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我家艺人满级重生[娱乐圈]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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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亦勉原本在扒拉脑袋上的彩带,连忙抬起头,眼睛都亮了:“沈哥,你过来了!”
    沈淮笑了笑:“知道你今天杀青,所以过来接你。”他说着,又将手里的饮料递过去,“谢谢大家照顾亦勉。”
    “不……不客气。”
    “那亦勉,沈哥,你们聊,我们就先走了。”
    几名演员从沈淮手里接过饮料,还没等宋亦勉说什么,人群呼啦一下就散了。
    宋亦勉看着他们的背影,又看着沈淮,似乎是担心沈淮不高兴,连忙解释道:“沈哥,他们……”
    “没关系。”沈淮态度温和,“我能理解。”
    宋亦勉松了口气,想到沈淮特意过来接他,有些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谢谢沈哥。”
    沈淮说道:“你是我的艺人,这本来就是我的分内事情。”
    宋亦勉一愣:“我以为……”
    沈淮:“嗯?”
    宋亦勉垂下头,小声道:“我以为沈哥不会做经纪人了,毕竟……”
    沈淮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我当初既然签了你,就不会半途而废。”
    宋亦勉用力地点点头:“嗯!我信沈哥。”他说完,又想起了什么,连忙补充道,“沈哥你也相信我,我也会好好努力,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沈淮看着宋亦勉信任的双眸,还有脸上毫无阴霾的笑容,心下有些感慨。
    其实他原本也有些担心,宋亦勉在知道他的身份后,态度会不会发生改变,毕竟宋亦勉只是个普通人,不比家里那两位大佬。
    但就像是他当初决定签宋亦勉的原因一样,宋亦勉是一个纯粹到有些固执的人,他只要看准了目标,就会坚定地朝着那个方向走,而他认准了沈淮,不管沈淮是个什么身份的人,他都不在意,因为在他心中,沈淮就只是他的经纪人而已。
    沈淮转而问起宋亦勉拍摄方面的事情,宋亦勉原本就是个很善于思考的人,这个角色原本就比较贴近他的性格,再加上身边还有楚眉波这样的大佬教导,他的进步非常快,被导演夸了好几次。
    宋亦勉也不藏私,而是将自己的领悟都说出来,和剧组其他的演员,以及导演和编剧一起探讨,剧组的氛围非常好,甚至还在这种讨论中碰撞出了新的灵感,让整部剧更加完善。
    而宋亦勉本人,也在这一次的拍摄中,重新找回了演戏的乐趣和自信。
    就在两人说着话,往车子的方向走去的时候,一个身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宋亦勉惊讶道:“万导!”
    这就是这部网剧的导演万山,他年纪也不大,才三十岁,头发意外地浓密,留着络腮胡子,穿着乱糟糟的外套,似乎是不经常锻炼,跑这么两步就气喘吁吁的。
    他不等气喘匀了,就连忙道:“沈哥留步,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能不能跟我聊一会?”
    宋亦勉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变:“万导,你……”
    沈淮其实已经猜出来万山来找他做什么,他轻轻地拍了拍宋亦勉的肩膀:“你去车里等我,我和万导聊聊。”
    “沈哥!”
    宋亦勉想要说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颓丧地拿着钥匙去了车上。
    沈淮和万山则去了隔壁的一家奶茶店,他没有猜错,万山的确是想要拉投资的。
    这是万山第一次做导演,为了这部剧,他花费了很多心血,甚至卖掉了房子和车子。整个剧组虽然看起来像个草台班子,但万山还是尽可能地精打细算,将钱都花在刀刃上。
    只可惜一部剧远比他所想象的要烧钱,哪怕他已经足够省了,但拍到后期,还是有很大的缺口,到了此刻,已经是山穷水尽了。
    万山最近一直在到处拉投资,只可惜大部分投资人对于这个新人导演、新人编剧、新人演员的剧组并不太感兴趣,有的甚至连看一眼样片都不愿意,就直接把他们给赶了出去。
    万山已经是走投无路了,所以将沈淮当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只是虽然如此,他却并没有卖惨,也没有拿宋亦勉作为由头,而是正正经经地拿出了已经剪辑好的样片,还有投资计划书,将投资需要的金额还有用途都写的清清楚楚。
    冲着他这份态度,沈淮在心中已经点了点头。
    沈淮点开样片,不得不说,让他意外的惊喜,虽说还是有缺点,但是瑕不掩瑜,作为一部小成本网剧来说,已经是很不错了。
    万山坐在沈淮对面,紧张地抹了一把脸,就像是个等待宣判的犯人。
    沈淮抬起头,淡笑道:“片子拍的不错。”
    万山露出惊喜的笑容:“真的吗?那投资……”
    沈淮接过投资计划书,细细地看了一遍,才道:“这份计划书我可以拿走吗?”
    万山开心的都有些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道:“您……您请便。”
    沈淮点点头:“谢谢。”他将计划书收下,又道,“过几天等投资评估结果出来,会有工作室的人和你联系。”
    万山有些讶异:“工作室?”
    沈淮:“对。名叫易行影视工作室。”
    万山在口中默念了两遍,虽然他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拉到投资了!
    他郑重地对沈淮道:“沈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拍,我小时候,算命的跟我说过,我三十岁那年一定会碰到我人生中的贵人,往后就会飞黄腾达!我觉得你就是我的贵人!我相信这部剧一定会大爆的!”
    沈淮被他的煞有介事给逗笑了,他点点头:“好,我相信。”
    他也相信,易行工作室的第一部 剧,一定会有一个开门红的。
    第112章
    沈淮回去后,就将投资计划书和样片一起给了祝晨,让投资部去评估分析,评估结果出来后,居然比沈淮预料中的还要好,再加上易老也很看好这部剧。
    于是沈淮很爽快地同意了投资,而且比万山所想象的还要多一部分,万山原本还以为是工作室那边搞错了,问过才知道,这多出的一部分是宣传费用。
    万山简直都要被这天降的馅饼砸晕头了,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好好剪,好好做后期。
    等到这些事情忙完,科伦奖颁奖的日子也快到了。
    沈淮和叶沧一起踏上了去米国的飞机。
    科伦奖在米国的c城举行,这也是米国摇滚乐的大本营,除去科伦奖,每年还会举办摇滚音乐节,两人在机场前往酒店的车上,都能看到道路两旁有不少背着吉他的人,店里都放着摇滚乐,甚至接他们去酒店的司机,也能随着音乐哼几句。
    整个c城都仿佛是音乐的海洋,往来的游客如织,还有不少黑发黄肤的华人。司机告诉他们,前几年科伦奖的时候,可还没有这么多华人的,都是因为叶沧入围了,才吸引了不少华人过来旅游。
    科伦奖的组委会也是财大气粗,包下了整整一间酒店,酒店外面围着不少粉丝,两人甚至还听见有人用不标准的华文喊叶沧的名字。
    沈淮和叶沧对视一眼,上次叶沧来米国的时候,可还没有这样的待遇呢!可见科伦奖的影响力有多广,自从叶沧入围科伦奖之后,连《重生》的海外专辑销量都提高了不少。
    两人倒了时差之后,尼克·加西亚已经带着妻子阿曼达过来了,作为东道主特意带他们去吃饭。
    尼克是米国的摇滚天王,当初他在推特上夸奖叶沧的《重生》,后来叶沧和沈淮去美国宣传《重生》的时候,两人以乐会友,成为了好朋友,哪怕回了国,依然通过社交软件有联系。
    因此,在知道叶沧和沈淮已经到了酒店之后,尼克很快就过来了。
    两人一见面就给了对方一个熊抱,这半年的时间,叶沧被沈淮抓着补习英语,虽然还不算流利,但是已经可以勉强和人交流了。
    尼克也不知从哪里学了几句颠三倒四的华文,两人就这么鸡同鸭讲地交流着。
    尼克拍了拍叶沧的肩膀:“我跟你说,整个c城最好吃和最好玩的地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你们既然来了c城,我就要……那句话用华文怎么说,阿曼达?”
    阿曼达笑眯眯地用力流利的华语说道:“尽一尽地主之谊。”
    叶沧和沈淮都有些惊讶地看着她,阿曼达笑着用华语道:“我一直都对华国很感兴趣的,我的华文学得好吗?”
    叶沧点点头,给了她一个大拇指。
    几人说说笑笑地直接往车库走去,尼克开了一辆相当拉风的敞篷跑车,跑车开出酒店后,立刻就被一旁的粉丝们看见了,不少人都尖叫起来。
    尼克随意冲他们挥了挥手,粉丝们就让开了位置,让他直接开了出去。
    沈淮这才注意到,尼克的穿着相当休闲,一件宽松的t恤和一条沙滩裤,脚上还穿着拖鞋,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高高在上的摇滚天王,反倒像是出来休假的米国大叔。
    尼克跟他们解释道:“在c城,粉丝们虽然很疯狂,但大多是在台下疯狂,平常的时候,我们都一样,只是这座城市的游客而已。”
    这也算是c城特色了,否则要换成其他城市,他们恐怕会被围在酒店门口,根本走不动路。
    尼克的跑车很快就开到了主干道上,这比之前他们从机场回来的路上还要繁华,不少乐队就直接在路边开始唱,这一路过来,什么样风格的音乐都有。
    叶沧都惊呆了。
    尼克自豪道:“这就是我们米国的摇滚之城了,这里能够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摇滚迷,在这里,连刚出生的婴儿都会哼几首曲子!”
    沈淮目之所至,都能看到唱歌的人,仿佛空气中都不是氧气,而是漂浮着乐符。
    阿曼达在一旁解释道:“其实三十多年前,还没有科伦奖之前,c城还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市,十分荒芜,后来前任州长和菲尔德家族一同创立科伦奖,吸引了不少摇滚歌手,还有不少乐迷,这才渐渐发展起来。”
    “如今的c城已经不比a城那些繁华大都市差了。”
    叶沧和沈淮听完,心情却很复杂。
    在米国,他们可以靠着一个摇滚乐,将一个城市建设成为如今这样的程度,而科伦奖更是举世闻名,每一个摇滚人都以获得科伦奖而为荣。
    而每一年的科伦奖,c城除了有摇滚乐手,还有数不清的音乐公司的猎头,从这满大街的歌手中发掘有潜力的,将他们推荐到各大唱片公司。
    不断涌现的新鲜血液,形成了良性循环,这才形成了如今摇滚之城的模样。
    而曾经华国的音乐也是有过百花齐放,可如今却落得这么凋零的模样,那些打击刚刚冒头的新歌手的幕后黑手,实在是可恶至极。
    叶沧和沈淮的心情都有些低落,到了目的地,才稍微好一点。
    尼克停下车,带着他们一边往餐馆走,一边介绍:“你们别看这家店不大,这家店的老板曾经是米其林三星厨师,不过因为太喜欢摇滚乐了,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摇滚乐手,所以就留在了c城,开了这家店。”
    果然,几人走进去,才发现这间小小的店面里面是别有洞天,桌椅都是木质的,在最中央有个凸起的小舞台,而且此刻还没有到饭点,但所有的桌子上都已经贴上了已预订的标签。
    尼克也是早早就订好了菜单,对着叶沧眨眨眼,揶揄道:“老约翰是最好的厨师,也是最严苛的乐迷,一会你得到台上去唱首歌,你唱的怎么样,将决定我们今天是吃干面包还是米其林三星美食。”
    叶沧惊讶地看着他,显然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条规矩。
    没过一会,餐馆的客人陆陆续续都到了,他们大多都背着乐器,甚至很多一看就是直接来了一支乐队。
    到了饭点,餐厅正中央舞台上的灯光打开。
    几名年轻人直接就冲到了台上,显然是对这里的规矩很清楚了,不过他们的确有几把刷子,唱完之后,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给他们鼓掌。
    他们几个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座位上,没过一会,侍应生就送上了晚餐。
    尼克凑过去看了一眼:“哇哦,看着还不赖!”
    他们几人似乎也很满意,就这么大快朵颐起来。
    食物扑鼻的香气勾引着四周的食客们,不少人都陆陆续续地上了台,水平都很高,毕竟老约翰的名声可是响彻了整个c城,要是没能耐被扔出去,可就丢了大人了。
    叶沧这一通听下来,简直是大饱耳福,仿佛是在某个音乐节现场一般。
    就在他享受的时候,尼克推了他一把:“兄弟!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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