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迎接他的,是诺克兰揉小狗一样揉脑袋手法。
“杀人感觉挺不错的吧?”那少年问道,“是不是觉得自己掌控了生命?”
贝尔盯着地面不语。
大多数时候,沉默代表着妥协。对于不愿意反驳主人的他来说,也算是最好的选择。
“好了,我就不逗你了。”诺克兰俏皮的眨眨眼,又这般说。
“我向你保证,无论以后如何,在这个世界里,你永远是我最忠诚的第一仆人。”
至于其他世界,可就说不准啦。
望着满地狼藉,他一点打扫现场的打算都没有,反而吆喝起另外的两人。
“还在看什么呢?连宰只鸡都做不到的小废物们?”
诺克兰一边说,一边转身,裙摆在空中层层叠叠转动,像是一只跳舞的白天鹅。
“快跟我去找叛军。”
找叛军?
多米尼还没从那副场面回神,有点呆呆的:“找叛军……做什么?”
“蠢货。”诺克兰毫不忌讳,拉长声线。
“当然是——去做英雄啦。”
第86章 王国时期
*
什么是英雄?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愿意为了他人的利益抗争,英勇奋斗,不辞艰险,令人心生敬佩的人。
以往常来说,诺克兰是不屑这类人的。
倒不是他没有能力,单论能力,只要诺克兰愿意,他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成为任何角色。
他不想成为英雄,纯粹是因为不喜欢这些人物罢了。
诺克兰是个非常典型的自我主义者,十分坚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凡事都以让自己快乐为主。
不能找乐子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都是不会做的。
这样性格的人,突然和多米尼说要去做英雄,那不亚于火山喷发。
“你……愿意帮助我们?”小王子眼睛都亮了起来。
诺克兰却是反问他:“怎么?我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人?”
也不等多米尼反应,又立刻装模作样的抬起手抹眼泪,语气哀婉道:“没想到…我们当了五年的同学,甚至还是一个寝室的室友,我以为……我们都将彼此当做朋友。可是,你竟然这么想我,我难道是那么冷漠不近人情的人吗?!”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他这个表情,这个动作,活脱脱就是一副被伤透心的样子。
多米尼目瞪口呆。
是谁之前冷眼旁观的?是谁之前以逗他们为乐的?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才是那个不顾同窗情谊,pua别人的那个呢!
多米尼麻了。
“我不是……”
“罢了。”诺克兰打断他,睫毛忽闪,“我知道,终究是我错付了……”
多米尼:“……”
唐子玉也是看的一脸震惊。
同学这么多年,诺克兰还真是每天都能刷新他们的‘新鲜感’啊。
至于英雄呢,自然是要当的。
趁着夜色,某伤透了心的人士带领其他三个小弟,冲去马加斯王国王都的主街道。
这里可和王都边缘那些道路完全不同。
除了不停示威的叛军之外,还有耀眼的火光。
他们不仅是在让平民臣服,有些士兵还趁着叛乱,到处烧杀抢掠,行不轨之事。
这不,就有一个妇女,手里抱着才满月的、还在嗷嗷直哭的孩子,惊慌失措的从屋子里跑出,满眼都是恐惧。
在她身后,追着好几个露出邪笑的士兵,几个人眼中全是垂涎之色,在看到妇女踉跄的脚步时,还发出得意大笑。
终于,在他们的期待下,妇女踩到自己颇长的裙摆,咚一声摔倒在地。
“求求你们。”她苦苦哀求,“放过我的孩子好吗?”
那几个士兵面面相觑,一言不发,却哈哈大笑。
得到这个反应,妇女的眼中立刻出现绝望之色。
而就在敌人们逼近之时,一道银色的光辉从后方出现。
妇女只是眨了个眼的功夫,面前那些威胁的士兵,脖子上全都出现红色血痕。
他们的嘴角还带着志在必得,脑袋却齐齐落地,眼中残留着惊恐。
“尊敬的女士。”高调优雅的声线从后方传来,带着一股无法捕捉的神性。
那名妇女难以克制的往后看去,便看到身穿白色西装的少年翩翩而来,银色长发高高束起。
他手持长剑,剑尖流淌下的红色血液,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艳丽。
那是极具侵略性的美,只是看上一眼,就让人难以忘怀,深深印刻在脑海中。
从这以后,再去看其他人,就再也没有人能给出惊艳的感觉了。
“我、我没事。”妇女连忙站起,满是感激。
不仅是她,被抱在怀里的孩子,约莫才三四个月大吧,明明还是懵懂无知的年纪,那双清澈的眼睛对上少年的银瞳,肉嘟嘟的小脸也露出一个微笑,甚至咿咿呀呀的伸出手,想要触碰到这如同镜花水月一般的容貌。
“太好了!没事就好。”面对有点局促的妇女,少年却丝毫没有嫌弃之色,反而还庆幸的双手合十,真诚说道,“我最担心的就是我来晚了,能够帮到你们,那就是我最大的荣幸。”
而其他士兵,发现‘战场’中心多出了一个天姿国色的少年,在黑夜里亮的发光,便立刻将矛头对准,挥舞着刀刃跑来。
更甚者,满脸都是无法控制的邪念,就差动手实践了。
他们蜂拥而至,完全不给对方一点反应的时间,那名妇女见状,惊呼出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瑰丽的少年却没有丝毫露怯,只是给身后几名受伤的平民一个安心的眼神,单手持剑,脚步平稳的走向那群刽子手。
他从容、冷静,银白色的身影,就像是暗夜中指引人们的一道光辉。
和面目狰狞的叛军们相比,少年美丽、强大,宛若神明。
他恰到好处的出现在所有受害者面前,成为了他们的庇护之人。
希望、渴求、信仰。
人们奋不顾身的想要去抓住这道耀世之光。
而这名少年,正是前不久赶过来的诺克兰。
在来到主城区之前,他上下观察了一下在面前的三个男孩,最后将目标定在多米尼身上,并且对他下达了命令。
“快,把你身上的衣服脱下!”
多米尼一愣,随即想到什么,逐渐变得恐惧起来,表情也变得支支吾吾。
他一直觉得,诺克兰不接受任何一个女孩的表白,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喜欢的,难道说,其实他喜欢的是……
“收起你无礼的想法,多米尼。”诺克兰眯起双眼,话语带上危险气息,“长成你这种歪瓜裂枣的模样,你是怎么配想这些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诺克兰只是望着他,并没有说话。
没办法,多米尼认命的闭上眼睛,把他的衣服脱了下来。
诺克兰接过之后,一脚踹开旁边房屋的门,在屋主害怕的表情下,摆出一个标志性的礼节笑。
“借用一下你的屋子,不会在意吧?”
屋主当即在这美色当中迷了眼,胡乱点头以示同意,都不需要诺克兰威胁,直接跑走。
得到一座免费屋子,诺克兰大大咧咧的闯入,然后在里屋换上了多米尼的那个套装。
出来之后,面对多米尼和唐子玉那复杂的目光,他语气凉薄:“你该感到荣幸,你让从不穿二手衣服的诺克兰大人,屈尊降贵穿上了这身服饰。”
——最主要的是,只有多米尼的礼服,是最为华丽的。
国王五十岁诞生日,作为他的小儿子,多米尼肯定得盛装出席。
这身白西装,从一年前就开始定制了,上面走线做工都异常精致,每一处都是细节,还在领口和袖口缝上了耀眼的宝石,身后更有金色披风,用纯金线编织,实在是华丽至极。
虽然——经过逃亡,布料变脏还皱巴巴的,不过在魔法清洁术下,一切都不是问题。
而多米尼,只能被迫穿上诺克兰丢下的裙子,他捏着那洁白长裙顿了半晌,最终从那平民家里翻找了一身还算看得过去的衣服,套在身上之后,认命的跟在诺克兰身后。
前情提要到此为止,换上最为显眼的衣装,本来就好看过分的诺克兰,瞬间就成为所有人的视觉中心点。
就算多米尼不愿认同,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套衣服在诺克兰的衬托下,变得更加好看了。
都说人靠衣装,可是在他身上,这却是相反的。
那么夺目的人,哪怕就是套个麻袋在身上,麻袋都能被他穿出高级感。
比自己,还要像个王子啊。
而被所有人注视着的诺克兰,神情中带着清冷和悲悯,面对敌人毫不留情,而在遇到逃亡的平民时,毫无保留的将他们救下,完全不嫌弃众人身上的脏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