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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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我从来没问过,他们也再也没有机会回答了。
    那总是下着蒙蒙雨的童年里的灰败残影,简直就像是一条没有尊严的野狗。
    算了,有些事情,说太多也无济于事。
    朝晕只需要知道我小时候是乖乖的小狗就好,其他的,她也不需要知道了。
    我的朝晕,只需要明白,她这一辈子本来就是要幸福的,什么苦都不应该吃,什么累都不应该受,就要一直像小时候一样,做一个漂亮又骄傲的女王。
    壁炉里面在烧着火,她睡觉的时候也抱我抱得很紧,我喜欢和她气息交缠的感觉,让我觉得我们是彼此不分的骨血。
    外面似乎下雪了。
    朝晕的颜色应该是粉色的雪。
    我这样想着,慢慢也睡着了。
    我睡着的时候朝晕在睡,我醒的时候朝晕还在睡。
    我就说吧,朝晕是最棒的,连睡觉都能睡这么长的时间。
    不过她有点不高兴,睡醒之后埋怨我为什么不叫醒她,她都没时间做饭了。
    没错,朝晕大王最近和厨艺较上劲了,非要学出来来个一二三。
    她第一次做的菜是最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味道还不错,如果没有忘记加盐、生抽、味精什么的,也许会更好吃。
    我确实觉得也能吃,不过她吃了一口就吐了五分钟,吐完之后抱着我痛哭流涕,说她以后再也不会做出这种生化武器了,让我不要因为吃了她做的番茄鸡蛋而死掉。
    我只能摸着她的背慢慢哄,说这个鸡蛋应该是笨鸡蛋,聪明的朝晕炒出来不好吃也是理所当然的。
    朝晕终于破涕为笑了。
    我跟着她笑,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我怎么可能死呢?朝晕。
    我已经不幸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把幸福抓在手里了,怎么能那么轻易死掉呢。
    我们养了一条白色的小狗,朝晕取名叫嘟嘟,说希望它以后长得肥嘟嘟的。
    我就说朝晕是仙女吧,嘟嘟现在已经是一辆狗了。
    不过也许是狗随主人吧,嘟嘟每天都活泼好动,有一次自己跑出去玩,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调监控发现是去领老奶奶过马路了,它自己都快比老奶奶大了。
    不过,虽然它的两个主人的爱情顺风顺水,它自己在爱情上还是受挫了。
    它喜欢楼下的一只小博美,但是却被屡屡拒绝,一时间抑郁成疾。
    这我们就没什么办法了,虽然它是我们的狗,但是我们一向不是巧取豪夺的人,要怪只能怪它自己没能力。
    朝晕只能安慰它说:“唉,嘟嘟,不要泄气嘛!你看我,我不就是死缠烂打追到的你嫂子吗?老天迟早会奖励坚持不懈的人的。”
    我就站在旁边,满脸认同地点头。
    可能是被朝晕鼓励到了,嘟嘟又欢天喜地地去找人家玩,结果把人家惹恼了,一脚把它干绝育了。
    可怜啊,真可怜。
    但是这也不能怪朝晕,朝晕说的话都是对的,这是嘟嘟自己的实践方法有问题。
    结婚之后,我很少做噩梦惊醒了,但是仍然偶尔会梦见那两张早就模糊的脸,梦见那些不绝于耳的斥责,梦见形单影只的背影。
    每次我喘着气惊醒时,朝晕都会睡眼惺忪地抚摸着我的背,轻声安慰我。
    我在这个时候也会恨自己,明明都已经很幸福了不是吗?为什么不愿意放过自己?为什么非要去想那些无所谓的东西。
    后来,不知道是意识到了我的想法还是单纯想要开解我,朝晕和我认真谈了一个下午。
    她让我慢慢去接受,接受生命里不完美的一部分,那也是我自己捱过的岁月,也是我悲哀底色的惊天壮举。
    那晚,我又梦见了那场秋雨,那个偷偷蹲着埋头哭的小孩儿。
    我不想把他的影子撕烂了。
    我坐在他身边,和他讲朝晕给我的答案。
    太阳从西边落下是因为太阳是左撇子,小狗汪汪叫小猫喵喵叫是因为它们上辈子大冒险输了,其实在上辈子,小狗是喵喵叫的,小猫是汪汪叫的。
    那些像乌云一样遮蔽住我的人生的问题,也算有了一个答案。
    他不哭了,好奇地看着我左手无名指的戒指,问我这是什么。
    我只是笑,说,这是我的雨伞。
    我这下着绵绵不休的雨的一生,终于撑开一把精致的小洋伞了。
    雨蓦然停了。
    阳光在我面前轻晃,我在梦里竟然也有些恍惚了。
    他看着初生的灿阳,晃了晃腿,像在荡秋千一样,只给我留下了模糊的背影和含笑的语句:“不对吧,哥哥,这好像是你的太阳。”
    我骤然睁眼,失神地盯着天花板。
    我人生里这场似乎永无止尽的萧雨,似乎停了。
    我慢慢举起左手,月光把我的银戒照得锃亮,像天地银田间,起伏的小舟。
    朝晕迷迷糊糊地伸手,小小的手掌包裹住我的手指,包裹住那枚比月亮还漂亮的戒指。
    在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了
    就是这一刹那,就是我的朝晕把我的无名指套牢的这一片刻——
    我这一生悲哀不止的簌簌秋雨,终于落幕了。
    朝晕,朝晕,
    我的太阳,我的日光。
    ——————
    话匣子
    我迷茫地吞咽下了每一轮凄夜下繁生的那些难言的苦和衷,原来,是灵魂在等待天亮。
    ——蓝延尽《终见天明》
    ——
    大家都要幸福!
    第100章 小姐她为何这样做(忠犬纯情杀手)
    朝晕被清除情感之后,坐在白茫茫的空间里,安静地待着。
    空间里有一道电子音在喜极而泣地和她说话
    【嘤嘤嘤……朝晕,我们已经有33积分了!我们快要上榜了!我终于快要可以考公了!!】
    朝晕陡然生出一种儿子勤奋好学、但家里家徒四壁穷的揭不开锅的凄凉感,感觉自己已经在白天卖豆腐晚上做针线活的路上了。
    她还没来得及回话,滋啦一声,999+安静了几秒,而后说
    【老公不在家,偷偷看这个漫画,解……】
    朝晕悚然闭眼,猛地跳进了世界旋涡。
    古代世界。
    第一金牌杀手沈冷月一朝遭人陷害,含恨而亡,再次睁眼,已经是相府的草包嫡女。姨娘欺,庶妹厌,被结有婚约的三皇子抛弃。没关系,看她搅动风云,翻云覆雨,让所有人都记住她沈冷月的名字!
    朝晕:爽!
    就是这个味儿。
    她喜欢这样富有魅力的女角色。
    大概的剧情就是这个样子。
    沈冷月在逆袭打脸的过程中,吸引了镇北王司马澹的注意。司马澹本是赫赫有名的将军,在疆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结果有一次打仗不幸被暗算,从此双腿残废,只能在轮椅上度日。他自我厌弃,上交兵权,终日不肯见人,被天下遗憾于自甘堕落。
    但实际上,他只是察觉到了当今圣上忌惮他,想除他而后快的意图。司马澹只是自己布戏,有个让皇上放下戒心的时机而已,实则暗暗培育自己的势力,只等造反夺权。
    他的腿并无大碍,不愿见人也只是思虑到旁人可能会看出破绽的原因。但随着他渐渐爱上沈冷月,他也会为她做一些出格的事。比如,伪装成另外一副样子救她于水火之中;再比如,为了迎娶她甚至不惜雇佣杀手去解决掉自己的未婚妻子——御史大夫家的嫡女。
    终于,两个人日久生情,一路打怪,修成正果,司马澹成为一代明君,沈冷月母仪天下,两人神仙眷侣,一生一世一双人。
    朝晕慢慢睁开眼睛,望着如洗的碧空,久久不愿说话。
    她,就是那位被司马澹计划毫不留情地做掉的御史大夫家嫡女,冷朝晕。
    呵呵,拿别人的命当条命吧,说杀就杀啊。
    冷朝晕,御史大夫家唯一一个嫡女,也是唯一一个孩子。御史大夫冷名,娶妻之后育有一女,此后夫人再也没能育有子女。两个人甜情蜜意,冷名也没有再娶的想法,想着只有一个女孩也好。
    不过,原主却长成了十分古怪的样子。
    她对内孤僻易怒,闹着自己一个院落,不许有人跟着伺候,每天的饭菜都要端到院门前供她吃;对外性格刁蛮刻薄,喜爱追随潮流,树敌不少,还对自己那位瘸腿的未婚夫格外厌嫌。
    不过有趣的是,司马澹在派出杀手刺杀原主之后,她居然还在后期蹦哒了会儿。
    这就要说起本个世界的反派,杀手青完。
    青完,名声远扬的风影阁第一杀手,尤善用剑,扬名后惯用一剑封喉的残忍手段,来无影去无踪,行事诡秘,在外提起他的名号,无人不是忌惮退让三分。
    他是上一任楼主亲自筛选出的绝世天才,不仅在百人大斗中成为唯一一位幸存者,更是经过了百中剧毒的淬炼而百毒不侵,几乎是一个战无不胜的杀人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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