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魔法王座 第1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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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神官先确认青梅竹马已经离开,再锁上大门,走了回来,脸色不太好看地瞪了友人一眼:“一杯倒的家伙还来找我喝酒。”
    艾瑞克怀疑地扫描他:“你三更半夜偷偷摸摸地和女人私会,是什么意思?”
    银发青年脸一红,过去他喜欢雪露特,可是在屋顶上吐露心事的那一夜,却对杨阳动了心,使得他之后备受煎熬,左右为难,就担心被青梅竹马发现。
    “没什么事。”
    神官没有说出雪露特的来意,东城已经察觉杨阳她们的身份,还有红石山脉的变故,矮人们的离开背后有隐情,矿山也被占领。
    顾虑雪露特的立场,神官只得隐瞒西芙利村的村民,也不能向桑陶宛领的领主和卡拉尔郡的郡主汇报。而且因为插手救世主召唤被通缉,他也不能找拉克西丝元帅帮忙。幸好雪露特说,她的上司没有出手的意思,只要他装作不知道就行了。
    松了口长气,神官对友人道:“既然来了,就给我泡杯咖啡吧。”这也是他熬夜看书的习惯,只是他自己从来泡的是一滩烂糊。
    艾瑞克习惯了他的家事白痴,认命地帮他磨咖啡豆,没有进一步盘问雪露特的来历,因为神官是圣职者,不会和女色有牵扯。
    “又这么多信,你哪来这么多朋友。”扫开堆成小山的信件,艾瑞克把两杯咖啡放在桌子上,他都怀疑友人能不能记住那些笔友的姓名。
    “真难喝。”喝了口友人泡的咖啡,神官挑剔。艾瑞克双眼冒火:“但肯定比你泡的好喝!谁让耶拉姆走了,没人再侍候你!”
    神官深深叹了口气:“咖啡和茶还是阳泡得好喝,耶拉姆是夜宵做得好吃。”说到黑发少女的名字,他心底就难以克制地泛起思念之情。
    难道这次真的栽了吗?
    他看向天窗外一轮皎洁的月色,牵挂着远方的徒弟。
    ********
    “阳,你不但长得像男生,胸部也很小呢。”
    听到红发少女的评价,黑发少女脸一红,却没感到不快:“没关系,我不在乎。”
    希莉丝一手撑着桶沿,托住腮帮,皱眉道:“怎么可以不在乎,身材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平胸的女人是没有男人要的。”杨阳嗤鼻:“认为女人的价值只在外表和身材的男人,我也不稀罕。”
    “话是没错啦……”
    一旁正在洗头的昭霆绽开一个讽笑:“希莉丝,你怎么跟这家伙聊男人的事,她可是个标准的同性恋。”
    “什么!”
    “胡说八道!”杨阳朝友人挥去一手掌水,昭霆也不甘示弱地还击,两人打起水仗来,但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她们待的是澡盆不是湖,水量有限。
    希莉丝瞧着昭霆,兴致勃勃地追问:“为什么说阳是同性恋?”
    杨阳抗议:“喂!怎么连你也相信这丫头的胡言乱语!我只是比较喜欢怜惜柔弱的美女,捍卫女性的权力,就叫同性恋了?”
    昭霆大笑:“哈!不打自招!”杨阳给了她重重一拐子。
    希莉丝忍俊不禁:“难怪你对星华那么好。这习惯是哪来的?天生的?”
    杨阳抠抠脸颊,尴尬地道:“应该是受了我叔叔的影响吧,他也对女性没辙。”
    “对了,你叔叔!你叔叔是怎样的人?和维烈像吗?”
    “很像,不管外貌还是气质,只是唯叔叔唠叨得多,老是担心我的将来啊,学业啊,功课啊,有时候觉得挺烦的,但从不讨厌,因为唯叔叔比爸妈还疼我,总是把我的事摆在第一位,是全世界对我最好的亲人。”
    “真是个好叔叔。”希莉丝笑道。杨阳心中充满对亲人的想念:“是啊……”从小父母都在国外,就像没她这个女儿似的,只有唯叔叔疼爱她。
    昭霆忍不住插口:“阳,维烈和杨唯那么像,应该不是坏人吧?”
    “难道他是坏人吗?”杨阳一愣,她已经完全把红发青年当杨唯的投影看待,就算只是新认识的伙伴,维烈脾气好,实力强大,有一只圣兽做召唤兽,看起来就很可靠,满满的安全感,让人信任。
    “唔~~”昭霆纠结得难以言喻。
    希莉丝做出总结:“还是等耶拉姆小哥跟他交涉吧,我也希望他能够信任。”
    第一百三十六章 起航
    “昨晚我梦见神官先生。”
    听见这句发言,正在吃早饭的众人都停下来,看向发话人,杨阳和耶拉姆投来尤其好奇的视线。
    “什么样的梦?”耶拉姆问道,因为出现在棕发少女梦里的是他最敬爱的师父,换作别的甲乙丙丁,他连睬都懒得睬。
    昭霆喝了口牛奶,嚼了会儿面包,吊足余人的胃口后,才不疾不徐地道:“我梦见他把光裂环当飞盘丢出去,然后对套了项圈的昆姆说「去拾回来」,昆姆立刻汪汪叫着去把飞盘,不,光裂环衔回来。”
    “……”众人不约而同地垂下头,耶拉姆忍无可忍地喊道:“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梦!”
    “你不觉得很好玩吗?”
    “一点也不好玩!”
    维烈轻笑道:“这就叫作日有所‘见’,夜有所梦吧。”耶拉姆斜睨他:“那他梦见的也不该是神官大人而是你啊。”
    见两人之间弥漫着和昨天截然不同的友好氛围,三个少女惊讶地眨眨眼,猜测大概昨晚两人做了番长谈。昭霆放松下来:看来维烈不是坏人。
    希莉丝也暗地里松了口气,她知道血魔的身份,既然耶拉姆放下警戒,应该确认了维烈没有恶意,于是笑开颜:“话说回来,我们要去商会问问船什么时候通航。”耶拉姆回答:“下午。”
    “你已经打听过了吗?”希莉丝一讶。
    “不,昨晚薛林队长派人来通知的,那时你们还在洗。”
    昭霆喜滋滋地道:“那我要再去补眠。”希莉丝劝道:“刚吃饱就睡,身材很容易走样。”昭霆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
    杨阳笑道:“我还是打算早上看会儿魔法书,练习弓箭。昭霆,你还是晨练吧。”耶拉姆点头,朝师妹投来严厉督促的视线。
    “好主意!”希莉丝转向褐发少年:“耶拉姆小哥,吃完饭我们比试一场如何?当作晨练。”昭霆振臂欢呼:“好好!我要看!不,我加入!”
    “无所谓。”耶拉姆耸耸肩。希莉丝兴致勃勃地问红发青年:“怎么样,维烈,你也加入吧?”
    “啊?”维烈傻眼,指着自己,“我?”
    “对啊!”
    维烈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开玩笑!我是运动白痴耶!你们居然叫我晨练!”
    希莉丝和昭霆嘘道:“什么运动白痴!运动白痴你昨天的神力哪来的?”她们本来也认为维烈不懂武,因为他下盘虚浮,但昨天他对昆姆那惊人的一投彻底颠覆了这个判断,两人于是坚信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神力?”维烈脸露困惑,随即恍然大悟,翻开右边的袖子,“不是的,你们误会了,是因为这个。”
    四人凑过脑袋,只见他里衣外面套着一只黄金制的手镯,大小恰好包住手腕,上面以浮雕形式刻了许多精细美丽的符文和古代语,中央还镶了一颗红宝石,多棱的表面闪烁着火焰般跳跃的光辉,一看就知道是件魔法物品,也是价值不菲的珍物。四人不禁看得入神。
    “这是「力量手镯」,大黑暗时代前期奥斯曼帝国法师的作品,能够赋予佩戴者与龙族匹敌的力气,而且它是利用自然力量,不像现在一些提升潜力的道具,频繁使用或提升过度会对身体造成损害,也没有用完后疲惫不堪的副作用。”
    “可是,它很贵吧?黄金做的耶!”昭霆摸了摸手镯。
    维烈笑得有一丝炫耀:“这个嘛,因为是在遗迹里找到的,所以我不清楚它的价值。不过按照这个世界的说法,它是高段魔道具。”
    在千年前的降魔战争,他就知道这些魔道具的珍贵,因为魔界的两位长老不时用高科技设备扫描艾斯嘉大陆,发现不少古代法器,那时给了他两样,就是他横扫四大陆的秘诀,他轻轻松松就用那两件法器灭杀了整个金龙族。
    希莉丝一边拉下他的袖管,一边左右张望:“明白了,但你以后说明用口头解释,不要秀出这种闪闪发亮的东西!”
    “知道了。”
    昭霆则暗自盘算:这家伙身上的好东西果然不少,待会儿一定要大肆搜刮一顿!
    杨阳放下喝了一半的茶杯,道:“维烈,我突然想到,你还没跟我们说你的行程呢。”
    昭霆、耶拉姆和希莉丝一怔,这才意识到红发青年其实不是和他们一路的!
    维烈点点头:“嗯,我要去找人,我估计她在中城卡萨兰的西境,不过在那之前,我要去趟龙谷。”
    “龙谷!?”四人异口同声。
    “是的。”
    希莉丝吃惊地捂住嘴:“不会吧!你要去那么危险的地……呃!”说到一半,想起对方就是危险人物血魔,忙闭上嘴巴。
    杨阳担忧地道:“我也听说那里是很危险的地方,你真的要去吗?”维烈微微一笑:“嗯,非去不可。”
    耶拉姆双手环胸,沉吟道:“不过,你去龙谷的话,就和我们顺路了。”
    白银之谷,也就是龙谷位于北城首府米尔菲西南面约四百公里的塔拉姆山区。从米尔菲出发,沿着诺瑞姆林小径穿过秋雪隘口、奎拉图森林和弗兰提拉高原的丘陵群就可以到达。骑马走大约要十来天。
    接下来,两队人就得分道扬镳——维烈转南走弗兰提拉大道去中城;杨阳四人继续沿着诺瑞姆林小径向西进发。
    昭霆拍手道:“太好了!”杨阳和希莉丝也脸露喜色。
    ******
    当天下午,一行五人搭上神官的商人朋友班斯预定的客船“收获号”,由港口出发,沿着芬诺特运河逆流而上,目标是位于诺瑞姆林峰脚下的北城首府。
    蓝天如洗,几朵雪白的云絮悠闲地徜徉在高高的苍穹中。淡金色的暖阳普照运河,水面仿佛镀金般闪闪发亮。和风轻柔地吹拂起人们的鬓发,送来远方的花香和稻穗芬芳。这是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天气,散步船头,吸几口新鲜的空气,离乡的情愁也驱散不少,心胸豁然开朗。
    自称吟游诗人的红发青年坐在船舷弹奏竖琴,初次在同伴面前展现他在职业方面的技艺,嗓音温润,曲调动听,予人美妙的感官享受。除了杨阳四人,还有十来位船客聚在甲板上,聆听青年的即兴表演,给晴朗的天气更添和煦的氛围。
    “啪啪啪……”一曲唱毕,众人都用力鼓起掌来,竭诚要求再来一曲。
    “唱得真好。”
    “是啊。”杨阳赞同红发少女的评价,虽然她私下认为神官在歌喉和艺术感染力方面远远超过,但是维烈的琴艺娴熟精湛,总体造诣也很出色了。
    昭霆拉拉她的袖子:“阳,待会儿你也唱首吧。”希莉丝诧异道:“咦!阳你也会唱吗?”
    黑发少女满脸通红,连连摇头:“我那全是外行人的把戏,不行的!”
    “没关系,唱给我听听嘛~~~”
    “不行不行。”杨阳汗如雨下,双手合十做出求恳的手势,“我真的不行,别让我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习惯在大庭广众表演!”在维烈的专业表演之后,不用他人指点,她光是想象就觉得丢脸死了。
    “没想到阳这么害羞。”希莉丝只好作罢,掩不住失望之情。杨阳狠狠瞪了表妹一眼。昭霆扮了个鬼脸作回应。
    耶拉姆专注听着红发青年的表演,黄玉色的眸子浮起困惑。
    奇怪,这音色听起来温柔祥和,他应该不是个恶人才是。神官大人曾说文章反映一个人的性格,歌声体现一个人的灵魂。那么这个男人身上的血腥气是哪来的?传闻中的血魔暴躁易怒,杨阳对初次见面的他也是相同的形容,可这个男人至今为止的表现也怎么看都不像假的。
    这时维烈已唱完第五首曲子,打算收工休息。每个听众都掏出钱币。他急忙摇手说只是自娱自乐,没有开张营业,能得到夸奖就很高兴之类。但没有一个人听进去,坚持将钱塞进他的口袋,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这下你可发大财了。”昭霆捡起两枚满出来的银币,半取笑半恭喜地道。维烈只是苦笑。另两个少女也笑着迎上前,交口夸赞他的琴艺和歌喉。
    “我弹琴只是兴趣,这样的谬赞实在令我惶恐。”
    “兴趣?以你的程度说这样的话,会令很多人汗颜哦。”杨阳皱眉。
    维烈谦虚地道:“不,比起拥有神之声的亚利安族,我的水平就连九流也不如。”
    耶拉姆和昭霆脸色大变,齐声喝道:“你说亚利安族!”
    “咦?”杨阳和希莉丝茫然不解。
    维烈也吓了一跳:“呃,是。”
    “亚利安族是什么?”昭霆和希莉丝异口同声,呆了呆,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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