口味去献殷勤。而那女人明知道他不能吃辣,还故意拿着筷子逗他,跟逗一只小狗似的。
李兰芳心里不是滋味。
在老家,哪有丈夫在外面作小服低的?那都是没本事怕老婆的表现。
但她呢?
李兰芳年轻时是不是也是看林承德不一样,温柔又腼腆?
她喜欢挨着他,在茂密的榕树下,从便当盒里挑出来一块鸡翅,捡到林承德饭上:“尝尝这个,我跟我妈学的。”
他傻笑了一声:“我这有红烧肉,你也尝尝。”
林承德最喜欢吃鸡翅,而李兰芳喜欢五花肉。
她知道他稀罕自己,心里很是欢喜,但面上却不表露,甚至还要挤兑他几句:“不了,谁像你吃那么多,我下午还要跳舞排练呢!”
两人热吵冷战无数,只有林承德坐在她身边时,李兰芳才想起自己有这个丈夫。
她转过转盘,从肉蟹煲里夹起一块鸡翅:
“喏,这锅味道还可以,你不是咬不动螃蟹么?吃点这个。”
林承德皱紧了眉毛,拿着碗往旁边躲了躲,好像她筷子上有什么脏东西:
“哎呀,你这是什么坏习惯,别往人碗里夹东西。我自己会弄。”
“不吃就不吃。”
李兰芳“啪”地扔了筷子,冷着脸不再看他。
筷子撞击玻璃板,声音之大,周箐都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看向两人。
林承德望着小鹿似的媳妇,忍不住指责道:
“哎呀!难得一家子一起吃饭,气氛好好的,你怎么老这么容易生气,破坏气氛!没事的,小周你慢慢吃!”
“林轩”将这些互动收进眼底。
有祂亲自示范如何照顾妻子,连李兰芳都被触动软化了不少。林承德却偏偏能无动于衷,忽视丈夫的职责,让气氛继续僵化。
虽然激化两人矛盾也是祂的目的之一,但不得不说林承德总能刷新祂对他无用的认知。
他总想在周箐面前表现自己这点令祂尤为不快。
好在周箐也不想搭理林承德,她用湿巾擦拭嘴唇,看向“林轩”:
“我没事,我已经吃饱了。”
李兰芳跟着附和:“我也吃饱了。今天菜很多,味道都不错,实在让你破费了,可惜你爸胃口不太行,装不下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她睨着林承德,一秒也不想再在他身边多待。
男人注视自己的父母,像农场主巡视自己的畜牧棚:“你们吃的高兴就够了。那我们去商场逛逛吧,先去给箐箐买只包可以么?”祂顺势付清账单,带林承德前往下一个舞台。
周箐走在商场的走廊上。
这一层聚集了市内有名有姓的奢侈品牌,黑色漆皮沙漏包、千鸟格纹肩背包以及酒红色亮面手提袋,各色当家花旦被摆放在橱窗最显眼处,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无关“隐藏凶器包装袋”这种需求,周箐一眼就看到了角落的粉色托特包。
当初林轩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包,她也是直接选中这款托特包。毫无道理的心动简直像是上天安排,有了冥冥之中一切注定的意味。
就像她至今注视着“林轩”的面庞,仍旧无法否认祂的英俊。
人的喜好真是没有道理。
周箐在心里如是感叹,请一旁的柜姐将皮包取下。
那只近乎见证两人恋情始末的旧包,就算她再怎么爱惜,也随时间逐渐失去光泽,衔接的皮面有些许破碎,甚至因为意外沾染了血污,被铁锥刺穿。
而这是一只新包,走线整齐严谨、皮面细腻光洁、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尚未被使用的五金光亮得能映出周箐的五官。
她仔细地摩挲皮包,越看越觉得喜欢。
就像林轩买的车一样,人何必要在物品上寄托那么多感情呢?今天再次品尝的剁椒也告诉她,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放弃喜欢的东西。更何况他还背叛了自己。
“我就要这只。”
从走进店门到端详款式下单,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柜姐喜欢她这样干脆利落的客人,见她外形出众,穿着精致也生了留客的心思:
“小姐,有兴趣留个联系方式么?今天有活动,可以格外赠送一条搭配的丝巾。”
周箐选了一条黑红色的丝巾。
丝巾挂在包面上,像极了那夜她垂落的长发以及林轩飞溅的血液。
……
一侧的二老难得跟着孩子逛了次精品店。
李兰芳以狐疑的目光打量着那些吓人的价格牌,不住地嘀咕周箐的奢侈浪费:
“这些包怎么这么贵啊,全牛皮成本能有多少?这个不过是个花的胸针,款式不也见得特别,小商场那边一堆同款,连王桂芬都别在衣服上臭美,怎么到这里价格就上去了?”
林承德一肚子知识有了卖弄的地方。他瞥了一眼庸俗的妻子,冷笑道:
“我一个大男人都知道,这是f国的牌子。说是优雅和经典的传承,y国女王背的就是这种。别处都是抄袭、盗版,城里小姑娘用了是要遭人笑话的!”
丈夫的话让李兰芳抿了抿嘴唇。
羡慕地看着另一头恩爱的两人,李兰芳不禁思索:
优雅么?
她是不是也应该买一只?
但价钱毕竟摆在那里,她只能慢吞吞踱步到周箐身边。
儿媳很宝贝那只粉皮包,每到重大场合,她都喜欢背着它。当年林轩为了凑钱买它,长假都在外打工不肯回家,李兰芳因此也有些印象。
她跟周箐商量:“你不是有一只一样的么?旧的不要的可以给我。如果坏了,我也可以找皮匠修修。”
周箐自然不可能把“罪证”交到李兰芳手上。她夹着林轩的卡还未开口,怪物就接过了话茬:“妈,我怎么会让你用箐箐的旧东西?”
祂垂下眼眸,语气非常诚恳:
“你应该需要一只更好的包,有什么看中的款式么?我带你来逛商场就是这个目的。”
室内柔和的光芒在李兰芳眼中跳动,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推脱道:“都很好,我哪里懂这些……”
“林轩”抬首,将视线投向她身后的林承德:“是么?那就问问爸吧。听起来爸也暗自做了功课,对牌子有些了解。”男人正弯着背,全神贯注地研究五颜六色的丝巾,被儿子突然点名表情有些茫然。
祂的话语还在继续:“因为你太节俭了,钱喜欢攒着,箐箐送衣服和首饰也不怎么穿出去,说她乱花钱。我想是因为我们不懂你的喜好,还是丈夫送比较合适,眼光更好一些。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爸再转些钱,加起来并不是小数,但似乎他还在等机会。”
这是实话。林轩认为他满足父母期待,以“完美邻家小孩”的形象为家庭撑起门面,作为交换,父母也要维持表面上的和谐。为此,林轩定期会给林父打钱,让他平息李兰芳的妒火。
“林轩”并不在乎这种表面功夫:
“刚好这里档次也还可以,爸你带着妈好好转转吧。我要和箐箐去选戒指了。”
祂“无知无觉”的解释令李兰芳含笑的面孔逐渐变得僵硬,她干笑了一声,说:
“行,你们先走,我有话问你爸。”
“林轩”应了一声。祂揽住妻子的肩膀平静地走了出去,将喧嚣甩在身后。
十分钟后,怪物出众的听觉轻松捕捉到了这声叫骂。
“我说王寡妇儿子明明是个窝囊废,她为什么还那么潇洒,每隔一段时间拿着小市场也有的东西都在我面前显摆?!”
“你告诉我,她的钱都是哪里来的?!”
她怕不是儿子一走,就狠狠扯住了林承德的领子,在众目睽睽的商场骂了起来。
同为女人,周箐瞬间读懂了李兰芳的异常。她像是一只无辜的猹,捧着送上来的西瓜有些不知所措:
“……什么意思,你把你爸出轨的事告诉了你妈?”
祂垂眸望着她,表情十分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