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二十一章 喜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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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的阳光总是很热烈,像是想把大地的生机唤醒般,外面摄氏3、40度,里头正好相反,凉爽的很。
    「衰韵……」「嗯?」看她一脸无恙,倒是觉得没事,韵韵看他不说话,又自个儿发话,「我知道你想问什么,雪球刚在校舍时,和我说过了。」「所以、没事?」郝宇谚试探着,「你觉得我会出什么事?我、连韵不跟姐姐抢喜欢的人,而我也看开了。」她抿了口水,「我...要把那事跟严善丞说吗?」「不要,绝对不行,暗恋是一回事,你要是说了,我就不跟你做朋友。」郝宇谚倾身「难不成做情侣?」,「啊!对了,你昨天说的喜欢我是朋友之间的喜欢吧?」郝宇谚又坐回位置,倒是回避不答,韵韵看他又一脸不理不睬样,「没良心,你倒是说清楚。」他抬眼瞧了她,「如果是『爱情』呢?」他俩互相对视了几秒,韵韵瞥向窗户,摀住嘴说:「不可能。」,「因为不像邓伦?」这根据也真是个歪理,「看着他们,你也能保持微笑吗?」「没良心,你为啥要一直提起他?」他抿了口水,「既然名草有花了,要转个目标吗?」「什么目标?」韵韵呆呆地发问,「喜欢我。」「我怎么可能喜欢你?」郝宇谚轻笑,「不试怎么知道?」韵韵疑惑看着他,「不要,干嘛一定要我?音乐系的,你也不好好考虑?」「……因为我喜欢天然呆的女孩。」「我又不是,我可是聪明的。」「在我眼里就是。」她鼓着帮腮子瞧着一旁看,心里骂着:『哼,霸道。』。
    或许男神只适合『憧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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