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穿越全能网红 第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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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明乐了,“这位汉服女神还真是有趣的很,思维方式和普通人好像不一样。”
    “她的爱好比较偏古风,古琴,书法,估计古书也看了不少,有点中邪了。”
    刘嫚被薛云飞的玩笑话搞得很不好意思,“是我想太多了。”
    霍明觉得这个姑娘挺可爱的。
    他对刘嫚竖起大拇指,“我们以前在伯克利,烦祝希旸烦到不行,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真有能耐,硬是把他扳倒了。”
    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刘嫚在直播间不畏黑暗的揭露祝希旸等人的罪行,才导致祝希旸吸毒被抓,才导致他父亲与其走狗受他牵连也同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霍明当时就跟薛云飞说,这个小姑娘干得漂亮!
    薛云飞同样是这样想的,毕竟他之前跟刘嫚打过预防针,刘嫚才能对祝希旸有所提防,记得录音留存证据。
    刘嫚却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直觉,祝希旸吸毒被抓,以及他父亲那些连锁反应,是喻湛做的,因为恰好,那几天宠物医院没有开门,他人也不见了,他见的那些长辈是谁呢?
    “ok,废话不多说,现在开始录歌,”霍明说,“你站到麦克风前面,把耳机戴上。”
    刘嫚对这些专业设备感到新奇,东看西看的,她按照霍明的要求,站在正确的位置,戴上了厚重的耳机。
    刘嫚的生母赵氏是歌姬,小赵氏形容其姊色艺俱佳、美丽过人,歌声婉约清扬。刘嫚没有见过自己母亲,更不提听过她的歌声。
    小赵氏说,她遗传到了赵氏的歌喉,但在前世,她很少唱歌,她认为唱歌是一件舒心快乐的事情,可是在冷宫,她难得有这样的好心情。
    现在她的身体和赵氏已毫无血缘关系,嗓音必然和她以前的也不相同。
    刘嫚年初和小可儿在步行街直播时,曾合唱过一小段《思君》的歌词,展露过歌喉,她身体的嗓音偏软、柔。
    由刘嫚唱出来,多了几分灵气,毕竟穿越时空这种事,本身就很灵异!
    薛云飞说,“小明,你先给她放一遍我们重新编曲后的demo。”
    霍明比划了一个ok,右手把一个按钮推到最上,刘嫚的耳机里立刻响起《风的声音》前奏。
    这个版本应该薛云飞他们自己用电音合成的,是纯流行音乐的伴奏。
    听完,薛云飞问她有什么想法。
    “很现代,”这是刘嫚的第一感觉。
    薛云飞笑了,“我猜你应该不懂流行乐编曲,跟你科普一下,这个伴奏里有吉他、贝斯、鼓、键盘四种声音,简称‘流行四大件’,等录好你的声音,后期我们还要再混入一些其他元素进去……”
    薛云飞讲了一大堆。
    刘嫚受教的直点头,隔行如隔山,虽然她也是学音乐的,却不懂流行音乐的规则。
    她虚心的态度让薛云飞和霍明都很满意。
    他们最讨厌的就是盲目自大,不懂装懂的歌手,好心指点这种人吧,他们还不耐烦,到了真正录音的时候,却错误百出。还有一种歌手,喜欢在他们的劳动成果上指手画脚,显得自己非常懂行的样子,也令他们十分厌恶。
    像刘嫚这样乖乖听听招呼的人,其实不多。
    第两百二十八章 学唱歌
    霍明有些明白为什么薛云飞看中这个网红了,她的确有过人之处。
    他知道刘嫚是第一次进录音棚,所以说,“我们先来第一遍,让你热个身,找一下感觉。”
    刘嫚视野正前方有一个屏幕,显示歌词。
    “准备好了吗?”霍明问。
    刘嫚点点头。
    “go!”
    刘嫚张口唱道:
    “谁见过风呢,
    我和你也没有见过,
    但当树叶颤动,
    就知风吹过。
    如果我化作飞鸟,
    你可以在大树的影子里找到我;
    如果我化作星星,
    你可以在最暗淡的天幕找到我;
    如果我就是风,
    请你看向风吹来的那个地方,
    那就是我。
    ……”
    刘嫚唱的很认真,薛云飞和霍明听得也很认真。
    一曲唱完,刘嫚有些紧张的看着二人。
    薛云飞说,“你的喉咙有非常好的先天优势,但是你的气息时稳时不稳,这跟你的换气方式有关,你跟着我学一下换气。”
    薛云飞让她怎么做,怎么张嘴,怎么吸气,怎么呼气,怎么出声,刘嫚一一达到他的要求。
    在反复练声下,她的气息已经很稳定了。
    于是她唱了第二遍。
    霍明抵着下巴,一直在琢磨着什么,等刘嫚唱完,他说,“好奇怪,你的演唱方式特别传统,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才喜欢这么唱歌。”
    刘嫚好囧。
    她一个古代人,的确没有办法像霍明这么潮。
    霍明说,“我教你一种新唱法:‘低吟唱法’。”
    “你不用把每个字都咬得那么清楚,可以试着轻轻哼唱,每句歌词的后面,小小的停顿一下,这样声音能够更自然一些,你按照我说的这种方式,再试着唱第一句。”
    刘嫚消化了霍明的方法后,开口唱道,“谁见过风呢,我和你也没有见过,但当树叶颤动,就知风吹过,”唱到这里,刘嫚的尾音如同一声轻微的叹息。
    “perfect!就是这种感觉,”霍明鼓掌,赞叹,“你非常聪明,也的确有演唱天分。”
    于是刘嫚再唱了第三遍,这一遍,薛云飞和霍明都十分满意,
    刘嫚的声线本身就很干净,又有些恬淡,仿佛是一只午后小憩的猫咪,安安静静、懒洋洋的卧躺在阳光下,再融入“低吟唱法”,会让听者产生轻柔而自然的感觉,仿佛能融入歌曲背景故事中去。
    刘嫚再次唱完全曲。
    “ok,完工,”霍明按下停止键。
    刘嫚放下耳机,走出录音棚。
    薛云飞问她,“要不要听听你自己唱的歌?”
    因为薛云飞和霍明刚才纠正了她许多问题,刘嫚总有一种自己唱得还是不够好的感觉,她神情里有一丝害羞的说道,“不用了,等你们全部弄好了,我再听最终版吧。”
    “行,我们做好后期,再把小样发给你。”
    “哦对了,”薛云飞才想起来,“我已经跟叶子安发了微信,让他把你的2万块钱转过来。你给我一个收款账户,到时候,钱直接转到你账上。”
    刘嫚留下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
    叶子安付钱非常爽快,一天之后,她就收到了这2万块钱。
    当天刘嫚在录音棚里和两位流行音乐大佬呆了大半天,学到了不少专业的演唱知识,还一起吃了个晚餐。
    与此同时,叶子良的纪录片也定在这一天,正式开拍,拍摄地点就在喻湛的宠物医院里。为了不妨碍喻湛原本的工作,第一天只有叶子良、孙玮炜和陶之瑶在现场。
    他们的拍摄,就从喻湛打开店门的那一刻开始。
    小护士按时过来上班,她先看到叶子良,熟稔道,“叶先生,你又来给甜瓜体检了吗?你是我见过的,最爱惜宠物的客人了。”
    “我是来这里工作的,”叶子良笑着说,“这份工作还得需要你的配合。”
    小护士这才注意到叶子良旁边还有两个年轻女孩,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台不大不小的摄像机,很打眼,她好奇问道,“你们是记者吗,难道我要上电视啦?”
    “哈哈,我们是来帮子良哥拍纪录片的,”孙玮炜说。
    喻湛这时从里间走出来,跟小护士解释了一下前因后果,“他们大概会在这里呆上十天左右,取素材,我们都要配合他们。”
    小护士很开心,她没想到自己这么平凡的一个人,干着这么平凡的一份工作,居然还有人愿意为他们拍摄纪录片,她笑容满面的对叶子良等人说,“你们想要我做什么都行。”
    “请问你的日常工作是什么?”孙玮炜照着剧本问她。
    小护士认真想了想,说道,“挺杂的,配药打针、挂吊瓶、手术的识货,给老板递手术刀、清洗伤口、拆线,哦,每天营业前还要打扫卫生,有时还得帮老板遛狗。”
    她的话刚说完,今天第一位带着宠物来这家宠物医院看病的客人,进了门,小护士立刻转身,迎上前对她说,“您好,余小姐,电视台的人今天在我们这里拍纪录片,您愿不愿意入镜?”
    余小姐也是喻湛的熟客,她是一位三十左右的白领,她有一只母德牧犬,两个月前就怀孕了,每半个月余小姐都会开车带狗狗过来做一次b超检查。
    余小姐一听“电视台”、“纪录片”这俩关键字,又见陶之瑶的设备非常专业,出于对喻湛和小护士的信任,她十分配合,表示愿意进入镜头接受采访。
    孙玮炜拿着小型麦克风问她:“请问您的德牧叫什么名字?”
    “她叫小仙女。”
    陶之瑶:“……”
    她拿摄像机的右手,滑了一下,摄影机差一点掉了。
    “看它的肚子好大呀,它怀孕多久了?”孙玮炜一说,陶之瑶立刻把镜头对准德牧的肚皮,给了它一个特写。
    “六十天,快到预产期了,所以来喻医生这里,最后确认一次,是否要剖腹产,”说到这里,余小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很期待它的宝宝吗?”
    “当然,它是我家的一员,这是大喜事,等于我家里有多了几个小成员,我要当外婆啦!”
    第两百二十九章 土豪不好当
    陶之瑶用镜头记录下余小姐的笑容和她眼里对狗狗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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