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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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恰是赵茗语现在的心情写照,她握着手机,怅然了好一会。恋爱时,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失恋时,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然后找人安慰,不幸的是,两个最谈得来的闺蜜此刻全都不在淞城,全都不打电话给她。
    赵茗语并不是埋怨她们冷情,而是担心她们出事。
    ☆、第19章 第一次约会
    出乎赵茗语预料,秦寰并没有开他那辆拉风的阿斯顿马丁,而是开了辆相对普通的路虎,颜色是极少见的白金汉宫蓝。穿着也比初次见面那天休闲了点,纯白衬衣搭配黑色西裤,皮鞋锃亮,没有系领带。依旧很绅士,看到她出来,立刻下车接过她手里的衬衣,然后帮她拉开副驾车门,等她坐进去后再从车头绕回驾驶座位。
    赵茗语对此并没有多想,只是礼貌地向他道了谢。秦寰说了声不用谢,接着就跟知道她心里的疑问似的,主动解惑:“那天家里安排了相亲,非要我穿成那样并坐那辆车去。”
    赵茗语“喔”了一声,心想他那天去相亲,多半没成,要不然外面早就有风声了,也就用不着自己假扮他女朋友了,随即心里隐隐感到一丝奇怪,自己并不是他的什么人,有必要跟她解释得这么清楚吗?她系好安全带,只听秦寰继续说道:“……其实我最喜欢的是这一辆路虎,比起坐车,我还是喜欢开车,方向盘在自己手里,想去哪里,心随意动就行了。”
    赵茗语再次感到奇怪,秦寰不是个健谈的人,怎么今天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居然主动说起自己的爱好来,好象两人还没有上升到知心朋友的高度吧。据说有种人外冷内热,在熟悉的人面前无话不谈,在不熟悉的人面前金口难开,秦寰大约也是这种人吧。
    自以为想通的赵茗语开始放松起来,随意地靠在座位上,随口问道:“那秦先生最喜欢去哪里?”
    “不一定,看心情,若是心情好,我最喜欢去河边钓鱼,钓到再放回去;若是心情不好,我最喜欢去海边,看看浪花,听听海浪的声音。”
    “我听说有人把自己亲手钓上来的鱼称作天下第一鲜,你有没有尝过味道,是不是真的很鲜美?”
    “鲜美倒不觉得,吃撑倒是真的,有一次我和邹玮去水坝钓鱼,钓上来一尾三十多斤重的乌青,因为在水里拖的时间有些长,钻上来时那条鱼的鱼嘴划伤了,放生不一定能活,邹玮便建议吃掉得了,我们便去了附近的农家乐,让厨师将那条鱼做成三吃。啤酒加鱼汤,险些没有撑死,回来的路上都吐了,这次之后,我再也没吃过鱼,能放回去的全都放了回去,不能放的都送给了老郑,他全家都爱吃鱼。”
    秦寰一边开车,一边找话题,打死他也不承认为了这次约会,昨晚百度到半夜,恶补了许多追女知识,比如不能让气氛沉闷,要不然女孩子下次再也不会跟你出来见面了;适当说说自己的喜好,让她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不要操之过急,逐步取得她的好感等等等等。说完自己,他问赵茗语:“赵小姐最喜欢去什么地方?”
    赵茗语抿嘴笑:“我跟你正好相反呢,若是心情好,我最喜欢邀上几个好友去吃美食,吃到肚子撑、差点走不动路为止;若是心情不好,我最喜欢去人气最旺的购物中心,一家接一家店逛,逛到筋疲力尽、两条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为止。”
    “听说很多女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拼命买东西,有人把这个称做非理智购物,赵小姐也会这样吗?”
    “刚开始还真的会这样买回来一大堆不实用或者根本用不着的东西,交了一大笔学费后学乖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只看不买,就算有看上的也是默默记在心里,等过几天心情平复了再去买回来。”
    “过几天会不会忘了?”
    “不会,如果这样东西是自己真心喜欢的,肯定会念念不忘,如果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多半转眼即忘。”
    其实不独是东西,人也如此,秦寰赞道:“赵小姐,你真聪明。”
    “啊呀,千万别夸我,我会理解成讽刺的,讽刺我兜里没钱。”
    没钱的人易走极端,或极度自尊,别人一句无意的话、一个不经意的举动,甚至是一个无心的眼神都会伤到他(她)那颗敏感的心;或极度自卑,总是低估自己的能力,放大自身的缺点,时时刻刻抬不起头来;或不知尊严为何物,为了钱什么话都说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出。
    赵茗语看上去可不象那种容易走极端的人,不过秦寰还是正色说道:“我是说真的,绝对没有讽刺的意思。”
    赵茗语笑了起来:“我在跟你开玩笑呢,说起这个,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段文字觉得挺有意思的,我说给你听。”
    “洗耳恭听!”
    赵茗语又笑了起来,一笑两个酒窝,此时正好是红灯,秦寰侧过头看她,正好看到,心跳的频率立刻快了几个百分点。赵茗语说道:“有一个有钱人,感叹自己穷得只剩下钱,被一个穷人听到,立刻感叹自己富得只剩下自尊,你来评价下他们哪个说得有道理。”
    “我可以不作评价吗?”
    “喔,为什么?”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面,如果有钱人说这句话时是出于好心,想要帮助别人,那么该为他点一个赞,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炫耀,活该被人喷,至于穷人……我总觉得有自尊的人比没自尊的人更值得尊重。”
    “秦先生说得有道理!”
    “赵小姐谬赞!”
    一路上,两人客客气气、有说有笑,一直没有冷场,如果邹玮或是秦诺在这,保证惊掉眼球——惜字如金的人变话唠(其实没到这种程度),这画面实在太惊悚了有木有!
    半个小时后,车子到达淞雅湖畔。赵茗语为了请秦寰吃饭,也做了好一番功课,太贵的她请不起,太便宜的显示不出诚意来,最后选定这里,一来满目湖光山色,风景非常怡人;二来价格不会象五星级酒店那样坑爹,来吃过的人都说味道不错。
    赵茗语下车一看,发现今天大约是周末,湖畔一溜饭店,几乎家家客满,不少临时决定过来用餐的人走来走去,一家家询问有没有空桌,不由得暗自庆幸,幸亏昨天预订好了,要不然只能请秦寰去光顾那些路边小摊了。
    两人说笑着走向饭店,没走几步路,正好遇到沈智轩与韦倩茹,完美印证了“冤家路窄”这四个字。
    赵茗语脸上的笑容立刻飞走了,心想男人的誓言果然都是放p,亏他做出那样的事,还有脸对自己信誓旦旦地说:“……我不会再见小倩,如果做不到,让我不得好死。”誓言发多了比p还要不值钱,幸亏自己没上当,果断与他分手。
    沈智轩也看到了赵茗语,心底立刻叫了一声“糟糕”,慌忙解释:“茗语,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自从那天分手,我再也没见过小倩,今天是碰巧遇上的,我根本不知道她要来,你相信我,我没有骗你,但凡有一句假话,天打雷劈!”
    赵茗语心里腻歪得要命,只想离这两个人远一点,便伸手去拉秦寰。肌肤相碰,明显感觉到他身体一僵,赵茗语暗自后悔自己冒失,正想将手缩回来,他已经回过神来,用力握紧,还与她十指相扣。
    这回轮到赵茗语身体一僵,以前她跟沈智轩约会,也经常这样十指紧扣,此刻回想,竟然觉得很遥远。时间才过去半个月,在她心中却仿佛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沈智轩的心都要碎了,曾几何时,赵茗语也曾这样跟着他的步子、扣着他的手,笑靥如花,容颜似水。这才过去半个月,她已经调整心情,爱上了身边的男人。
    千金难买早知道,万金难买后悔药,如果得够让这一切还原,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是可惜美好旧时光,一去不复返,再也回不来……
    韦倩茹的心思与沈智轩正好相反,看到赵茗语与秦寰手牵手,立刻一丈水退到八尺——警报解除,心定了!心里一高兴,脸上的笑容也真实了几分:“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秦总和你的女朋友,你们订好位子没有?要是没订,不如和我们一起坐。”
    秦寰冷淡却不失客气地说道:“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韦小姐和你的男朋友,多谢你的好意,我们早就订好位置了,就不打扰你们了!”
    沈智轩的脸色立刻阴郁起来,目光如箭一般射向秦寰,咬牙说道:“我不是小倩的男朋友,秦总不知道就不要信口开河!”说完,重新将目光投回赵茗语身上,伤心与绝望的情绪瞬间爬满整张脸:“茗语,你找到工作了吗?要是还没找到,到沈氏集团来吧!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沈氏旗下有许多子公司,你随便挑一个,我保证不来打扰你。”
    这一番话皆掏自他的肺腑,可惜只换来赵茗语一声冷笑:“沈总,你觉得我现在还用得着出去工作吗?”
    ☆、第20章 挑拨离间
    如今这年代,女人越来越娇气,孩子越来越宝贝,很多女人一旦怀上身孕立马请假保胎,家里有几个钱的干脆辞职不干,赵茗语忽然说出这句话,不会是怀上秦寰的种了吧?沈智轩脸色大变:“你现在怎么啦?”
    赵茗语哪里想得到就这一会儿功夫,沈智轩脑洞大开,想到了怀孕上去,用炫耀的口吻说道:“你恐怕还不知道吧?我现在不住那破屋子了,秦寰帮我在吴越大酒店包了一个最豪华的套房,还送了我一大堆衣服、首饰、箱包、鞋子、化妆品、手表……那么大一个套房,都快堆不下了。我现在活得比谁都潇洒,还犯得着再去看人脸色、挣那一点可怜的工资吗?
    不是怀孕就好,沈智轩松了一口气,开始挑拨离间:“没有一个男人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长期住酒店,他并不是真心喜欢你,只是想包/养你罢了。茗语,你是女孩子,不要去占这种便宜,会吃大亏的,你知道吗?”
    赵茗语哪里会听不懂他的话,心里对沈智轩的评价更低了,没好声气地说道:“我吃不吃亏关你什么事?谁要你来为我操这份闲心?”
    沈智轩不由得气急:“我是为了你好,我们两个好歹也谈了三年的恋爱,这三年我对你怎样,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吗?我不会害你的,你听我说,秦寰有个初恋女友,叫做程素暖,你和她长得有几分相似,我没骗你,你可以上网去搜,或者找秦寰要照片,当年他们那么恩爱,我就不信没有拍合影。另外,秦家比我沈家还要复杂,你想进秦家,门儿窗儿都没有,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死光光,秦老爷子也不会松这个口。”
    言下之意,秦寰之所以对她另眼相看,只是拿她当替补。赵茗语心想,自己要真是秦寰的女朋友,搞不好真会被他挑拨成功,正想开口再讽刺他几句,秦寰已经抢在她前面说道:“沈总,我就不明白了,我和茗语两厢情愿的事,怎么到了你嘴里就变成了包/养?我知道你对我有成见,你在茗语面前说我的坏话,我都能理解,可你不该贬低茗语,她好歹做了你三年的女朋友,她的人品怎样,你应该清楚才对。”
    “姓秦的,我和茗语说话,谁要你来插嘴?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轮不到第三者来置喙。”
    “姓沈的,你这话可真好笑,茗语现在是我的女朋友,麻烦你认真现实好吗?”秦寰语气不善地说道:“还有,请你以后不要再直呼她的名字,为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请叫她赵小姐!”
    沈智轩顿时眩然欲泣,再次悔不当初。
    韦倩茹满脸黯然,心里矛盾得要命,一方面希望秦寰表现得再强势一点,赵茗语表现得再绝情一点,让沈智轩死掉这个心;另一方面深怨沈智轩的无情,也深恨赵茗语的绝情。
    自从情人节那天被抓包,沈智轩再也不见她的人,再也不接她的电话,若非沈母暗中通风报信,她今天根本“偶遇”不到他。
    难道自己这朵应该插在水晶瓶里的玫瑰还不如路边随便采摘的野花?韦倩茹不甘、不愿、不愤,却不后悔,她和沈智轩青梅竹马长大,付出去的感情早已收不回来。
    四个人面对面说话,彼此面色不善,已经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赵茗语不想秦寰再跟沈智轩起冲突,拉着他的手离开。在擦肩而过时,她将心底残存的最后一丝情感尽数抛在脑后。
    开胃菜会让人胃口大开,倒胃菜却让人胃口全无,秦寰仔细打量了一下赵茗语的脸色,觉得与其照原计划进饭店,像填鸭一般塞许多不知是何滋味的东西进肚子,还不如先去别处,等心情好点了再用餐,便说道:“你肚子饿不饿?要是不饿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以前常去,但现在已经很久没去的地方。”
    赵茗语无可无不可,再加上被勾起了一丝好奇心,便点头说好。
    秦寰将赵茗语送到车上,说道:“我去买点东西,你等我一会。”
    赵茗语点了点头,大约等了十分钟,秦寰拎着一只塑料袋回来了,他将东西放进后备箱,然后坐进驾驶座位。
    不同于来时的有说有笑,两个人都闭口不言,又回到了赵茗语第一次坐阿斯顿马丁的情景。车子开出一段路,她发现不对劲了,路边的房子越来越少,路上的车子也越来越稀,各种迹象表明秦寰带她到了郊区。
    公路四通八达,不时遇到岔路,秦寰稳稳地开着车,根本不去看那些路标。赵茗语猜测他以前肯定常来,要不然也不会过了这么多年,依旧记忆如新。也不知当初他是一个人来的,还是带人来的?如果带了人,会不会就是他的初恋程素暖?
    那天她遇到飞车党劫色,秦寰出手搭救自己,情绪好象有些失控,她似曾听到有许多人在劝说秦寰,邹玮说的是:“boss,你冷静点,这位不是程小姐……”难道自己跟程素暖真的有几分相似,使得秦寰产生了错觉?
    正坐在那里胡思乱想,车子停了下来,赵茗语看向窗外,发现这是一处农庄,入口处有值班室,守门人借着灯光看清坐在车子里的人,立刻按下控制按钮,电动门向一侧移开,秦寰将车子开了进去。
    农庄很大,车子在里面七弯八绕开了好一会,最后在一座两层的大木屋前停下。赵茗语随着秦寰下车,还没有走进去,淡淡的木质清香已经扑鼻而来。
    屋前种满了瓜果,一架黄瓜棚,一架长豆棚,草丛里卧着几个大南瓜,边上一颗无花果树,枝头硕果累累。赵茗语看看秦寰(正盯着无花果树出神),看看木屋(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再看看地里(瓜果全都成熟了),怎么看怎么有种城里人下乡偷菜的感觉。
    “我奶奶出生在农村,家里兄弟姐妹多,她又排在中间,很不得宠……后来嫁给了我爷爷,还是没能过上好日子,结婚不到半年,我爷爷就去当兵了,她既要下地干活,又要照顾老人和孩子,一个人干四个人的活,一干就干了八年……八年后,我爷爷复员回家,她跟着一起创业,因为不识字,就抢着干体力活,身体就是在那个时候累跨的……等到我爷爷的事业起步,我奶奶的身体已经不行了……”
    秦寰在夜色下说起往事,声音有些嘶哑,想必跟他奶奶的感情很深,赵茗语看了看他的背影,猜测他此刻需要的并不是安慰,便闭住嘴巴,静静聆听,只听他继续说道:“这是她生前最喜爱的木屋,全部用杉木搭的,临死前一天,她还在屋前的菜地里干活……”
    木屋没有上锁,秦寰推开木门,摸黑进去,循着记忆中的位置找到开关,轻轻一按,灯光瞬间大亮。
    赵茗语走进去一看,发现这是一幢三楼三底的房子,四面皆有门窗,底下一层全部打通,正中间摆着一张八仙桌和四条长凳,墙上挂了一幅老寿星的年画,左边放着各式农具,右边放着十只大箩筐,东西都很陈旧,却没有积灰,想来是经常有人来打扫。
    秦寰轻轻摩挲着八仙桌的边沿,神色黯然,过了好一会,他走上木梯,一路走,一路开灯。赵茗语紧跟在后面,每走一步,脚下就会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
    到了二楼,秦寰顿住脚步,对着西面那间屋子看了很久,却终究没有进去。赵茗语看不到他的脸色,却能感觉到他现在的情绪很糟糕,想来这里曾经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
    不知哪里传来一声狗叫,赵茗语被吓了一大跳,秦寰回过神来,安慰她道:“别怕,这是农庄里养的狗,不会咬我们。”
    赵茗语点了点头,心情莫名有些紧张。秦寰伸手推开东面那间屋子的门,赵茗语跟着他走了进去,只见里面非常简陋,仅有一床、一桌、一椅、一衣柜。一面墙上挂着一个玻璃镜框,里面放着一张四人合影的照片:一名满头银发的慈祥老妇在给一颗无花果树苗浇水,一名倩然微笑的清纯女孩挽着她的手臂,两名青春洋溢的阳光男孩手牵手,笑嘻嘻地看着她们。
    赵茗语猜测照片上的老妇是秦寰的奶奶,女孩是程素暖,另一名男孩看着眼生,猜不出是谁。秦寰低声说道:“这是我和奶奶、程素暖、杨明唯一一张合影,杨明是我姑妈的儿子。”
    赵茗语走近一瞧,发现沈智轩没有说谎,乍一看去,两人还真的有几分相似,可是仔细瞧,还是能瞧出区别来,最明显的就是程素暖没有酒窝,眼睛也没有赵茗语的大,但特别清澈,眼神也很干净,她挽着秦寰奶奶的手臂,微微笑着,露出一点点牙齿,很纯很真,也很讨人喜欢。
    秦寰一看赵茗语的表情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嘲讽地一笑:“不要被她的表象欺骗了,她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单纯。”
    ☆、第21章 当年恨事
    知人知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连沈智轩这种品质可靠度高达99.999999%的完美男友都会出轨,还有什么是可靠的?赵茗语如今对这句话也算是深有体会了。
    外面的狗叫声更大了,声音也更近,感觉就在木屋外,秦寰示意赵茗语先走,他在后面关灯关门。在下楼梯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忽然从阴影里飞出来,正好从眼前飞过,赵茗语措不及防,发出“啊”的一声尖叫,脚下踩空,险些摔下木梯,好在秦寰眼捷手快,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臂:“小心!”
    赵茗语吓得冷汗都出来了,她拍了拍狂跳的心口,心想自己走的大约是超级霉运,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竟然还没走到头,如今连扁毛畜生都来欺负她了。她以前并不迷信,此时也不由得寻思,是不是该去哪座寺庙烧个香,磕个头,求老天爷高抬贵手,放过自己什么的……
    秦寰近距离看着她额头上沁出来的细汗,心里非常内疚,心想要不是自己脑子发抽,临时决定带她到这个地方来,她也不会受这场惊吓:“抱歉,吓到你了!”
    赵茗语已经看清那是一只蝙蝠,想起自己那草木皆兵的耸样,脸上顿时有些发烧:“不关你的事,是我胆子小!”
    秦寰顿住脚步,看着那只在屋子里不停飞旋打转的蝙蝠,忆起了往事:“农庄里有许多果树,经常有小鸟飞进屋子,被我奶奶看到,第一句话就是,‘把门窗全部打开,让它自己飞出去!’第二句话就是,‘我们到菜地里去走走,看看那些地干不干,要不要浇水施肥。’她不许我们驱赶,总是要呆到小鸟飞出去才肯回到屋子里。我爷爷知道后,立刻找来木匠,让他连夜加做门窗,所以这木屋别的不多,就是门窗多,四面皆有……”
    小处见大节,秦奶奶的人品由此可见一般,赵茗语不由得点了两个赞:“你奶奶心地真慈善,你爷爷肯定很爱她!”
    奶奶的确慈善,老头子却未必爱她,秦寰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他不想第一次跟赵茗语约会就说这些糟心事,便说道:“我们下去吧!”
    赵茗语点了点头,扶住扶手小心翼翼地往下走。到了楼下,她抬起头来,正想跟秦寰说“我们回去吧,我饿了!”话还没有说出口,就怕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四面门窗大开,四周围满了人,断手的、断脚的、瞎眼的、歪嘴的……啥模样的都有,少说也有四五十个。
    荒郊野外,破旧木屋,乍然看到这么一大群人,各种可怕想法全都冒出来了:乡村鬼屋有木有!一群老鬼有木有!
    赵茗语汗毛根根竖起,嘴里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人往秦寰怀里钻。
    有句话说得好,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那啥啥,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的秦寰丝毫没有抗拒心理,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伸出双臂,搂住赵茗语的腰:“别怕,他们都是我爷爷的战友,在战场上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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