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嗜娇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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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饭点,餐厅里的客人并不多,安静悠扬的轻音乐配上暗色系巴洛克风装潢,让人感到舒适且悠闲。
    靠窗的位置非常优越,可以看到整条庆云路步行街。
    豫欢可没心思去欣赏风景,她正心惊肉跳着。
    爸妈这是怎么了?点菜不看价格啊?他们三个人而已!吃的完这么多吗?
    周女士优雅地点完菜,把菜单递还服务员。
    “我们家不是破、破产了吗?”豫欢呆呆的,嘴上没把门,把心里想的给说了出来。
    这一顿起码要消费不下三千了。
    这是一个破产的家庭该有的态度吗?都是两中年人了,怎么比她觉悟还低呢?
    豫世楠喝着水,差点没被女儿一句话给呛着。
    他眉眼带着严肃,语重心长:“欢欢,我们家虽然破产了,但爸爸现在跟着你大伯做事,没有你想的那么惨。虽然赚的是不比以前,但是一顿饭还是吃得起的。”
    “哦。”有点像哄小孩。豫欢不怎么信。
    豫世楠皱眉,继续给女儿吃定心丸:“欢欢,爸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开拓上京的业务。若是成功拿下手头的项目了,爸就能在这边成立分公司,到时候我们一家人都能继续留在上京,再也不用分离了。”
    豫欢瞪大眼,不可置信,“真的?”
    “真的。”豫世楠语气坚决。
    趁着豫世楠去洗手间的间隙,两母女凑在一起说体己话。
    “妈,爸说的是真的吗?你们这次回了上京就不用再去陵城了?”豫欢咽下嘴里的樱桃鹅肝,绵密的触感带来无穷的回味。
    真好吃!!
    她喟叹着,开心地连脚尖都蜷了蜷。
    周蔓晴笑着看自己的乖女儿,一边叮嘱她慢些吃,一边回答她的问题:“别看你爸面上不显山露水,背地里为了这个项目天天加班,前段时候累的连胃病都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想回来的心思比谁都强。你爸要强,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机会,自然抓住了就不肯放......唉,就是不知道这项目最后能不能拿到。”
    豫欢:“那到底是什么项目啊?难度很大吗?”她的确不懂这些生意场上的事。
    周蔓晴夹了一块红酒炖牛肉放在豫欢的餐盘,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是沈氏集团的一个物业项目。”
    沈、沈氏集团??
    豫欢鬼使神差地,手抖了下,餐叉差点掉在桌上。
    她在心里疯狂安慰自己,上京这么多姓沈的,怎么可能这么巧就是他那个沈啊!
    酝酿了小会,豫欢故作漫不经心,软声道:“是哪家沈氏集团呀?”
    周蔓晴觉得好笑,敲了敲女儿的小脑袋,“上京哪还有第二家沈氏集团,这国宁中心就是他们家的。你不是最爱逛这吗?”
    “噗!”
    猝不及防,豫欢嘴里含着的一口肉桂香橙茶喷了出来。洁白的餐布顿时晕开一圈琥珀色的水痕。
    周蔓晴手忙脚乱去拿纸巾,“宝贝,怎么了啊?快擦擦嘴!”
    豫欢机械地接过妈妈递来的纸巾,脑子里一锅乱粥。
    沈常西??
    明艳的桃花眼笼上阴霾,只差一点就要哭了。
    “听说,这个招投标的金额规模虽然不大,却是沈家的继承人亲自把关,好多公司都想通过这个项目和未来的沈氏继承人搭上关系。现在已经有两家竞争对手搭上沈家内部的线了,你爸一着急,就提前跑来了。”
    周蔓晴忽然一拍脑门:“哎呀,我和你讲这些做什么?”
    还是沈常西亲自把关的项目......
    豫欢彻底麻了。
    回想那天晚上,她大言不惭的在沈常西面前放话,说她没什么好威胁的,让他别以为能威胁到她。
    仗着光脚不怕穿鞋的草勇,她还做了什么?好像还把袜子脱下来塞到他口袋里?
    “........”
    豫欢啊豫欢,要你跟个莽憨一样和恶势力斗!这下好了,连着骨头都不够给人吃!
    她甚至能够想象某人此刻的表情,睡觉都要笑醒的那种吧?
    -
    恶势力沈常西正悠悠闲闲地坐在自家商场的某奢侈品门店。
    工作时间大摇大摆的逛街,美其名曰:暗访暗查。
    “去,给我买杯咖啡。”沈常西指挥坐在一旁啃蛋糕的向鲤。
    “那你先等会,我再吃两口就去”向鲤头也不抬,一本正经的回绝。反正少爷最近心情好,见了谁都是和颜悦色,他这种小小的敷衍,根本不值一提。
    果然,沈常西跟没事人一样,一双凤眼挑着迷人的风流气,懒散地坐在沙发里,肘关节搁在沙发扶手上,手背撑着下巴,若有所思地望向前方货架上摆着的各种鞋子。
    从高跟鞋到平底小皮鞋,再到最近很火的明星同款,应有尽有。
    他在认真的.....挑鞋。
    女鞋。
    两名导购安静地站着,私下暗暗交换眼神,随后秒懂了对方的意思--
    这种相貌堪比当红炸子鸡,出手极其阔绰,好伺候且没有怪癖的客人,几乎快绝种了啊!啊啊啊!搞不到这种男人也要搞到这种男人的钱!!
    先定个小目标:今天把下个月的业绩一起冲了!
    “那双黑的拿来给我看看。”沈常西指着一双漂亮精致的小皮鞋。古铜色的马衔扣,镶嵌了整圈水钻的鞋跟很特别,在暖色的灯光下,像闪烁的群星。
    导购小姐的服务态度堪称完美,立刻从仓库里拿出一双全新的递给沈常西。
    摆在货架上的鞋都是被试穿过的,若是直接递过去会弄脏客人的手。为vip级别的客人提供的服务自然是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
    沈常西伸出一根手指,随意拎了拎,感觉有些重。
    “会磨脚跟吗?”他问。
    “先生,这款鞋的内里是选用上等柔软的小猪皮,即使光脚穿也不会磨脚哦。”
    导购近距离看着眼前的男人,有微微眩晕感。那认真为女人挑鞋的眼神,简直比任何春/药都够劲,堪堪瞟一眼,就能至此沦陷。
    认真就算了,竟然还细心!!连磨脚这种细节都能注意到。
    就在导购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在砰砰直跳的时候,男人又问:“这后跟有几厘米?”
    声音淡淡的,但仔细听能听出一丝笑意。
    像校园里,爱捉弄自己喜欢姑娘的坏调子少年。
    “先生,这款后跟是三厘米。”
    沈常西挑眉,神情几分玩味。
    唔.....加上这三厘米就有一六七了,不矮了。
    思及此,他没忍住,轻笑一声。
    向鲤端着刚买的馥芮白走过来,看了眼桌上摆的黑色小皮鞋,“少爷,二小姐不爱穿这种低跟的,你得跟她选高跟鞋才对。”
    沈常西扫他一眼,面无表情:“谁说我给她买?”
    沈常乐这种买东西不止给自己买还要给周围人都带一份的购物狂,还需要他挑鞋?
    “那你跟谁买啊?”向鲤想来想说什么就说了。
    跟谁买?
    沈常西陡然沉默,下意识滚了滚喉结。
    那晚,他有仔细瞧过那只被他强行拿走的小皮鞋。
    女孩把鞋擦的非常干净,可还是掩饰不了陈旧的质感。应该是被主人经常穿,鞋面处印着一道深深的折痕,后跟也被磨得不成样子。
    记忆里的她是最娇气的性子,整柜子的新鞋都来不及穿,哪里肯穿有折痕的旧鞋?
    读书的时候,她甚至为了找一双不知道放在哪里的粉色限量版帆布鞋而哭鼻子,最后连早自习都没去,被班主任一通电话打到家里,催她去上学。
    如今,一双旧鞋竟然还舍不得扔。
    脑子里思绪零乱的很,沈常西皱起眉,忽然,他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事--
    上班时间他不好好上班,跑来商场给豫欢挑鞋??
    她穿旧鞋关他屁事?
    他是不是有病?斯德哥尔摩?
    发自灵魂的三连问,沈常西一下子被自己给问懵了。
    一旁的导购看着男人突然冷凝下来的脸色,心中发怵。也不敢再推荐款式了。
    不过很快,男人那晦暗的眸色又一点点散开来,像朝阳破云而出,整个人重新恢复了随性散懒的调调。
    他都还没来得及欺负的人,怎么能被一双旧鞋欺负?
    那鞋配吗?
    穿得漂漂亮亮的给他欺负不是更有趣?
    是这个道理。
    沈常西满意这个答案。
    “这个系列的所有的颜色都要一双,包好后送到春和公馆。”沈常西一边起身,一边吩咐。
    过了两秒,他觉得缺了点什么,又继续:“把那排架上的衣服也都来一件。尺码34。”
    既然旧鞋不配欺负,那旧衣服也不配。
    ......
    工具人向鲤在替自家少爷刷卡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
    34码!?
    真不是跟二小姐买的!
    向鲤有些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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