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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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这么做了。
    可旁人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啊,放着唾手可得的天下,他竟无动于衷?这可害惨了那些,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人,挖空心思的猜。
    最后一致认为,百里煜华在扮猪吃老虎,等着明璃皇室自己犯错,好名正言顺的一举擒下,毕竟,明璃的小皇帝,一直的循规蹈矩。
    你突然改朝换代,难免还是会得了史官一个乱臣贼子的骂名。
    于是明璃的小皇帝恐慌了,他不想死,所以他要让位,于是他几次三番登门拜访,婉约的表示了自己退位让贤的意思。
    百里煜华始终无动于衷。
    最后实在烦了这小皇帝,竟携着妻儿前方夜城小住了。
    不久后,连亲老王爷想重孙想的紧,也颠颠的跟了去,这朝中立刻无了主事之人。
    可苦了,以苏羽非为首,新被百里煜华提拔起来的年轻官员,都开始变的无所适从起来,不过好在时间久了,也适应了他们摄政王跳跃性的做事观念。
    开始大刀阔斧的整改朝政。
    明璃摄政王负责哄孩子。
    明璃皇帝陛下,负责在龙椅上打瞌睡。
    明璃众三朝元老,负责早起混俸禄……
    整个明璃俨然成了苏羽非的大舞台,挥毫泼墨,大展宏图……竟也是做的有声有色,各种标新立异的政策,更是超越前人。
    几年后,将明璃治理的仅仅有条,甚至更上一层楼。
    当然,之后的几十年内,天下格局连续风云变幻,直到天运所至,百里初七成年后,一统天下,登上皇位。
    苏羽非继续潜心辅佐,成就了千年来的太平盛世,也成就了他流芳百世,一代大儒智者的身份,不过这些都已经是后话了。
    ……
    同年,远在冬月以北的戚族,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他们尊贵的王女,终于将养好身子,再度受孕,并且顺利分娩。
    但是,时间退回到一年前。
    原来戚族上下,并不是很知道,当初百里天机受伤的明细,所以他们一直坚信,这世上,只有耕坏的犁子,没有更坏的地。
    王女如此年轻美貌,强悍多姿,没道理生不出娃,所以原因一致都被指向了王夫,定是王夫无能,耕不出娃来。
    害他们没有继承人。
    在戚族人的眼里,耕不出娃的男人,是根本没有任何地位的,可这个生的比女人还妖艳的王夫,居然还敢拽的二五八万。
    所以自入冬以来,戚族长老接二连三,学着中原臣子的样子,对王女递上羊皮,各种苦口婆心:休了他吧,戚族男儿千千万万,您又何必贪恋那种不正经的美色呢,他是上天派来折磨您的,您要快快脱离苦海啊。
    当然,结局往往都是被百里天机乱棍打将了出去。
    但众长老却更加坚信的以为,那个比女人还艳丽的王夫,肯定会妖术,把王女给迷惑了。
    老祖宗说过,这世界上,越艳丽的东西就越危险。
    像沙漠里的紫金藤,像雨后大树下的毒蘑菇,像这耕不出娃的艳丽王夫……
    于是,就在戚族上下,就要拧成一股绳的时候,王女大人华丽丽的怀孕了,君昔本不屑跟群蛮夷计较,觉的有失身份。
    但想想,自己还是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不过很快,他这个思想就幻灭了。
    因为在戚族人的眼里,君昔已经是个耕不出娃的无能之辈了,王女突然怀孕,嗯……肯定不是他的,可怜的王夫,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带了绿帽子,成天还美不滋儿的。
    于是,他们从最初对君昔的忌惮,不屑,到了最后的同情,满满的同情。
    直到孩子出世。
    生出了一个,拥有百里天机一样血红瞳孔,却长着与君昔酷似的绝美面容的女孩时,君昔,彻底的在戚族,‘直起了腰’。
    ……
    全剧完。
    第人世匆匆之稀玉篇(一)
    大约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身为楚王府唯一,也是最尊贵的世子,便也同样要肩负起楚王府历代的宿命,那就是成为皇室的暗棋。
    世代只忠一君。
    我爷爷是,我父王,亦是,我,也一样要走上这条路,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曾在意自己的命运,甚至常常在与同龄人玩耍的时候,看着他们幼稚无聊的行为,还会为自己这个特殊的身份,感到自得。
    因为,不管楚王府在外人眼里如何如何,我终究都会比他们高一等,成为帝王信任的眼前人。
    但是这种认知,很快就被现实彻底破碎了。
    父王说,手握怎样的权势,就同样要付出等同,或者更多的代价。
    那么,我的代价!
    在旁的同龄孩子,还躲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已经离开父母了。
    我的母妃并非出生大家,是个很沉静也很内秀的人,不喜多言,总是默默的站在父王的身侧,而父王也十分敬她。
    完全属于相敬如宾的那种类型。
    至于父王,在我的印象里,永远都是那样威严的存在,对他的手下,对我,更甚。
    所以为了肩负起楚王府的宿命,我八岁就跟在他身边,出生入死了,对,没有看错,是出生入死,我从父王身边最普通的暗卫开始做起。
    没有任何因为身份的福利。
    做着完全超越年龄的事情,杀人,暗杀,逃亡,对于我来说,早已开始变的麻木,受伤后,也只能独自舔舐着伤口。
    每当这个时候,我看父王的目光,总会带着几分莫名的期许,这种期许,是儿子对父亲的一种天性,我抑制不住。
    但父王回予我的,永远是一声冷笑。
    仿佛我这个儿子,在他眼里生活死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用他的话说,他还正执盛年,想要儿子,还会有很多,若你不能胜任,就早早的把命交出来,也省的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听到这样的话,我只会更加的不甘,甚至的愤恨。
    你让我死,我偏不死,我还要继承你的一切,然后看着你死。
    大概因为正是因为憋着这样的一口气,我竟整整坚持了八年,因为这八年的刀口舔血,我嫌少在京中露面,以致没有什么朋友。
    大概唯一的一个朋友,就要数苏羽澈了吧。
    那个外面被传成小魔王的人,可是在我看来,他算什么小魔王,跟真正的魔鬼比起来,他定夺还算是个孩子。
    孩子!
    我笑了笑,我竟忘了,我与他同龄。
    尽管苏羽澈京城的神经大条,跟我比,人也不怎么仔细,但为了尽可能的不暴露自己的行踪,我极少与他接触。
    却不想,为此他几次上门来跟我闹别扭。
    无法,我只好假装风轻云淡的一笑,然后还准备了一串据说开过光的念珠,握在手里,道:“我信佛,最近去了蓝塔寺一趟,你没寻到我也自然。”
    说完,我夹了一块肉,放进了嘴里,吃的有滋有味。
    意料之中,苏羽澈狠狠的横了我一眼,外加鄙夷。
    “假和尚。”
    我却心情出奇的高兴起来,有个屁股后头追着你的朋友,感觉似乎也不错,甚至,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从开始对楚稀玉的不在意,变的平视,乃至最后,我自己都不想承认的羡慕。
    羡慕他的来去自如,羡慕他有一个位高权重的母亲,无限量的纵容他。
    “假和尚,送你的念珠。”
    哗啦。
    一串颗颗饱满圆润,青翠温润的念珠,被苏羽澈这个莽夫一把扔在了桌上。
    我看了一眼,没言语,对这厮的登堂入室,似乎早已是见怪不怪。
    苏羽澈见我没动,急了,又补充了一句,“本郡王可是花了大价钱的,而且还找了个和尚开过光,带上绝不掉面子,算作你的生辰礼物了。”
    生辰互相赠礼,那是京城贵族小姐公子们流行的事情。
    可怜自己今年才收到礼物。
    我终于笑了笑,道:“我穷,没等同的东西给你还礼。”
    “你当我苏羽澈是为你那劳什么子的还礼吗?”
    苏羽澈气的够呛,我知道,他是把我当朋友的,别看他咋咋呼呼,看似左右逢源,但我曾好奇的跟踪过他。
    发现他根本看不惯京中公子哥们那些臭毛病,并且还经常的出手搞破坏,故才得了那小魔王的名号。
    但归根究底,他真的没什么交心的朋友。
    那么自己,算是吗?
    我苦笑摇了摇头,小心翼翼的捏起了桌上的那价值连城的念珠,哗啦一下串在了手里,自此,我从了唯一一个,带着佛祖开过光念珠,杀人的暗卫吧。
    但我却乐此不疲。
    直到我八年后,我十六岁,无论是武功还是能力,都在楚王府众暗卫中脱颖而出。
    于是,我接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凶险的任务。
    其实接到任务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可能是对我这些年成果的验证,只要活下来,我就能正式接掌楚王府的一切。
    而事情,也如我的想法一样。
    只是,当我九死一生的回来时,等待我的不是父王将一切交给我的消息,而是他的死讯。
    那次,我手中的念珠被斩断了,一颗颗圆润的珠子撒了一地,我一颗一颗,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捡起来。
    然后就着月光,捏着线,将所有的主子重新串了起来,同时也慢慢的,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原本想在接掌楚王府一切后,站在父王的面前,好好的嘲讽他几句的,可惜,我没说出来,他也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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