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穿成流放罪妃后的发家生活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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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沁玉有点无奈,没想到这事儿就传开了,就把罗老婆子吃白食,后来借着退鱼钱的借口跑来她家闹事偷看做鱼配方的事儿,还有昨天晚上又来道歉两人又闹翻的事情跟吴氏说了说。
    吴氏却听的很赞同,收拾那等品行不好的人,就该有点小心思。
    许沁玉忍不住说,“这还就是市井泼妇,我倒也不怕,就是怕遇上别的一些有权有势的地痞无赖。”要配方什么的都是小事,给了配方做不出她做的味道,谁知会如何。
    也不定真遇得上,但就是以防万一。
    吴氏心中一动,凑在许沁玉耳边说了几句话。
    许沁玉一双眸子亮亮的,“真的能成吗?要是能成,我就谢谢夏嫂子。”
    吴氏笑眯眯的,“咱们两就不说这等客气话,那晚上你就留条鱼,留点糯米肥肠,在做点其他吃食,我晚上让柱子过来拿。”
    “行。”
    吴氏离开后,许沁玉也跟裴危玄过去码头摆摊。
    照例还是沈韩两家商船上的人排队,两艘官船对这肥肠做出来的吃食嗤之以鼻,其实这些官兵见商船上的人吃了半月多的肥肠肉夹馍,天天又闻见这香味,也知道东西肯定是真好吃,但之前放出的话,说狗都不吃的玩意,他们也不好意思在这些人后面排队买,不然指不定暗地里怎么被这些人嘲笑。
    得知今日有新吃食,也是八文钱一份,大多数都忍不住要了一份尝尝。
    一入口就被惊艳到。
    要说肉夹馍就吃了是管饱,解馋又有油水又好吃。
    那这个江米肠就是香,把人香迷糊了,又香又糯的。
    当即有不少人直呼,“小娘子手艺真的没得说,这个江米肥肠香糯的很,好吃,小娘子,我明儿只要江米肥肠不要肉夹馍了可以不?”
    虽然江米肥肠份量看着比肉夹馍份量少,就不到巴掌长的一截。但新鲜吃食一对比,吃了半个月的肉夹馍还是有点吃腻的,肚子里有了油水,加上江米肥肠实在太香糯了,自然就偏向新吃食了。
    许沁玉笑道:“自然可以。”
    就算有了新吃食,今日还是一人只能买一个肉夹馍一份江米肥肠。
    吃过新吃食的表示明天也只要江米肥肠。
    卖到最后,差不多所有人明天早上的朝食都选了江米肥肠。
    因为就这么一截,根本不够吃,心里自然惦记着,心里惦记,第二天肯定就想多吃点。
    收摊后,许沁玉今日买食材时多买点三斤排骨,两斤五花肉,一只嫩鸡,一些冬笋,几节莲藕和山药,莲藕山药都挺贵的,差不多都是十文钱左右一斤,普通百姓肯定是不经常吃的,也就宴请客人时舍得买点。
    买完回去,许沁玉开始忙起来。
    裴嘉宁跟裴危玄都自觉过来帮忙洗菜还摘菜,裴嘉宁还忍不住问,“四嫂,今日怎么买了这么多食材,晚上都要做吗?好像咱家吃不完。”
    许沁玉神神秘秘一笑,“宁姐儿晚点就知道了。”
    ……
    且说吴氏早上回去后,许小娘子给邵哥儿的食盒里面装着豆粥,一份煎豆腐,一份汽水蒸肉。
    其实吴氏没吃过汽水蒸肉,甚至也没听说过这道菜,连酒楼里都没有的。
    听许小娘子说是用瘦肉跟鸡蛋蒸出来的,汽水蒸肉比较适合孩子吃好克化还有营养,专门给三个孩子做的。
    邵哥儿果然把食盒里面的饭菜吃的干干净净,连着最简单的煎豆腐也吃了,还说那道汽水蒸肉好吃。
    吴氏带回来的两根江米肥肠拿回家还是热的,也不用重新上锅蒸一下,吴氏简单切了下盘,邵哥儿吃完自己的饭食,还吃了几块江米肥肠,最后还是吴氏见他肚儿吃的滚圆,怕他撑坏,才没继续给他吃的。
    没多久,一家之主夏元志也醒了,他每日要忙铺子里面的营生,有时候回来很晚,吴氏会让他早上多睡会儿,这会儿夏元志见桌上的新鲜吃食,忍不住笑道:“许小娘子又做新吃食了?这是什么?”
    说着忍不住先夹了块吃,入口又香又糯的,他连忙说道:“好吃好吃。”
    “好吃吧。”吴氏把小翠煮的粥端上桌,“赶紧吃饭,吃完饭有事跟你商量。”
    小翠早上煮了豆粥,还煮了点豆芽菜,滋味寡淡。
    夏元志没吃豆芽,就着豆粥把江米肥肠吃了一半,吃完抹嘴叹了口,跟妻子说,“你说要是许小娘子盘个食肆铺子多好,朝食暮食都卖,我们家也就不用做饭,天天去食肆里面吃,不过许小娘子做鱼跟肥肠是真的有一手,其他吃食倒不知如何。”
    其他吃食也就儿子能吃到点,他总不能跟儿子抢吃的,所以也没尝过,还总以许小娘子就会做鱼和肥肠有一手。
    吴氏见他吃的舒服了,走过去在夏元志耳边低语了几句。
    夏元志有些迟疑,“这能成吗?到底是请徐孔目吃饭,平日里都是去东街的东来居吃的,这次在咱们家里宴请,会不会显得潦草了些,且许小娘子其他菜肴到底做的如何,咱们也不能得罪徐孔目,要是许小娘子做的其他菜肴一般……”
    “你想什么呢。”吴氏嗔道,“许小娘子连腥臭的下水和土腥味重的江鱼都能做出这等味道,你还担心什么,你真觉得东来居的东西有许小娘子做的好吃?再说了,徐孔目跟许小娘子虽不是一个字的许,但音相同,指不定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徐孔目说不定就很欣赏许小娘子,我都跟许小娘子说好了,让她多准备几道菜,所以晚上请徐孔目来咱家吃吧。”
    她是对许小娘子的厨艺没有任何怀疑的,还非常有信心。
    夏元志最后到底还是被妻子说服,打算请徐孔目来家里吃。
    在铺子忙了一天,到了点,夏元志去了衙门一趟,请了徐孔目。
    徐孔目年约四十,生的高大魁梧,不怒自威,不苟言笑,掌管着衙门的工房,户房,吏房,刑房,礼房,兵房的事儿,平日里公务也挺繁忙的,今日同夏元志吃饭也是因为一桩案子。
    镇上最近有桩失窃案再查,是金银斋的几样贵重首饰失窃,金银斋是个首饰铺子,这个金银斋跟夏元志的布庄挨得挺近,那天晚上夏元志在布庄里忙到亥时才离开,出来时候见到隔壁金银斋跑出来个人,跟着就是金银斋掌柜的呼喊声,说遇见了贼人,抢了金银斋的几样首饰就跑。
    夏元志先把去隔壁掌柜扶起来,见掌柜头破血流,应该是被贼人袭击,等他再出去寻那贼人,早跑的不见踪影。
    他就帮着隔壁掌柜报了官,衙门也开始查起这桩案子。
    夏元志算是案子的目击者,看见过贼人的背影,自然也会帮着调查。
    夏元志就想请徐孔目吃暮食,也算是想搞好关系。
    做营生的,跟官吏的关系近一些肯定是有好处的。
    夏元志还不到三十,徐孔目已经四十,但两人早几年就认识,私底下关系不错,徐孔目也是襟怀坦荡之人,也经常一起吃饭,两人都有付钱,有来有往。
    其实孔目算不上官员,只是吏,无品级,但镇上除了县太爷就属孔目职位最高。
    在普通百姓眼中也是官。
    就算两人也算朋友,但夏元志对徐孔目也挺敬着。
    这还是头一次请徐孔目来家里吃饭,夏元志不免有点忐忑。
    跟徐孔目简单说了说,“内人说有个厨艺很好的小娘子,特意请那位小娘子做了一桌吃食在家中宴请徐孔目,说是比那东来居的菜肴还要好吃,我平日也总吃那小娘子做的红烧青鱼跟肉夹馍,味道的确不错,便想着或许做其他菜肴也好吃,就请徐孔目一起去品尝品尝。”
    徐孔目对在哪吃暮食并不是很在乎,点点头说,“那今日就去夏兄弟府中叨扰了。”
    “哪里哪里。”
    两人很快到了夏家的宅子。
    前院堂屋里已经摆上满满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光是闻着那味,夏元志都忍不住吞了下口水,味道的确比东来居的菜香上很多,就是不知吃起来如何。
    连徐孔目的目光都忍不住在一桌菜肴上停顿了一会儿。
    吴氏让柱子跟小翠从许小娘子刚把菜肴端过来,吴氏捡了些邵哥儿能吃的端到后面喂邵哥,就赶紧让柱子把菜送到前院堂屋摆好,还买了镇上最好的花雕酒回来备上,就是为了让徐孔目吃喝的尽兴,对许小娘子刮目相看,以后也能去许小娘子那里买吃食定吃食,结个缘。
    夏元志请了徐孔目坐下,柱子在旁边伺候着,给二人的酒杯满上。
    见徐孔目去夹了菜桌中间那道表面上红红的,还撒着芝麻花椒茱萸看着就很有食欲的一道菜。
    拨开上面的葱段花椒茱萸甚的,下面竟然鱼块跟大肠。
    徐孔目挑了下眉,先夹了肥肠入口,入口忍不住嘶了声,这肥肠切的块大,吃起来非常过瘾,有嚼劲很香,油汪汪的,又麻口又辣。
    他家里也不缺吃食,家里还有个厨娘的,但的确从未吃过这般美味。
    徐孔目忍不住点点头,赞了声,“好吃。”
    他平日在东来居吃饭可是一句好吃都没说过,夏元志就知稳了,也跟着夹了一筷子肥肠。
    入口就让夏元志震惊起来,明明都是平日吃到的肥肠和青鱼,但换了一种做法,又是另外一样味道,香辣麻,口中舌头都在跟着跳动,却过瘾的很。
    柱子跟着说,“这是肥肠鱼。”
    这大冷天刚回家,吃上这样一道菜真是舒服,从身到胃都暖和起来。
    徐孔目夹子一道菜,柱子就报上菜名。
    “粉蒸排骨。”
    “黄豆焖猪脚。”
    “江米肥肠。”
    “冬笋焖鸡。”
    “山菌炒肉丝。”
    “拔丝山药。”
    “清炒藕片。”
    第29章
    一共八菜一汤, 最后还有道酸辣开胃的酸辣汤,用的是冬笋丝,香菇丝,菌子丝, 瘦肉切丝还有鸡蛋做成的, 酸爽开胃, 喝完一碗别提多舒服多暖和。
    柱子在旁边报菜名都快馋哭了,好在报完菜名,他也不用继续打扰老爷跟大人用菜喝酒, 等到老爷挥挥手,他立刻就退了下去。
    夏元志跟徐孔目吃着, 之前两人在东来居吃饭都是边吃边谈,这次徐孔目暂时没同他聊案子,只是专心吃着,徐孔目他并不是重口腹之欲的人, 食物对他来说, 能够饱腹就成,以前在东来居吃,他也就是觉得味还不错,比家里厨娘做的好吃些, 但今日吃到这一桌,他方知什么是美食, 什么是口腹之欲,如今只是想着先吃好在谈案子也是一样。
    今日酒倒是没多喝, 一人就喝了一盏, 都只顾着吃东西。
    夏元志亦是如此, 他真真是没想过许小娘子不光做鱼跟肥肠味道好, 其他菜肴也是好吃。
    好多菜其实东来居也有差不多做法,像是那清炒藕片,黄豆焖猪脚,粉蒸排骨,冬笋焖鸡,酸辣汤,但东来居的大厨做出来的味道跟许小娘子做的,根本没法比。
    剩余几道菜,东来居根本没有。
    特别是那肥肠鱼跟山菌炒肉丝,一道麻辣鲜香,一道就是鲜美,实在让人记忆犹新,吃了还想吃。
    两人几乎把一桌子菜吃的七七八八,都吃得有些撑了,才撤去食案,柱子送过来一壶茶水,两人喝着茶聊着案子。
    夏元志仔细回想着那晚,天色太暗,他也就是看了个模糊的背影,的确回想不出什么来,只大概说出那道背影的高矮胖瘦,还说有点眼熟,但这样的背影就是个普通身高普通胖瘦的男子模样,大街上一抓一大把,另外也就是掌柜受伤的模样跟惊慌,让他赶紧出去追贼人报官,其他就什么都没了。
    两人聊了案子许久,看着夜幕降临,徐孔目才离开,离开时还问夏元志,“这做吃食的小娘子家住何处?夏兄说她家有朝食卖还有鱼,以后我也能使唤我们家小厮过去买些。”
    这味道的确好,他也想给家里人尝尝。
    他家中人口还挺多,除了妻子,还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娶妻生子,女儿十五,还未说亲。
    家里事务繁忙,他也不想妻子太劳累,所以早些年就买了小厮跟小丫头。
    小丫头做厨娘,还帮着家里做家务,小厮也是帮着家里干活,浆洗他们男人的衣物。
    夏元志立刻把许小娘子的住址告诉徐孔目,“那小娘子也姓许,不过是言字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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